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法律支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21:05:29 251 人看过

安全生产责任制法律规定的内容包括。

(1)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

(2)规定了用人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

(3)规定了领导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

(4)规定了在特殊工作岗位工作的劳动者的责任和安全检查人员应负的责任。

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章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所以,企业必须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予以落实。也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生产安全顺利进行,才能真正实现实施安全生产法,人人事事保安全。

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毒害的发生,关系着企业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快乐,关系着企业生产安全顺利进行和经济效益的稳步增长,关系着社会的安定繁荣和人民的安居乐业。但由于有一些领导的安全意识淡薄,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放松安全管理,且企业的安全制度又不完善不健全,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又不能真正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只停留在表面上,导致企业伤亡频繁,险象环生,使生产不能正常、有序地进行。据统计,2001年全国各类事故死亡130491人,经济损失800多亿元,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高达140起,死亡2556人,其中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就达16起,死亡707人。例如:1994年12月8日在新疆克拉玛依市的友谊馆,一把大火将325个祖国的小太阳与父母阴阳相隔;又如,2000年8月4日江西省上栗县上栗镇个体烟花爆竹厂发生火药爆炸事故,死亡27人,失踪1人,伤26人的惨剧至今还历历在目。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和一些活生生的案例,人民群众会问,为什么会这样呢?我们的生产安全究竟怎么了?无辜生命就这样一个个被无情地夺去了吗?究竟是什么原因使这种灾难一再发生?也许是会有很多说法,但深究其原因,根本一条就是没有依法治安全,没有真正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制定安技措施并予以落实,才导致和酿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那么,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呢?我们知道,不安全因素是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要控制工伤和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凡是和生产有关的各个因素环节和部门都要事先把好安全关,每个操作者既要完成生产任务,又要避免本人发生工伤、职业中毒,还要防止伤害他人。所以,安全工作涉及各个部门和每个人,只有各个部门和每个人都做好本部门和本人的安全工作,企业的安全工作才能真正做好。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用制度的形式明确各类人员对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这就叫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既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又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的约束机制。有了这个制度才能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贯穿到整个管理工作之中,真正做到层层有人负责,事事有人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安全管理的一项制度,早在60年代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中就提出,长期以来,行政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企业都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制定了相应的责任条文。但是落实情况如何?落实不好出了事故又该怎么办?显然,安全生产责任制自身无法去解决这个问题,必须有完善的安全生产法、责任追究制度来作为保障。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的出台,为加强安全生产,防止特大、恶性事故和一般事故提供了重要保障,是从制度上保证各级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切实负起责任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它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深化,也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手段和关键环节。只有严肃追究责任,才能增强主体的压力感、危机感和责任感,从而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实施。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谁主管,谁负责,企业第一把手要对安全生产负总责。责任追究制的实质是指对安全生产负有责任的领导、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职工对于自己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因失职而出现安全事故,带来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就要追究领导的责任和责任者的责任。责任追究制主要是为了解决责任主体抓安全生产工作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出了问题怎么办的问题,使各级责任主体感觉到对安全生产工作不抓不行,不真抓、抓不出成效不行,抓得不好出了问题也不行。

安全生产工作重在抓落实,同样,安全生产责任制也重在依法抓落实。责任追究制增强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强制性,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由软变硬。安全生产责任制已经实施多年,但有些单位的特大事故仍不断,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缺乏强制性,缺乏对责任对象,尤其是领导的刚性、具体、可操作的处罚规定。因此,一些领导往往把它看作是软任务,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尤其是生产车间一级,只停留在挂帅不出征的状态,致使责任制难以落实。建立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就是要对不履行责任者,出了问题就坚决追究,这样就会增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强制性,使责任主体有安全危机感,真正感到不抓不行,必须要真抓、实抓、严抓,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作为工厂企业,在具体工作过程中应该怎样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确保生产安全、顺利进行呢?笔者认为除了必须有完善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责任追究制度等来作为保障外,还应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1)、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安全生产责任制能否建立和落实,关键在于企业各级领导,尤其企业最高管理层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程度,只有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才能把安全生产责任制做为安全工作的基础来抓,形成一个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责任的局面。

(2)、要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加强对职工执行安全责任制的教育,使每个岗位的工作人员都知道自己在安全生产中应负的责任和应有的权限。

(3)、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时,要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听取意见,使安全生产责任制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便于执行。

(4)、将安全生产责任制条文具体化为每一个岗位的工作程序,并把这种程序规范为标准化,严格执行。

(5)、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定期检查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考核办法可将责任制分解为若干方面,制成考核表,分层检查考核。例如可分解为:厂领导对安全工作的安排、厂部月检查、车间周检查、班组日检查、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活动、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事故隐患整改等项目。在检查中,对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和领导要给予表扬,对不负责任的要进行批评,对那些因为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必要的行政纪律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6)、要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根据企业发展及生产变化情况修改和补充责任制的内容,使之适应企业发展的新情况。

安全是人生基本需要,随着社会的进步,企业职工对安全的要求必将日益强烈。国家为了保证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正在不断强化安全管理,从安全立法、加强国家劳动安全监察力度等方面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只要我们真正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就能确保生产安全顺利进行。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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