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准入实施细则(试行)》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01 12:22:17 321 人看过

从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为更好解决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居住问题,我市近日出台文件,提出按照保障基本、分层实施、梯度保障的原则,实行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多渠道筹措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各类保障性住房资格并轨申报准入。31日起,包括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5种家庭可申请保障性住房资格,近期主要为其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5种住房困难家庭可申请资格

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保障性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准入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的规定,我市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家庭首次由本市户籍居民拓展到外来务工人员和外籍来哈务工人员,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对于加快城镇化进程和吸引留住人才将起到促进作用。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和外籍来哈务工人员等5种家庭,可申请保障性住房资格。

降低申报准入门槛

放宽收入和住房标准

并轨后的保障性住房资格的收入和住房准入标准相比原有住房保障政策更加惠民,更多的住房困难家庭受益于保障性住房政策。《细则》规定,申请家庭收入标准为在本市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住房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根据《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我市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815.9元。

保障资格统一申请

一证在手分梯度保障

新规定施行后,保障性住房资格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申请,审核通过的保障对象,将核发《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资格通知书》,分阶段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按《通知书》中标注的家庭类别,实行差别化租金。

取得保障性住房资格的家庭,根据家庭收入情况分为三种类别:一类家庭为在本市家庭人均年收入高于上年度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含70%)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外籍来哈务工人员。

二类家庭为在本市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

三类家庭为符合市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标准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即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哈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哈市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证或哈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

引入申请承诺授权制

7部门联动数据核实

据介绍,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人在向户口所在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申报后,应当书面同意有关部门和单位核实其申报信息,并承诺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须接受相应处理,其行为记入我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家庭的申报信息,将通过市人口信息共享系统进行核查,并由市住房、人社、公安、民政、商务、市场监管和公积金管理等7个部门联动进行数据核实,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准确。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仍执行原补贴政策

《意见》指出,原有廉租住房房源应优先解决原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已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和新增保障性住房资格家庭中具有低收入住房困难资格的家庭,其申请条件、保障方式(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分配办法、租金和租赁补贴标准仍按原廉租住房政策规定执行。

据介绍,保障性住房并轨后,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需求将优先满足,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给予住房救助,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给予租赁补贴等方式做到应保尽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09: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石家庄市市区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细则
    为严格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2011〕28号)和《石家庄市市区廉租住房配建实施意见(石政发〔2010〕29号)文件精神,完善保障手段,增强保障能力,切实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的住房困难,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一条、本细则所称的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在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等住房建设项目中按一定比例配建的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第二条、2010年6月1日后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按住宅总建筑面积的5%比例配建廉租住房;2011年3月1日起,挂牌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新上项目,须按照项目总建筑面积10%(5%为廉租住房、5%为公共租赁住房)以上的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建的廉租住房无偿交给政府,产权归政府所有。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政府按建筑安装成本价回购,其余燃气集资款等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负担,产权归政府所有。由开发企业投资建
    2023-05-10
    363人看过
  • 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资格通知书什么时候下来
    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资格通知书:12月中下旬会下发到社区通知书的样子如下:有很多人表示并没有收到《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资格通知书,其实这个要看社区的工作安排,有的时候会稍微晚一点。领取时间:一般会有社区的人打电话通知领取,还没领取的请耐心等待。【温馨提示】
    2023-12-03
    486人看过
  • 哈尔滨申请廉租住房程序
    办理程序1.申请人向所在地社区申请;2.社区将符合条件的材料报街道办事处初审,合格后公示,公事10日无异议的,填写《哈尔滨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批表;3.街道办事处将初审意见报区房改办,区房改办审核后,报市房改办批准;4.廉租住房实行轮侯制。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内部10个工作日,外部20个工作日)。
    2023-11-28
    194人看过
  • 哈尔滨保障房强制执行“绿建”标准
    日前,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截至目前,我省执行绿色建筑(绿建)标准的建设项目45个,其中,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和鸡西四座城市共有14个项目建筑获得国家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绿标)。今年,全省计划新建绿建500万平方米,其中,哈尔滨300万平方米、齐齐哈尔30万平方米、牡丹江15万平方米、佳木斯25万平方米、大庆30万平方米,完成7个与绿建有关的科研项目。绿建条件挺严格采光通风绿地率都有要求据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所谓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该负责人说,获得国家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项目,有非常严格的规定。在建设时,场地建设不破坏当地文物、自然水系、湿地、基本农田、森林和其他保护区。建筑场地安全范围内无电磁辐射危害和火、爆、有毒物质等危险源。建筑布局保证室内外的日
    2023-06-10
    485人看过
  • 哈尔滨市行政处罚听证规则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保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听证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所称的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对属于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依法听取听证参加人的陈述、申辩和质证的程序。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含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下同)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告之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力。行政机关举行听证,适用本规则。本条一款所称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非经营行为处以1000元以上、对经营行为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工作部门、省人民政府对适用听证程序罚款数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听证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听证应当以公开的方式
    2023-04-24
    166人看过
  • 哈尔滨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规定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二)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三)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五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在暂住地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
    2023-05-10
    285人看过
  • 哈尔滨小学入学申请条件
    全部满足以下条件可在哈尔滨市就读小学: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在我市暂住的儿童;2、入学儿童年满6周岁;3、所报名公办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就近小学,有择校需求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到民办学校就读。3、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址(房产证等)不符的,由区、县(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学。
    2023-12-18
    377人看过
  • 哈尔滨市合作建设住房的规定[失效]
    第一条为鼓励居民投资合作建设住房,解决住房困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哈尔滨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本市市区内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的社会居民住房困难户和无建房能力、不具备集资建房条件的单位职工,均可按规定申请参加合作建设住房(以下简称合作建房)。第三条合作建房,应当坚持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共同负担和自愿参加的原则。第四条本规定由市住房制度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房改办)负责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五条经市房改办批准,组建住房合作总社,下设若干分社,负责合作建房的管理。住房合作总社和住房合作社是实行独立核算、民主管理、自我服务的公益性合作经济组织,具有法人资格。第六条参加合作建房条件,根据全市住房解困进展情况,每年由市房改办公布一次。一九九三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住户和无房户,可申请参加:(一)人均居住面积在三平方米和三平方米以下的。
    2023-06-10
    448人看过
  • 《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来沪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来沪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根据《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适用范围)非本市户籍的境内人员在本市居住3日以上的,应当办理居住登记,并领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住宿旅馆的,住宿登记视为办理居住登记。下列来沪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申领《上海市居住证:(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特殊才能,以不改变其户籍的形式来本市工作或者投资、创业的境内引进人才,以及引进人才的配偶和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二)在本市有稳定就业和稳定住所的非本市户籍从业人员;(三)投靠具有本市户籍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的来沪人员;就读于本市大、中专院校,常住户口未迁入本市的人员,以及来本市接受非学历教育等需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人员。第三条(证件类别)上海市居住证件包括《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上海市居住证,是具有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基本功能的集成电路卡。第四条
    2023-11-25
    285人看过
  • 哈尔滨首部妇女权益保障条例11月起实施
    媒体从哈尔滨市妇联22日上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哈尔滨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将于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是哈尔滨市首部专门维护妇女权益的地方性法规。市妇联主席杨某在发布会上介绍说,条例共三十五条,有以下几方面主要内容:倡导性别平等理念。条例明确提出了消除性别歧视、保障男女两性享有同等机会、获得共同发展的理念。建立社会性别统计制度。条例对建立性别统计分析制定做出了明确规定。加强妇女社会权利保护。要求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或者建设公共服务设施时,应当兼顾女性的特殊需求。为拓宽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渠道,规定政府制定公共政策时,对涉及妇女权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妇女联合会的意见,并公开征求各界妇女意见。针对当前大量农村留守妇女和空巢、失独、年老等妇女因生活压力大、失去伴侣、子女早逝、缺乏精神寄托等原因都有精神慰藉的需求,规定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应当加强对这类妇女群体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加强妇
    2023-06-06
    88人看过
  • 哈尔滨市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的规定
    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按照省人社厅对未参保集体企业等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工作要求,结合哈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哈尔滨市将未参保集体企业等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工作实施方案,将未参保集体企业等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未参保集体企业等退休人员范围1.2014年8月31日前具有我省城镇户籍;2.曾经与城镇集体企业等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所在企业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且已经没有生产经营能力、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3.2014年8月31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的人员。申报程序申请纳入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未参保集体企业等退休人员应当向用人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黑龙江省未参保集体企业等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申请表。申请纳入人员原则上应向本人最后一个城镇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用人单位因破产、
    2023-05-29
    122人看过
  • 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城市建设工程保障生产方便群众施工组织规则的通知
    在哈各有关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为加强我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建设工程给现场周边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的生产生活带来的不便,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城市建设工程保障生产方便群众施工组织规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六年四月十二日哈尔滨市城市建设工程保障生产方便群众施工组织规则(试行)为加强我市城市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最大限度减少施工给工程现场周边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不便,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第一条本规则适用于哈市建成区内,由市政府投资、融资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广场庭院、园林绿化等城市建设工程。第二条本规则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参照本规则,负责本级政府组织城市建设工程保障生产、方便群众施工组织的检查指导工作。第三条城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应体现以
    2023-04-22
    347人看过
  • 哈尔滨保障房申请攻略(时间+条件+材料+流程)
    2017年10月26日,哈尔滨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哈尔滨市2017年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准入有关事宜的公告。【申请地点、受理时间】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113个网点同时受理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工作。受理时间为:从2017年10月26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止,30多天的时间,想申请的老铁千万不要逾期。【温馨提示】【申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申请保障性住房资格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具备条件: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居民户口或者单位公共户口(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六个主城区内户口);2.在本市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哈市城镇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4.未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现未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等优惠政策。新就业职工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居民户口或者单位公共户口(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
    2024-04-02
    404人看过
  • 哈尔滨市大病保险的申请限制
    具有哈市市区城镇户籍,且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非从业居民;具有哈市市区城镇户籍,0-28天(含28天)新生儿、婴幼儿、学龄前儿童、中小学阶段学生;哈市全日制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大病医疗保险主要涉及到两类投保人员,一类是城镇居民医保,其保险范围主要涉及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当然,重大疾病还包括了如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治疗、精神分裂症、强迫症等各类精神类大病的治疗,而诊对新农合医保诸如严重的器官衰竭症、严重的贫血如再障碍性贫血、耐药肺结核等重大疾病。上海市大病医保如何办理上海市大病医保的办理流程:1、申报和登记。投保人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保险公司营业大厅,选择适合自己的大病医疗保险产品,然后填写保险申购单;2、选择缴纳方式。可以选择的缴纳方式有一次性缴清、按年缴纳和按月缴纳等;3、办理或提交一张活期银行卡,用于以后缴纳保费或领取保险金;4、
    2023-07-07
    21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哈尔滨保障性住房是什么意思
      北京在线咨询 2024-09-07
      保障性住宅通常是指政府为中等及以下收入水平且面临住房困境的家庭所推出的具备特定标准、制定了特定价格或租金的住宅项目。这些住宅一般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政策性租赁住房以及定向安置房等多种形式。相较于完全由市场机制决定其售价的商品房而言,这类住宅在价格、供应和购买资格等方面都具有显著差异。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国居民的居住品质,推动房地产市场的稳定与健康发展,我国政府正在积极加大对保障性住宅建设的投入力度
    • 保障性住房实施细则具体内容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1
      保障性住房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1、各地要加大楼市宏观调控的力度。立即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国十条”文件的实施细则。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严格实行问责制。2、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比例不低于
    • 哈尔滨市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实施细则怎么写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7
      1、人民防空一类重点城市(哈尔滨市、大庆市)每平方米2100元; 2、人民防空二类重点城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每平方米1900元; 3、人民防空三类重点市、县(鸡西市、鹤岗市、伊春市、双鸭山市、七台河市、绥化市、黑河市、嫩江市、双城市、集贤县、北安市)每平方米1600元; 4、人民防空其它市、县每平方米1200元。 5、各级人防部门要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持证收费,并要在收费
    • 哈尔滨市哈尔滨市工程施工合同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30
      甲方: 乙方: 甲方将哈工大科技大厦地下一层拆迁项目委托乙方进行拆除施工和渣土清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施工内容及工程量: 1、施工内容:建筑物拆除及间墙地上加高的砖土清运。 2、拆除标准:按甲方要求拆除范围内的房屋以及渣土清运。 3、施工中拆下的废旧材料归乙方所有,均由乙方自行处理。 二、工程价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拆除项目总金额为()元。结算方式:甲方应在
    • 东莞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保障住房的资格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8
      东莞的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有两种,一种是廉租住房保障一种是经济适用房。 东莞市政府正式下发了《东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东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试行)》,明确提出了东莞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和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和程序等。据两《办法》,东莞市廉租住房保障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要方式,同时实行实物配租、租金核减和房屋修葺等方式。两《办法》将于2008年8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11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