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经办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经办大厅办理;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二)审定:经办人员审核相关材料,经初审、复审、审批三级审核;
(三)办结:将办理结果反馈参保单位或个人。
一、社保转移流程以及材料
养老跨省转移流程:在原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凭证》,将《参保缴费凭证》、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新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书》即可。
转入资料: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保参保合凭证(去原参保地社保局办理)
转入流程:持以上资料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长沙市人社局2楼大厅17-18号窗口办理即可。
①有单位接收:
如果参保人是以单位形式参保,在长沙有单位接收,待单位给开立社保账户之后,询问单位人力在哪级社保机构开立了社保账户,届时前去相应社保机构申请办理社保转移即可。
②以个人形式参保:
若参保人以个人形式参保,请先去户籍所在区的社保局开立账户,例如户籍地为长沙市雨花区,先去雨花区社保局开立社保账户再将社保转回。
办理流程
省内转移
1、社保转出长沙
转入地开具《接收函》-交至转出地(长沙市参保的人社局)-转出地再开具《介绍信》-将相关材料提交至转入地。
2、社保转入长沙
(1)携带转入地(长沙市参保的人社局)社保局开具的联系函(医疗保险)接收函(养老保险)及身份证复印件交至转出地社保局的社保转移窗口办理。
(2)将转出地社保局开据的参保凭证及信息变更表交至转入地社保局。
跨省转移
1、社保转出湖南
(1)养老保险转移:经办人员持在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到市人社局政务公开大厅“社会保险转移”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2)医疗保险转移:经办人员持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到市人社局政务公开大厅“社会保险转移”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3)失业保险转移:工作人员对初审符合转入条件的开具《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经办人员持《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返回件、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在职职工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表》到市人社局政务公开大厅“社会保险转移”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2、外省社保转入
本人或者单位代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者身份证复印件,并在长沙市社保局开具《养老保险凭证》和填写《医疗保险变更信息表》,交至转入地社保局即可。
备注:以上业务流程仅适用长沙市本级,转出/转入另一方手续以当地人社局经办部门办理的为准。
二、公积金离职了怎么提取
首先要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下载审批表,也是一式一份,然后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再来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和相关提取材料至当地中心营业大厅审核。最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帐支票。
要注意的是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须出具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配偶代办的需提取夫妻双方身份证;用A4纸复印一份。
三、保险理赔的申请流程都有哪些
1、受理报案受理报案是指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必须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应将事故情况登录备案。一般来讲,报案是保险公司理赔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它有助于保险公司及时了解事故情况,必要时可介入调查,尽早核实事故性质;同时保险公司又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的要求及事故情况,告知或提醒申请人所需准备的材料,并对相关材料的收集方法及途径给予指导。
2、受理材料、立案受理立案就是保险公司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理赔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材料是否齐全、是否需要补交材料或保险公司确定是否受理的过程。在立案环节中,保险公司的立案人对提交的证明材料不齐全、不清晰的,会当即告诉申请人补交相关材料;对材料齐全、清晰的,即时告知申请人处理案件大致所需要的时间,并告知保险金的领取方法。
3、审核审核就是指案件经办人根据相关证据认定客观事实、确定保险责任后、精确计算给付金额,作出理赔结论的过程。
4、通知、领款案件经过签批环节后,保险公司就可以通知受益人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及关系证明,前来办理领款手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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