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或者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获取支付结算、证券交易、期货交易等网络金融服务的身份认证信息十组以上的;
(二)获取第(一)项以外的身份认证信息五百组以上的;
(三)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二十台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
(二)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明知是他人非法控制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而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控制权加以利用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
怎样认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后果严重”“后果特别严重”?
260人看过
-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情节严重判定标准是什么
117人看过
-
篡改计算机系统罪严重吗
461人看过
-
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网络服务渎职罪严重吗?
238人看过
-
侵犯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认定
331人看过
-
强奸罪的情节特别严重怎样认定?
297人看过
证券交易是指证券持有人依照交易规则,将证券转让给其他投资者的行为。证券交易是一种已经依法发行并经投资者认购的证券的买卖,是一种具有财产价值的特定权利的买卖,也是一种标准化合同的买卖。 证券法规定必须采用公开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行价格优先、... 更多>
-
如何理解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情节严重”?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2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或者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获取支付结算、证券交易、期货交易等网络金融服务的身份认证信息十组以上的; (二)获取第(一)项以外的身份认证信息五百组以上的; (三)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二十台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
-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认定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8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可以指下列情形:集资诈骗造成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引起社会巨大动荡;造成被骗个人或者单位特别巨大的经济损失;致使被骗企业破产;诈骗数额巨大并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致使多名投资者死亡、精神失常;诈骗用于救灾、防汛、优抚、扶贫、救济款物、军用物资
-
组织他人卖淫罪中的情节特别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如何认定?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组织他人卖淫罪中的“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是指组织他人卖淫的首要分子情节特别严重的;组织他人卖淫手段特别恶劣的;对被组织卖淫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组织多人多次卖淫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的,等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第二
-
被认定为统计特别严重失信企业的情形山东在线咨询 2023-07-26被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的情形: 1.蓄意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 2.虚报、瞒报统计数据数额较大或者虚报率、瞒报率较高的; 3.有其他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