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要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04 22:54:56 191 人看过

一、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要件是什么

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构成要件如下:

1.行为的违法性。该施工工作是在公共场所、道旁、通道等可能危及行人的场所进行的。

2.损害事实的存在。地面施工造成了路人的损害。

3.因果关系。施工行为与路人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施工人未设置明显标志,也未采取安全措施。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地面施工致人损害侵权责任的起诉期是多长时间

地面施工致人损害侵权责任的起诉期是3年。民法典规定,因侵权责任产生纠纷向法院起诉的,起诉的时效是3年,从受害人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地面施工致人损害侵权责任请求权诉讼多久判决

要三个月至六个月的时间判决。如果是简易程序,时间是三个月,针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争议不大的案件;如果是普通程序,时间是六个月,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对案件进行审结,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有上诉的情形,上诉审理期限是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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