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失公平合同被撤销后是否可以向对方索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6-20 11:01:09 381 人看过

显失公平合同被撤销后若因此造成损失,是可以向对方索偿的。根据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除承担赔偿责任外,各当事人之间要返还因该合同所得的财产或折价补偿对方。显失公平合同被撤销后是否可以向对方索偿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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