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权与典当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0:44:27 198 人看过

关于典与当、典当的称谓,学者存在争议。有的学者认为,在我国法制史上,典与当是两种不同的制度,但民间往往典当并称,造成混乱。也有的学者认为,一般说来,典权是指典卖,典当是指当。为了使用上的对应,本文也采用典权和典当的概念,并对两者做出比较。典权与典当只有一字之差,却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应该加以区别。典当在法律上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把它作为债权的担保的一种质权。在典当关系中,经特许而从事典当营业、接受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的动产用以担保的债权人,为当铺;向当铺提供动产用以担保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当人;被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给当铺用以担保的标的物,为当物。典权和典当都以转移标的物的占有为成立条件,此为两者之相同点。但是,应该看到,两者存在明显的区别,表现在:

(1)性质不同。典当是一种质权,属于担保物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对标的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标的物的价款优先受偿;而典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典权人对标的物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2)标的物不同。典当的标的物为动产,不能为不动产;而典权的标的物只能是不动产,不能是动产。

(3)内容不同。在典当关系中,当铺只占有标的物,不享有对标的物的使用、收益的权利;未经出当人同意,当铺不得随便使用、出租当物或者设定抵押;出当人回赎当物时,应该支付利息;出当人如果到期不能回赎时,当铺不能直接取得对当物的所有权,而只能将当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当物的价款清偿债务和清偿利息;因过失造成当物毁损灭失时,当铺应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在典权关系中,典权人不仅占有标的物,而且对标的物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典权人除只向出典人支付典价外,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典权人有权以典物转典、出租、设定抵押权;出典人在典期届满后,有权交还典价,回赎典物,并且不支付利息;典权人在出典人于典期届满后或者经过法定期间不回赎典物时,可取得对典物的所有权;在典权存续期间,因典权人的过失,致使典物全部或者部分灭失时,典权人只在接受的典价范围内承担责任,而不是承担全部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2日 13: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典权相关文章
  • 获得典当权的途径
    1、典当权的取得方式是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抵押权人根据合同约定直接从房屋所有人处取得抵押权。典权合同是一种双重服务、双重补偿、双重承诺的合同。合同双方都有一定的义务,典当行必须支付典当价款才能取得房屋典当权。经双方同意,合同成立。典权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应符合民法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条件的规定:(1)发起人必须是房屋所有人;(2)发起人必须具有行为能力,抵押权人必须具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出示、承担抵押房屋;(3)当事人必须表达真实意思;(四)抵押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五)抵押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应当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有关手续。2。连续取得是指在原抵押权人的典权基础上,向原抵押权人取得典权。继承取得典权是房屋所有权人设定典权后,房屋典权转移的结果,主要包括转让、让与、继承和遗赠。移转是指抵押权人有权将该物封圣。此时,原
    2023-05-02
    472人看过
  • 抵押权与典权的区别
    一、抵押权与典权的区别(一)性质不同。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抵押权人通过支配标的物的交换价值而达到确保债权实现的目的;而典权属于用益物权,典权人通过占有标的物实现对其使用、收益的目的。(二)成立要件不同。抵押权的成立不以转移占有标的物为要件,故在同一标的物之上可以设定数个抵押权;而典权的成立须以转移占有标的物为要件,故在同一标的物之上不得设定数个典权。(三)内容不同。在抵押权关系中,抵押权人无权使用、收益抵押物,也无权出租抵押物,抵押人负有担保债务履行的义务;在典权中,典权人有权对典物使用、收益,有权在典期内出租典物,在出典人抛弃回赎权的情况下,有权取得典物的所有权。出典人享有对典物的回赎权,而不负有回赎的义务。二、抵押权的设立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抵押权设立的条件是抵押登记。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这四种财
    2023-05-06
    151人看过
  • 典当行业及典当业务风险分析
    典当行业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是典当行业最重要的课题之一,下面针对典当行的风险控制该注意的问题、缘由、解决方法,谈谈我个人的一些理解。典当风险分为宏观和微观两方面。宏观的风险主要有:政策风险、法律风险、市场风险、公司治理结构风险、信用风险、流动资金风险;微观风险主要有:违规经营风险、鉴定评估风险、绝当物变现风险、贷款比例管理风险、职业道德风险。一、宏观风险1、政策风险政策性风险指政治微调与整合,引起的政策变动给典当行业带来收益损失的可能性。如监管政策变动、货币政策调整等,对典当行业产生的较大影响。2、法律风险法律性风险包括两方面一是指现有典当法规的不完善对典当行业缺乏有效保护造成合法利益损失的可能性;二是典当实践中从业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缺乏认识带来的典当风险。3、市场风险市场风险包含两方面:一是外部市场环境对典当利益造成的损害。如非法从事典当业务的寄售店泛滥,典当行业内部的不正当市场竞争,这均为
    2023-06-05
    124人看过
  • 典当债权转让合法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典当债权转让合法吗典当债权转让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合法的。典当债权,作为债权的一种形式,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约束。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只要不存在以下三种情形:一是根据债权的性质不得转让;二是按照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不得转让;三是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1.典当债权转让的合法性不仅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也受到市场规则的制约。2.在转让过程中,双方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3.转让方应当对债权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受让方则应当对债权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以避免因债权问题而引发的法律风险。二、银行债权转让条件银行债权作为一种特殊的债权形式,其转让同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1.银行债权的转让必须基于合法有效的合同或协议,确保债权关系的真实性和有效性。2.银行债权的转让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
    2024-07-30
    372人看过
  • 典当行是不是参与洗钱罪
    一、典当行是不是参与洗钱罪虽然个人涉足(或开设)典当行本身并非自动等同于涉嫌洗钱罪,但是若典当行被非法利用,以掩盖、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真实来源与真正价值,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这样的典当行很有可能会沦为洗钱犯罪活动的有效工具。因此,对于典当行是否真正触犯洗钱罪的问题,需要对其行为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洗钱罪的所有构成要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提供资金帐户的;(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四)
    2024-07-03
    291人看过
  • 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概念与实行
    一、基本概念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是指当户或第三人将其财产权利凭证将会典当行占有,将该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二、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实行1、立书面合同。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不仅要开具当票,还要订立书面质押合同。2、履行合同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一条规定,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四条: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知识产权
    2023-05-06
    243人看过
  • 动产抵押典当中承典人的权利有哪些?
    一、动产抵押典当中承典人的权利有哪些(一)典物占有权。动产典当法律关系建立之后,在典期届满出典人回赎典物之前,承典人可以直接占有典物。若在出典人返还典金赎回典物之前,其请求返还典物,则承典人可以典当权尚存在为依据,其典物之上的占有权仍存在为理由,予以拒绝。(二)优先受清偿权。在动产典当关系成立期间,如果出典人无力回赎,同时其又负有其它债务,只能以出卖典物来清偿债务时,一般是通过拍卖程序,以体现典物的最高市场价格。此时,承典人可以依其典当权上的优先受偿权而对标的物拍卖所得的价金优先受清偿。(三)对典当物的物上请求权。为了使承典人较好的行使典当权,使典当物充分发挥其价值效用,承典人享有对典物的物上请求权,即在动产典当法律关系存续期间,第三人对典物可能产生的侵害,或已发生的侵害,导致典物内在价值的降低时,典当权人可对于一切人,有排除或防止侵害的请求权。(四)费用偿还请求权。费用偿还请求权是指在典
    2023-05-06
    405人看过
  • 没有归还典当金房屋抵给典当行
    200614日前,平谷法院执结一起房屋典当纠纷案,被执行人张某因无法归还北京瑞丰典当公司典当金,通过执行人员的耐心工作,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张某把房屋抵给瑞丰公司,瑞丰公司给予张某差价补偿款。2004年8月21日,瑞丰典当公司与张某签订《房屋产权典当合同》,约定张某将自己的房屋产权典当给瑞丰公司,房屋的评估价为15万元,典当金额15万元;典当期限为1个月,即自合同签字生效日起至9月21日止;典当期内,瑞丰公司每月按照典当金额的3.5%向张某收取综合费用及利息等。典当期限届满后,张某未如约归还典当金,亦没有支付综合费及利息,瑞丰典当公司起诉到平谷法院,要求拍卖张某的房屋。2005年11月19日,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张某于12月1日前偿还瑞丰典当公司典当金15万元,并偿付相应的综合费及利息。由于张某没有按照调解书的约定履行义务,12月5日,瑞丰典当公司向平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3-06-05
    149人看过
  • 典当管理办法解读,如何理解典当?
    从古至今,我们都发现存在典当行。当户可以通过货物的抵押获得一定比例的当金。在规定日期内,要按照典当行的规定,将本金和利息进行偿还,才能对所当的东西进行赎回。这也是筹集资金的一种方式。我国对于典当也有专门的规范。那么,如何进行典当管理办法解读,如何理解典当?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规定,所谓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用实物抵押借贷融通,从事高利贷盘剥的形式,通指经营这种营利组织典铺、当铺的总称,亦称质库、解库、解典铺。清代典当业活动范围由城市伸入农村,成为遍布全国城乡的重要借贷组织。康熙时,据税收资料估计,全国至少有典当二万余家。乾隆时,北京城内外有官民开设的大小当铺共六七百家。鸦片战争后,由于城乡
    2023-06-01
    166人看过
  • 典权与租赁权有何区别
    一、典权与租赁权有何区别租赁权与典权都是对他人之物享有的权利,其内容都包括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能,承租人和典权人对标的物都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是,两者也有以下几方面的区别:(1)法律性质不同。租赁权是基于租赁关系产生的债权,它只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即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发生效力,没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典权是用益物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2)标的物不同。租赁权的标的物可以为动产,也可以为不动产,法律对此无限制;而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典权的标的物只能是不动产,不得为动产。(3)内容不尽相同。虽然两者都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内容,但是,两者在内容方面也有区别。比如,租赁权中的租金,一经承租人支付,出租人即取得其所有权,在租赁关系终止时,承租人无须返还租金;而典权中,出典人在典权设定时取得典价,但是如果在典权期限届满,出典人回赎典物时,须向典权人返还典价。(4)权利的限制不同。在租赁中,承租人原则上不得
    2023-04-14
    220人看过
  • 2022典权与抵押权的区别
    法律综合知识
    一、典权的特征1、典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2、典权人必须向出典人支付一定的典价。3、典权的客体是不动产,并且必须转移占有。4、典权是有期限的他物权。典权人在典期内享有对出典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典期届满以后出典人享有回赎出典财产的权利。二、抵押权的特征1、抵押权的标的物主要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担保的不动产在我国,动产也可以用作抵押权。2、抵押权不转移标的物占有标的物仍然由抵押人占有、使用、收益。因此,抵押权最能实现抵押人用以融资的目的,一方面自己占有、使用、收益,另一方面又用作担保进行融资,真正做到了物尽其用,所以被作为担保之王。3、抵押权原则上是意定担保物权三、典权与抵押权的区别(1)性质不同。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抵押权人通过支配标的物的交换价值而达到确保债权实现的目的;而典权属于用益物权,典权人通过占有标的物实现对其使用、收益的目的。(2)成立要件不同。抵押权的成立不以转移占有标的
    2022-04-25
    290人看过
  • 典权与质权之间的联系
    一、典权与质权之间的联系质权与典权的相同点在于:两者都以不动产为标的,都属于物权范畴,都以转移标的物的占有而成立。二、典权与质权的区别典权与质权存在明显区别,表现在:第一,典权为物权的一种,且学者大都认为其为用益物权而非担保物权。法国之不动产质权,通说并不认为其为物权之一种,质权人与债务人间虽然须有债务之存在为必要,但债务清偿之方法,系以不动产之收益抵充债务之利息及原本,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时,就未受清偿之债权,质权人仅得以一般债权人之地位申请强制执行,这与典型的不动产担保物权性质完全不同。日本之不动产质权,法律明定为担保物权,而质权人就他人之不动产得为占有而使用、收益,又同时具有用益物权的性质。第二,在典权制度中,出典人有权利以原典价向典权人回赎典物,但无回赎之义务,所以,于典权期限届满之后一定期限内不回赎典物,典权人即取得典物所有权。法、日之不动产质权,其出质人或债务人对所负之债务,须承担
    2023-06-08
    459人看过
  • 借款合同与典当合同的差异
    典当合同实质上是简明形式的借款合同,即典当双方达成的当户向典当行还本付息的书面协议。不同于一般的借款合同,诸如其订立的程序、凭证式造型的特点、合同中的法定内容等,均与其他类型的借款合同存在很大差异。典当合同又是简明形式的质押合同,即典当双方达成的担保用户向典当行还本付息的书面协议。是具有双重性质的合同。投资合同和借款合同的区别投资合同与借款合同的区别:投资合同中投资人和投资公司之间是隶属或者合作关系,而借贷双方之间是较为平等的债权债务关系;投资合同中的投资人的权利是对所投资的项目进行监督、管理,而借贷合同中的出借人的权利是请求借款人按约定还本付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
    2023-07-20
    367人看过
  • 典当债权是否可以转让
    法律综合知识
    一、典当债权是否可以转让典当债权在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进行转让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债权人拥有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权利。这并不意味着典当债权可以无条件地进行转让。在以下情况下,典当债权是不得转让的:1.根据债权的性质,如果债权本身就不允许转让,那么自然无法进行转让;2.如果当事人之间有明确的约定,即该债权不得转让,那么债权人也必须遵守这一约定;3.如果法律规定该债权不得转让,那么债权人同样无法进行转让。因此,在典当债权转让的过程中,需要仔细考虑这些限制条件,确保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二、债权转让合同撤销限制债权转让合同作为一种合同关系,其撤销同样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权转让合同一旦成立并生效,便具有法律约束力;在未经受让人同意的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随意撤销债权转让合同的。1.这是因为债权转让合同的撤销不仅会影响受让人的合法权益,还会破坏
    2024-07-19
    396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典权
    词条

    典权是中国一项古老的传统制度,以其特有的便民功能存植于中国千百年。 所谓典权,是指占有、使用、收益他人不动产的一种物权。占有他人不动产而享有使用收益权利的一方,为典权人;收取典价而将自己的不动产交典权人占有、使用、收益的一方,为出典人;作为... 更多>

    #典权
    相关咨询
    • 去典当房典当属于抵押权,质权还是留置权?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07
      抵押权。典当合同签署后,要和典当行经办人去房产交易中心做抵押登记的。
    • 公司有关典当和典当保第二次债权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2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证券代码:600830编号:临时XX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有关典当债务人和典当保证人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相关事项的公告2009年7月9日,公司披露公司子公司浙江XX公司(以下简称元泰典当)、浙江XX公司(以下简称德旗典当)典当债务人和典当保证人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集团)、浙江XX公司(以下简称大地纸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事宜,元泰典当、德旗典当申报债权均为待定债权。(详见2009
    • 典当合同什么是典当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7-26
      当票实质上是简明形式的借款合同,即典当双方达成的当户向典当行还本付息的书面协议。然而,由于典当是特殊的融资方式,故当票又完全不同于一般的借款合同,诸如其订立的程序、凭证式造型的特点、合同中的法定内容等,均与其他类型的借款合同存在很大差异,成为一种具有独特风格和形式的借款合同。
    • 2022年民法典典当合同可以约定典权转让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2-02
      双方可以进行约定。 典权转让又称为典权让与、退典,是指典权关系合同成立后,在典权关系存续期间,典权人将典权让与他人的一种典权流转形式。它是又一种典权取得方式,这时新典权人是依据典权转让合同取得典权的。 第 一、典权的转让是典权人的权利,除非出典人和典权人在典权关系合同中约定不得转让典权,典权人可以自由转让,而无需征得出典人的同意。 第 二、典权的转让要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第 三、典权转让的法律后
    • 民法典放弃继承权相当于赠与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4
      继承权是公民所拥有的权利,只要是属于法定继承或者有遗嘱的话,就可以继承老人的财产,否则也可以放弃继承,放弃继承权不等于赠与的。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