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数个证据的效力应注意哪些情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7 18:53:24 298 人看过

判断数个证据的效力应注意哪些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判断数个证据的效力应当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1、物证、历史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

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2、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

力低于其他证人证言。

3、原始证据的证明力大于传来证据。

4、对证人的智力状况、品德、知识、经验、法律意识和专业技能等进行综合分析。

承诺的效力如何判断

1、承诺生效

承诺的生效,就是承诺对要约人产生法律拘束力,承诺一经生效,合同即为成立,当事人于此时开始负有履行合同的义务。

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承诺应当发出承诺通知的,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2、承诺的撤回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五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承诺撤回是民法典规定的承诺消灭的唯一原因。撤回承诺,应当以通知的形式由承诺人向承诺人向要约人发出。撤回通知应当明确表明撤回承诺,不愿意成立合同的意思,否则不产生撤回承诺的效力。

承诺的撤回,基本上只适用于书面形式的承诺,对于口头形式的承诺,一经发出即到达要约人,根本就不存在撤回的时间可能。对于电子数据方式的承诺,同样也不存在撤回的时间可能,因为承诺一经发出,对方的电子信箱即可收到。

承诺撤回的通知晚于承诺到达要约人时,鉴于承诺已发生法律效力,承诺撤回通知不发生效力。撤回承诺之通知,按其传达方法,依通常情形,应当先于承诺或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的,由于其他原因造成承诺撤回通知迟到的,应当如何处理民法典未作规定,我们认为,于此情形下,可以类推适用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七条有关承诺迟到的规定,要约人于收到迟到之承诺撤回通知时,及时通知承诺人承诺迟到之事实,则合同成立;要约人未及时通知承诺人的,则应当认为承诺撤回通知未迟到,发生撤回承诺的法律。

非实质性变更,就是实质性变更之外承诺对要约内容的变更。非实质变更要约内容的承诺,除要约人表示反对或者未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为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8: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原始证据相关文章
  • 证据能力的判断原则有哪些?
    1、相关性原则:就是指作为证据内容的证据材料与待证事实之间存在某种客观的联系。2、实体公正性原则:实事求是,忠于事实,还案件的本来面目,是收集证据的关键。3、程序公正性原则:证据的收集过程必须符合法定程序,严格依据刑事诉讼法排除非法证据规则。一、语音能否作为法律证据语音能作为法律证据。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依据充足的证据而作出的裁判才有可能是公正的裁判。证据应该是客观存在的,伪造或毁灭证据都是触犯违法行为,应受到法律的追究。刑讯逼供、以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要求各级政法机关严格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依法惩治犯罪、保障人权。二、恐吓罪如
    2023-02-15
    195人看过
  • 证据能力的判断原则有哪些
    1、相关性原则。刑事诉讼证据(表现为证据能力)的本质属性是它的关联性,即相关性。就是指作为证据内容的证据材料与待证事实之间存在某种客观的联系。2、实体公正性原则。实事求是,忠于事实,还案件的本来面目,是收集证据的关键。收集证据的过程同时也是判断证据能力的过程。检察机关在审查证据能力时,应排除诸如那些可能引起不可靠以及不能经过主询问和反询问来检查其真实性的传闻证据,以防止可能不真实的证据进入法庭。同样,法官应对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的证据能力是否具有实体公正性进行全面衡量与审查,并且必须经过法庭调查、质证才能决定是否采信和认定。3、程序公正性原则。证据的收集过程必须符合法定程序,严格依据刑事诉讼法排除非法证据规则,不采信侦查机关用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方法提取的证据,以防止侦查权的滥用导致公民基本权利的被侵犯,这也是判断证据能力时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
    2023-04-21
    359人看过
  • 视听资料证据的证据有效力的判断
    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判断:一是从采证行为本身判断是否合法,要求采集的视听资料不能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二是从采集行为的目的是否合法进行判断,出于合法目的设置的录音录像形成的视听资料,具有合法性。三是从采集行为是否危害他人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进行判断,不具有危害性获取的视听资料,具有合法性。一、关于劳动合同中工作地点的变更是否合理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时,如调整工作岗位、变更工作地点等均应协商达成一致才可进行。在判断变更工作地点是否合法的问题上需要把握一点,即工作地点调整是否改变了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工作地点变更是否合法,应当以劳动者工作生活的便利情况、是否改变了劳动者此前的工作时间成本、是否属于通过变更工作地点达到变相辞退劳动者的目的等情况综合判断。二、怎么判断构成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符合以下条件会构成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客体是国家
    2023-06-23
    59人看过
  • 家庭暴力证据的收集应该注意哪些
    收集家庭暴力证据应注意:1、首先要让对方的施暴行为让更多的人知道;2、要根据情况及时报警;3、如果身体受到暴力伤害,应在第一时间到医院,并保留验伤报告、伤残鉴定等,以便日后向对方提出赔偿请求时使用;4、受害者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要求其出具验伤通知书,到指定医院验伤,或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医院诊断证明和司法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应保存在验伤鉴定后。一、被打耳光可以起诉吗被打巴掌可以选择起诉。1.报警110,并且索取出警记录。2.向警方索取验伤单,到指定医院进行验伤和治疗,治疗完毕后,一定要向验伤结论。3.验伤结论是轻微伤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被告赔偿侵权损失。4.验伤结论是轻伤以上的,就可以到发生地检察院报案,然后由检察院调查和提起公诉,这样对方必须要负刑事犯罪责任,并赔偿损失。二、孕期被家暴的话如何取得证据孕期被家暴如何取得证据:(1)报警记录:报警行为可以是受害人自己做
    2023-06-19
    215人看过
  • 什么样的证据更有效力,举证时应注意些什么
    1、同时存在的数个证据哪个更有效力?有数个证据材料证明同一事实时,法院就要判定其证明力的强弱,一般遵循以下规则: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的证明力;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的证明力;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当有数个证据材料时,就存在证明力强弱的问题。判断数个证据的效力强弱应注意以下几种情况:(1)物证、历史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2)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低于其他证人证言;(3)原始证据的证明力大于传来证据;(4)有证据证明持
    2023-06-14
    200人看过
  • 证据能力判断应遵循的原则
    证据能力的判断应遵循的原则:相关性原则、实体公正性原则、程序公正性原则。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一、只有讯问笔录可以认定犯罪吗只有讯问笔录一般不能认定为犯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二、只有人证没有物证可以定罪吗不可以定罪。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但证人之间的证言可以相互印证,且能够证明其犯罪事实,是可以定罪量刑的。只要符合法律规定,能够认定案件事实,就可以定罪量刑。三、没有被告人的供述可以定罪吗若一件刑事案子,在没有犯罪
    2023-04-03
    34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原始证据是指从直接来源与案件出的第一手证明材料。 物证中的原始证据,通常包括现场留下的物质与痕迹,例如现场发现的指纹。 书证中的原始证据,通常包括与案情有关的书面材料的原件,例如合同书原件。 人证中的原始证据,指直接感知案情的人,所提供的证... 更多>

    #原始证据
    相关咨询
    • 判断数个证据的效力应注意哪些情况?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0
      判断数个证据的效力应注意哪些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判断数个证据的效力应当注意以下几种情况:1、物证、历史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2、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低于其他证人证言。3、原始证据的证明力大于传来证据。4、对证人的智
    • 现在判断数个证据的效力的情况都有哪些呢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3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判断数个证据的效力应当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1、物证、历史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 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2、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 力低于其他证人证言。 3、原始证据的证明力大于传来证据。 4、对证人的智力状况、品德、知识、
    • 判断了数个证据的效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9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判断数个证据的效力应当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1、物证、历史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 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2、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 力低于其他证人证言。 3、原始证据的证明力大于传来证据。 4、对证人的智力状况、品德、知识、
    • 如何判断数个证据的效力,有哪些依据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3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判断数个证据的效力应当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1、物证、历史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 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2、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 力低于其他证人证言。 3、原始证据的证明力大于传来证据。 4、对证人的智力状况、品德、知识、
    • 现在判断数个证据的效力的情况都有什么呢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3-2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判断数个证据的效力应当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1、物证、历史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 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2、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 力低于其他证人证言。 3、原始证据的证明力大于传来证据。 4、对证人的智力状况、品德、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