重大环境污染罪立案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5 08:04:02 458 人看过

重大环境污染罪的立案标准是:1、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2、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3、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4、致使传染病发生、流行或者人员中毒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级以上情形,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5、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并且五人以上轻伤的;6、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情形。

环境污染罪区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与环境监管失职罪

两罪同属结果犯的范畴,都是由于其行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严重后果的发生,且主观上都含有过失的罪过形式,个别情况下也存在着故意形态,但主要是间接故意。两罪的主要区别是:

1、客体不同。本罪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料的犯罪。而后罪侵犯的客体则为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管理活动,属于渎职犯罪。

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而环境监管失职罪表现为环境保护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严重不负责任,从而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这种严重不负责任主要体现为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不尽职责的行为。

3、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对自然人作为本罪的主体没有限制条件,而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责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单位不构成该罪主体。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18: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环境污染相关文章
  • 重大责任事故罪污染环境
    重大责任事故罪污染环境的处罚规定具体如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一、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1.与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界限(1)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中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犯罪行为对象仅限于进口的固体废物;而本罪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
    2023-03-26
    458人看过
  • 淮阴特大环境污染案
    [案情]1999年11月19日晨,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案在江苏省淮阴县果林场营西村发生。早晨,营西村上空弥漫着一层淡黄色薄雾和一股刺鼻的气味。这股雾气弥漫在该村学校的四周。7点刚过,孩子们陆续觉得不舒服,先是一个学生呻吟起来,接着转眼间,更多的学生呻吟起来。老师也同样不舒服,但坚持指挥学生往雾气少的地方跑。教室内外一片呻吟声,操场上有的孩子半蹲在地上扒着嗓子欲呕吐;有的学生咳嗽,有的扶着栏杆头昏眼花、乏力,连腿也迈不动;还有的根本不能直立,倒在地上打滚,喊肚子疼。下地去干活的村民,也是一副痛不欲生的样子。不仅如此,昨天还是绿油油的庄稼、蔬菜一夜之间全都卷起了边儿,像遭了霜打一般。上午9点多,中毒学生已达100多人,教师2名,村民若干,土地受损100多亩。虽经极力抢救,但危害后果还在蔓延,消息很快上报到县委、市委、省委。省、市委领导作了专门批示,并传真到指挥现场,督促从快处理好中毒事件。县委领导
    2023-04-24
    346人看过
  • 两高司法解释污染环境罪中严重污染环境的标准有哪些
    一、两高司法解释污染环境罪中严重污染环境的标准有哪些?(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三)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四)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五)两年内曾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前列行为的;(六)致使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小时以上的;(七)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
    2023-04-13
    258人看过
  • 上海嘉定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11月20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作出宣判,一审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被告人肖*旺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罚金10万元,同时追缴其违法所得予以没收。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肖*旺为牟取非法利益,假冒**巨浪工贸有限公司业务员的身份,持伪造的**巨浪工贸有限公司处理危险废料的各类证照,与**富诺林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签订电解残渣处理协议,非法处理含有造成环境污染有害物质的电解残渣。2006年3月至5月,被告人肖*旺分两次雇用汽车从**富诺林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装运近30吨电解残渣至嘉定区江桥镇建华村一建筑工地附近随意倾倒,非法获利3.6万余元。2006年6月8日,被告人肖*旺雇用汽车再次从该公司装运52桶计10余吨电解残渣,随意倾倒在嘉定区江桥镇封浜星火村140号一未完工的道路终端地面。2006年6月8日当晚,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接群众举报,对被告人肖*旺倾倒于嘉定区江桥镇封浜星火
    2023-06-11
    467人看过
  • 重大环境污染案件五人被判刑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依法对62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作出判决,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被告人朱某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被告人茆某某罚金3万元;判处被告人朱某某罚金3万元;判处被告人王某某罚金2万元。对被告人徐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依法对62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作出判决,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被告人朱某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被告人茆某某罚金3万元;判处被告人朱某某罚金3万元;判处被告人王某某罚金2万元。对被告人徐某某、朱某某、茆某某、朱某某违法所得16212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某、朱某某、茆某某、朱某某、王某某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倾倒有毒物质,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系共同犯罪。本案虽因及时发现并处置
    2023-07-02
    59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立案追诉标准(2023年最新版)
    本题考查的是环境犯罪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如果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就应予立案追诉。因此,答案为A。如果达到以下程度之一,就应予立案追诉:1.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2.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3.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等情形之一的。素材中提到的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根据素材中提到的立案追诉标准,我们可以得知,对于单位犯罪,如果单位犯罪所涉及的数额在100万元以上,则应当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2023-10-18
    272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如何个标准
    一、污染环境罪如何个标准1、污染环境罪的标准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自然或人为向环境中添加某种物质超过环境自净能力产生危害的统称为环境污染。2、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
    2023-06-11
    365人看过
  • 2024污染环境案件逮捕标准
    污染环境案件逮捕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60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立案追诉:(一)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四)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并且五人以上轻伤的;(五)致使传染病发生、流行或者人员中毒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Ⅲ级以上情形,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六)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情
    2023-11-28
    464人看过
  • 什么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什么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已被修改为环境污染罪。环境污染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为危险废物。具体包括放射性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所谓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放射性废物是指放射性核素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固体、液体和气体废弃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是指含有传染病病菌的污水、粪便等废物;有毒物质是指对人体有毒害,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固体、泥状及液体废物;其他危险废物则是指上述列举之外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放射性废物主要包括放射性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放射性废水是指放射性核素含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液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核燃料前处
    2024-04-23
    203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林木死亡多少属于严重污染环境
    一、什么是污染环境罪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二、污染环境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60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立案追诉:(一)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四)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并且五人以上轻伤的;(五)致使传染病发生、流
    2023-04-29
    190人看过
  • 土壤污染防治计划实施,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量刑标准
    国务院日前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纲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壤环境保护工作。《行动计划》立足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行动计划》提出,到,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量刑标准
    2023-11-14
    217人看过
  • 如何认定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一、基本概念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是指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本罪的主体可以为自然人也可以为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导致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本应预见,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到但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状态。本罪侵害的客体为国家对防止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二、注意问题(一)违反国家规定本罪所的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或者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二)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这里的放射性废物是指含有能自动发射出穿透力较强的放射性元素的不再具有使
    2023-04-23
    69人看过
  • 重大环境污染案警方可提前介入
    媒体昨日从省环保厅获悉,省环保厅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按照新《环保法》、两高司法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并印发《关于查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近日将在《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发布后正式实施。《意见》的出台,明确了环保与公安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当环保部门在执法检查,依法实施排污设施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时,如遇暴力阻挠或者对执法人员进行恐吓等情况,公安与环保部门应互相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而当公安部门在侦查时需要环保部门配合取证、监测、评估污染损失的情况时,环保部门也应积极配合。《意见》明确,对于重大环境污染等紧急情况、涉嫌环境污染犯罪责任人身份不易确定、有逃匿或者销毁证据可能的,公安机关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证据灭失,而对于单位涉嫌实施环境污染犯罪的,应当依法控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固定相关证据。《意见》
    2023-04-24
    92人看过
  • 重大污染环境罪是怎样认定的
    重大污染环境罪的认定条件:(1)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2)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必须有向环境中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3)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必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一、危险固废怎么判定倾倒危险固废违反了国家规定。倾倒固体废物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立案需要什么条件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立案需要的条
    2023-02-21
    426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环境污染指自然的或人为的破坏,向环境中添加某种物质而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而产生危害的行为。由于人为因素使环境的构成或状态发生变化,环境素质下降,从而扰乱和破坏了生态系统和人类的正常生产和生活条件的现象。... 更多>

    #环境污染
    相关咨询
    • 污染环境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9
      为了防治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生态环境,国家先后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以及《放射防护条例》、《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农药安全使用条例》等一系列专门法规。违反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就是侵犯国家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制度。 本罪的对象为危险废物。具体包括放射性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
    • 重大污染环境被人举报了,重大污染环境罪如何判呢?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3
      1)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判罚需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的案情判决。
    • 环最近环境污染十分严重,大家知道环境污染罪追诉标准是什么呢?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0
      放射性废物主要包括放射性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放射性废水是指放射性核素含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液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核燃料前处理(如铀矿开采、水冶、精炼,核燃料制造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核燃料后处理第一循环产生的废液,原子能发电站,应用放射性同位素的研究机构、医院、工厂等排出的废水。放射性废气是指放射性核素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气体废弃物。由于在原子能工业的生产中或核设施运行中,随着不同的工艺过程均有不
    • 什么是污染环境罪,污染环境罪量刑标准中,污染环境罪的内容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2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
    • 一般受委托企业污染环境罪立案标准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05
      环境污染罪是指违反环境污染防治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法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环境污染罪是一种危害公共卫生的罪行,侵法益是环境资源。环境污染罪立案标准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放射性废物、含有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涉嫌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