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检察院批捕后公安局提审吗?
1、不是,刑拘人员不是一定要被批捕后才能提审,对提审次数也没有限制。
2、如果批捕前提审犯罪嫌疑人,是为了核实事实及证据。然后根据事实和证据决定是否批捕。
正式批捕后,由侦查单位负责提审嫌疑人,如果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未移交检察院之前,都由公安机关负责提审;如果是检察院负责侦查的,由检察院负责提审。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二、检察院逮捕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三、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程序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一式三份,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
检察机关在接到公安机关的报捕材料后,由审查逮捕部门指定办案人员进行审查。办案人员应当查阅案卷材料,制作阅卷笔录,提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批准或者决定;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未被拘留的,应当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15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不得超过20日。
公安局在人民检察院还没有批捕之前就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提审,本身就是为了核实公安机关掌握的相关证据和犯罪事实,之后才能整理相关的资料,把提请批捕的材料递交到人民检察院。所以在绝大多数的刑事案件当中,应该说公安机关在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以后就会马上提审,而不是等到批捕之后。
-
人民检察院批捕后公安局提审吗
192人看过
-
在人民检察院批捕后公安局提审吗
54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批捕后还提审吗
166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批捕后还提审吗?
428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批捕还会提审吗
433人看过
-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局能介入吗
263人看过
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 更多>
-
在人民检察院批捕后公安局提审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131、不是,刑拘人员不是一定要被批捕后才能提审,对提审次数也没有限制。 2、如果批捕前提审犯罪嫌疑人,是为了核实事实及证据。然后根据事实和证据决定是否批捕。正式批捕后,由侦查单位负责提审嫌疑人,如果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未移交检察院之前,都由公安机关负责提审;如果是检察院负责侦查的,由检察院负责提审。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
-
人民检察院批捕后,公安局可以提审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1-06-121、不是,刑拘人员不是一定要被批捕后才能提审,对提审次数也没有限制。 2、如果批捕前提审犯罪嫌疑人,是为了核实事实及证据。然后根据事实和证据决定是否批捕。正式批捕后,由侦查单位负责提审嫌疑人,如果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未移交检察院之前,都由公安机关负责提审;如果是检察院负责侦查的,由检察院负责提审。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
-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局取保候审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0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对于已经被检察院批捕的犯罪嫌疑人,仍然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或向检察院申请对逮捕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如果经审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或没有逮捕必要的,仍可对犯罪嫌疑人予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
-
检察院没判批捕公安局案审放人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1-07-15检察院没批捕,公安机关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但因办案需要,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