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做伤情鉴定。伤情鉴定是自愿的,但构成伤残的,必须做鉴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轻伤的,在实践中一般不做鉴定。但可以自愿的去做鉴定。而造成被害人伤残的,必须要做鉴定,才能更好的确定受害人的赔偿金数额。一般情况下,伤残越严重,所获得的赔偿金额就越多。不构成伤残的,不主张伤残赔偿金的,就没有必要进行鉴定。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时间有没有限制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时间有限制,交通事故伤情鉴定结果三十个工作日内能出来,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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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不仅影响了其以后的生活能力,而且影响了其获取经济收入的能力,为了维持生活,需要对其进行生活补助,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这项生活补助费用进行的赔偿。 残疾赔偿金是维持受害人生活的保障,是道路交通...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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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鉴定结论有什么必要性?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06由于交通责任认定书与鉴定结论的特征存在着一些相似之处,故有不少人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归为鉴定结论,对此,笔者持不同的观点,具体理由如下: (一)鉴定结论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概念甄别存在差异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警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或者结合有关的检验、鉴定所作出的,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的书面材料。 所谓鉴定结论,是对专门性问题由法定鉴定部门或指定的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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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有什么区别,交通事故伤情鉴定有何区别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01交通事故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有什么区别, (一)确定的时间不同。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而伤残评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这是因为两者的评价基础不一样。 (二)目的不同。伤残评定主要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即对受害人工作、生活、社交能力的影响程度,而伤情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鉴于其目的不同,因此,反映在损伤程度和伤残程度的评定上是有一定区别的,也就是说,可以被鉴定为重伤的不一定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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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伤伤残评定必须要重新鉴定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6由于最高法院和司法部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绝大多数的司法鉴定所在2017年1月1日起,对于新的伤残鉴定,是适用新的评定标准;而对于重新鉴定的,适用老的原来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进行鉴定。这样做,对受害人是较为公平的,法院一般也会采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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