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法》的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9 15:51:03 138 人看过

一、《产品质量法》的主体适用范围

1、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是负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国家机关。包括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同时也包括与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有关的各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等。

2、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是产品质量监督的辅助性机构。包括各级消费者协会、用户委员会等。

3、用户。指将产品用于集团性消费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

4、消费者。指将产品用于生活性消费的社会个体成员。

5、受害者。指因产品存在缺陷而遭致人身、财产损害,从而有权要求获得损害赔偿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与社会组织。

6、产品责任主体。产品责任主体是指产品责任的承担者。

二、《产品质量法》的客体适用

1、产品的含义。我国《产品质量法》第2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同时,又规定:“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物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第73条同时规定:“军工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另行规定。”

由此可见,下列物品不适用《产品质量法》:

(1)天然物品,如煤、油、水等;

(2)农副产品;

(3)初级加工品;

(4)建筑工程;

(5)专门用于军事的物品;

(6)人体的器官及其组织体。

2、产品质量的含义与分类。产品质量指产品应具有的、符合人们需要的各种特性和特征的总和。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的《质量术语》对产品质量的界定,“产品特性”指产品必须具备规定的、或潜在需要的性能。也即产品自身应固有的安全性、适用性的一般性能,以及可替换性、可维修性等个别性能。

在我国,产品质量是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对产品适用性、安全性和其他特性的要求。根据“需要”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是否满足用户、消费者的要求,以及符合、满足的程度,产品质量可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大类。

合格又分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符合部级质量标准、符合行业质量标准和符合企业自订质量标准四类。

不合格产品包括:

(1)瑕疵。瑕疵是指产品质量不符合用户、消费者所需的某些要求,但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或者未丧失原有的使用价值。产品瑕疵可分为表面瑕疵和隐蔽瑕疵两种。

(2)缺陷。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包括设计上的缺陷、制造上的缺陷和未预先通知的缺陷。

(3)劣质。劣质是指其标明的成份的含量与法律规定的标准不符,或已超过有效使用期限的产品。

(4)假冒。假冒是指该产品根本未含法律规定的标准的内容,以及非法生产、已经变质的而根本不能作为某产品使用的产品。

产品质量法的的适用范围很广,总共分为主题适用范围和客体适用范围,其中主体适用范围包括监管组织、消协、用户等参与消费以及与消费有关的部门及组织。而客体适用范围则是生产出来的各种产品,因此天然物品;农副产品;初级加工品;建筑工程;专门用于军事的物品;人体的器官及其组织体是不能适用于产品质量法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22: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产品相关文章
  • 电线产品质量纠纷法律适用法律有哪些?
    产品质量纠纷,是指因产品质量而引起的有关当事人之间的争执,包括经济合同中的质量纠纷,因产品质量而发生的侵权纠纷,因行政机关处理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争议等。处理产品质量纠纷的主要途径有:消费者协会的调解、行政单位处理、仲裁机构的仲裁以及人民法院的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第三十二条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
    2023-06-23
    170人看过
  • 产品质量监督的概述和范围
    产品质量监督,是指由产品质量监督机构、有关组织和消费者,按照技术标准,对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评价、考核和鉴定,以促进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执行质量标准,保证产品质量,维护用户和消费者利益。概述产品质量监督是指企业定期从供应商的产品中抽样进行型式试验或化验分析的活动。例如供应提供一种国内较先进的纳米材料,这种材料只有少数国家或高校检测中心能够检测,显然,检测费相当昂贵。这时,就要考虑质量成本问题。企业对此种材料用量较少,如果每批都要求其提供检测告,对供应商将是一个极大的考验。为减轻供应商检测费用的压力,又使企业确信产品质量,这时业可以要求供应商定期或每供应一定数量的产品时提供一次权威检测报告、或对供应商的生产工艺过程进行认可。另外,关于监督抽样(抽样时间、地点)、检测机构选择、检测费用承担的问题双可在契约中加以明确规定。范围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这类产品直接涉及人身安全,往往与人们
    2023-06-06
    192人看过
  • 产品质量的监督的范围是怎样的
    一、产品质量的监督的范围是1、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这类产品直接涉及人身安全,往往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重点。例如:家用电器、热水器、电梯、电工设备、饮料、食品等。2、影响国计民生的主要工业产品这类产品虽然不直接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但对社会经济影响较大,如种子、化肥、钢材、水泥等各种重要的原材料。3、用户、消费者或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这部分产品既不属于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也不属于影响国计民生的主要工业品。但是,这类产品往往比较受社会的关注,关系到全社会的质量信誉问题。某一种产品一旦社会反映质量问题较多,就会成为质量问题的热点和焦点,因此,应当也是质量监督部门监督检查的重点。二、产品质量监督的类型1、国家监督国家监督是指国家通过立法,授权特定的国家机关,以国家名义代表人民政府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是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进行
    2023-06-07
    184人看过
  • 不适用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是什么?
    关于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产品质量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产品质量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产品质量法规定。一、产品质量法适用的地域范围凡在我国境内从事产品的生产、销售活动,包括进口产品在我国国内的销售,都必须遵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按照我国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基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只有列入这两个基产品质量法附件3的全国性法律,才能在这两个特别行政区适用。产品质量法因没有列入其中故不适用于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但在我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的除外。二、产品质量法所称的产品的范围产品质量法适用的产品,是经过加工、制作的产品。各种直接取之于自然界,未经加工制作的产品,如稻、麦、蔬菜、饲养的鱼虾等种植业、
    2023-06-06
    353人看过
  • 动产质权的影响与适用范围
    有关动产质权的效力有:1、担保债权。有约定的,按照质押担保的范围执行。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押保管费和质权实现费;2、标的物的有效性。质权的效力与从物有关,但从物不交付的,对从物无效。质权人有权收取孳息,清偿收取孳息的费用、利息和主债权;3、质权人的效力。质权人有权在债权清偿前占有质物。收集孳息。转质。对质物进行处分,并优先支付其价格。费用支付请求权。保护质权的权利。动产质权设定契约立约人_________(质权人)、_________(出质人)因设定质权事,订立条件如下:第一条债权额: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第二条利率:月息_________分。第三条付息日期:每月_________日。第四条清偿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第五条质物:_______立约人_________(质权人)、_________(出质人)
    2023-07-09
    228人看过
  • 缓刑适用哪些量刑范围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缓刑适用的量刑范围: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以及死刑两个刑度带之间,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不适用缓刑。缓刑适用对象:其一是缓刑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其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也就是说,适用缓刑是在犯罪分子已经被判处刑罚的前提下,再考虑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认定其放在社会上是否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决定是否执行刑罚。如何准确把握适用,
    2023-05-01
    88人看过
  •  产品质量法规定了哪些产品的质量要求?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该法所涉及的产品范围不包括初级农产品和建设工程。产品质量法不所指的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包括在内,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述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产品质量法规定。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该法所涉及的产品范围不包括初级农产品和建设工程。产品质量法不所指的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包括在内,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述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产品质量法规定。 建 设 工 程 是 否 属 于 产 品 质 量 法 所 指 的 产 品 范 围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二条的规定,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该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建设工程的一部分,因此应适用《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
    2023-09-02
    478人看过
  • 房产税的种类和适用范围有哪些?
    房产税包括以下几点,1、契税。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2、营业税。营业税是对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3、个人收入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对卖房者取得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由卖方承担。房产税纳税时间有哪些房产税纳税时间有以下几点:1、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2、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3、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4、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5、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6、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
    2023-06-30
    468人看过
  • 司法赔偿案件不公开质证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司法赔偿案件时,可以不公开质证的情形包括涉及到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等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对未采纳的证据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说明理由。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的区别国家补偿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其合法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的损失,国家对其给予弥补的制度。国家补偿责任在国家赔偿责任之前就已经存在。其与国家赔偿的区别为:1.两者发生的基础不同。国家赔偿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引起,以违法为前提;国家补偿由国家的合法行为引起,不以违法为前提。2.两者性质不同。国家补偿的根本属性在于国家对特定受害的公
    2023-06-01
    414人看过
  • 品种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1、变分法的主要特点如下:1。成本计算对象品种法以产品品种为成本计算对象,建立产品成本明细账,汇总生产成本,计算产品成本。如果一个企业生产多个产品,需要建立以每种产品为成本计算对象的产品成本明细账。成本计算期由于连续生产大量产品,无法根据产品的生产周期来收取生产费用和计算产品成本。因此,产品成本只能按月计算,以便将本月的销售收入与产品的生产成本相匹配,计算本月的损益。3。生产成本是否需要在成品和产品之间分配?如果是大量的简单生产,则产品成本采用品种法计算,因为简单生产是一个生产步骤,整个生产过程就完成了。二是品种法的适用范围。品种法主要适用于大量的单步生产企业;2。企业辅助生产车间也可以采用品种法计算产品成本。在大量的多工序生产企业中,如果企业规模较小,管理层不需要各工序的成本信息,也可以采用品种法计算产品成本。综上所述,品种法是以产品品种为成本计算对象,收集生产成本,计算产品成本的一种方
    2023-05-08
    412人看过
  • 无名合同的适用范围有哪些法律规范有哪些
    无名合同种类如下:1、纯无名合同。无名合同的内容并非法律全无规定,而在于它不属于任何有名合同的范围之内。2、准混合同。即在一个有名合同中,既有属于典型合同的内容,也有有名合同的有关法律中未予涉及的内容。3、混合合同。指一个合同所包含的内容是几个有名合同内容的综合的合同。4、对向联立合同。即是两个以上的有名合同或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不失个体独立存在而相结合的合同。无名合同适用《民法典》合同第三编中关于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第三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规则无名合同指的是在民法典中没有规定的具体类型和名称的合同,但是无名合同基于当事人的合意达成的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因此无名合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应适用《民法典》的关于民事行为能力和合同效力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
    2023-08-13
    52人看过
  • 产品质量侵权管辖范围
    产品质量侵权管辖范围是什么?产品质量民事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经营承以及对产品质量负有直接责任的人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质量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者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对于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赔偿。因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因销售者提供该产品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销售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害赔偿应当包括下列费用:一、人身损害赔偿:1、医疗费;2、治疗期间的护理费;3、因误工减少的收入;4、交通费;5、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6、残疾者生活补助费;7、残疾赔偿金;8、受残疾人抚养的人所需的生活费;9、造成死亡的,支付丧葬
    2023-06-06
    263人看过
  • 破产申请适用的范围:哪些情况不适用?
    1、破产债权人在破产宣告后对破产人负担的债务,不能抵销。2、破产债权人已知破产人有停止支付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而对破产人负担的债务,不得抵销。3、破产债权人已知破产人有停止支付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而对破产人负担的债务,不得抵销。4、破产人的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前,已知破产人有停止支付或者破产申请事实,而对破产人取得的债权,不得抵销。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1年前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不在此限。哪些公司可申请破产根据新颁布的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申请破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第一,破产的主体必须是企业法人,即具备法人资格。第二,法人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理由和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条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2023-07-03
    460人看过
  • 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范围有哪些
    一、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范围有哪些?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等没有著作权。《著作权法》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单纯事实消息;(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二、哪些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视听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三、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有哪些?(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
    2024-01-11
    343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
    词条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产品
    相关咨询
    • 产品质量责任问题的适用范围是什么,产品质量责任的法律适用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6
      产品质量责任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章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四十一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因产品存
    • 《产品质量法》中所称的产品包括哪些范围?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3
      《产品质量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
    • 产品质量法所界定的产品范围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4-25
      产品质量法的产品的范围包括: 1、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是负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国家机关。包括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同时也包括与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有关的各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等。 2、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是产品质量监督的辅助性机构。包括各级消费者协会、用户委员会等。 3、用户。
    • 哪些产品不包括包括质量的范围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29
      产品质量法不包括初级农产品和建设项目。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主要由加工厂生产,用于销售,农产品显然不在这一行列,属于农民自给自足的商业产品。同时,虽然建筑工程不再在产品质量法的调整范围内,但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属于产品质量法的调整。
    • 产品质量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产品质量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5
      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产品质量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对人身伤害的赔偿和对财产损失的赔偿。①人身伤害指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消费者人体和健康的损害。它分为一般伤害、致残伤害和致人死亡三种情况。一般人身伤害指受害人通过治疗,能够恢复到受损害前的身体状态。在这种情况下,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和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指受害人为恢复健康所花费用,包括药费、手术费、住院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受害人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