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约定管辖的,可以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书面合同,前提是不违反法院级管辖权和专属管辖权。合同纠纷诉讼。当事人对管辖权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三是当事人不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下列合同的具体履行地点是:
1。销售合同的履行地(一)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的,以约定的履行地为履行地;仅约定交货地的,以交货地为履行地。对履行地、交货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或者虽有约定但货物未实际交付,双方住所地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以及口头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权不是根据履行地来确定的。(二)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与合同约定的交货地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2)合同的履行地为承包人所在地;(3)租赁物的使用地为租赁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地;(4)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的履行地为合同的履行地;(1)在交易场所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以交易场所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二)在上述交易场所以外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首付款方(转销商)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第1条法律管辖的其他法院。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保险标的是运输工具或者在途货物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地、运输目的地或者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汇票的付款地,是指汇票上载明的付款地。汇票未载明付款地的,以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居住地或者主营业务地为付款地。因铁路、公路、水运、航空运输、联运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原籍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未实际履行,双方住所地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建设工程中存在的问题招标不规范首先,承包人和发包人都违反了招标程序。一些施工企业为了应对业主的力量和压力,在工程招投标中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进行围堵和串通。合同签订中的不平等。建筑工程专家、工学学士、法学硕士、建筑工程专家范凤峰认为,我国建筑工程市场是一个典型的卖方市场,这不仅关系到建筑工程的行业特点,也是市场竞争的产物。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通过法律手段提高建筑工程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增强建筑工程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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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合同是以文字表述形式按一定格式记载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的合同。书面合同一般适用于计划的、规范性的、标的数量比较大、内容比较复杂的、法人之间订立的难于即时结清的合同。书面形式的合同有: 1、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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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案件管辖权异议上诉状如何写1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262010年7月15日,上诉人山东某某有限责任公司就某某县人民法院受理被上诉人安徽某某股份有限公司诉上诉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某某县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某某县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该案应移送上诉人山东某某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010年7月22日,某某县人民法院就此作出了(2010)来民二初字第00099-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人提出管辖权异议。上诉人认为某某县人民法院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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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开工时间与工程建设日期的有关争议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3对建设工程开工日期有争议的认定是: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日期为准。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期;因承包人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日期;经发包人同意提前进场施工的,以承包人实际进场时间为开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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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管理法院管辖有效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28有效。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般由合同约定的履行法院管辖,但合同没有约定时,由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按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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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纠纷管辖权属于哪个单位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3建设工程施工纠纷属于专属管辖,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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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合同管辖专属管辖有什么规定四川在线咨询 2023-04-28是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如前所述,建设工程合同属于特殊的承揽合同。承揽合同的“加工行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体现为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