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与一般辩护人的区别主要在诉讼过程中的享有的权利,具体如下:
1、会见通信权
律师:不受限制;
一般辩护人:需经人民检察院许可。
2、调查取证权
律师:受限制的权利;
具体内容
(1)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
(2)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其他辩护人:没有这项权利。
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区别是什么
一、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区别是什么
1、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区别如下:
(1)对象不同。前者针对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自诉案件中的被告而设立的,后者针对自诉人、被害人、附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
(2)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不同。辩护人除了因为委托进入诉讼,还可以通过法院指定进入诉讼,代理人进入诉讼,是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的。
(3)诉讼地位不同。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但代理人不具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二、民事诉讼哪些人可以做委托代理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职业证书,接受委托的或指定,可以以律师的身份为当事人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的职业人员。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所谓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是指符合司法部发布的(2000年3月31日司法部第60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执业条件,经核准执业登记,领取《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并在基层法律服务所中执业,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近亲属为法定近亲属,当事人的工作人员,指当事人为单位,其工作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一般身份的辩护人不享有本法条规定的后两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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