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是如何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10 00:02:54 119 人看过

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职工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单位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2、犯罪行为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而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

3、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必须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范围内经营的本单位的财物。它既可能是公共财物,也可能是私有财物。而贪污罪则只能是公共财物。

4、情节要件的要求不同。本罪的构成必须是侵占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小的不构成犯罪。但法律对贪污罪没有规定数额的限制。当然如果犯罪数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贪污行为不应认为是犯罪。

5、法定刑上有所不同。本罪的最高法定刑只有十五年有期徒刑,而贪污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

虽然从结果上看,犯敲诈勒索罪、职务侵占罪的公民,都非法占有了不属于自己的财物,但是两者之间是存在一定差异的。公安机关等的国家机关,在处理刑事案件的时候,需要结合犯罪构成要件等,区分涉嫌当事人具体犯的是如何的罪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6日 16: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怎样区分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
    笔者认为,“依照贪污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是指符合第382条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定贪污罪;不符合第382条规定的贪污罪构成要件但符合第271条第1款的,定职务侵占罪,即贪污罪的犯罪对象仍限于公共财产。我们认为,在我国,贪污罪的犯罪对象限于公共财产。因为,从刑法理论上看,由于刑法的强制力最为强烈,刑法的适用解释关系人的自由、财产以至生命等重大问题,因此刑法解释必须符合谦抑性原则。所谓谦抑是指缩减或压缩。刑法的谦抑性是指立法应当力求以最少的支出——少用甚至不用刑罚,获取最大的社会效益——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犯罪。谦抑性已成为现代刑法追求的价值目标之一。刑法谦抑在质的方面着眼于刑法调整范围的有限性、刑法的最后手段性,在量的方面则意味着最轻刑罚要求的满足。谦抑主义表现在刑法解释上面,就是指在定罪、适用刑罚的解释中,要采用“紧缩”的态度
    2023-06-03
    422人看过
  • 贪污罪与非法占有的区别
    一、贪污罪与非法占有的区别(一)主体区别,前者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而后者的主体是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二)主观目的不同,前者目的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而后者目的是侵占公私财物。(三)侵犯客体的区别,前者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物的所有权;而后者的客体是廉洁自律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四)行为对象不同,前者的行为对象是公共财物;而后者的行为对象是公私财物。(五)行为方式的区别,前者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而后者是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公私财物的行为(即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行为,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的行为,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的行为,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2023-05-03
    336人看过
  • 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定义是什么,区别又是什么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1、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
    2023-06-03
    459人看过
  • 贪污罪与职务侵占那个严重?
    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侵害的法益是不同的,故两者不能比较谁更严重。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客观方面看有实质意义的相似之处,之所以将两者罪名区别评价和处罚,主要因为二者的主体不同。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的主要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犯罪主体不同。贪污罪的犯罪主体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除了上述人员之外的、具有一定社会职务的人员。主要集中在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2、侵犯的客体不同。贪污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和公务财产的所有权。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由于犯罪客体上存在区别,反映在犯罪对象上也存在区别。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产,包括国有财产和集体所有财产。而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只限于普通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的财产。但是,
    2023-04-20
    321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立案管辖,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的区别
    一般情况下应为犯罪行为地管辖,因为这样更有利于公安机关调查本案的犯罪事实。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的区别: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职
    2023-06-03
    442人看过
  • 贪污和侵占的区别
    1.两者的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职工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既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也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单位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2.两者的犯罪行为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而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_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一、如何正确认定职务侵占罪(一)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
    2023-03-05
    382人看过
  • 怎么区分侵占罪与贪污罪?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侵占罪与贪污罪的界限:(一)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二)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三)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已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
    2023-02-08
    134人看过
  • 如何界定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中的差异
    一、如何界定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中的差异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的区别:1.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而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2.犯罪行为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而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二、判定职务侵占罪需要考虑哪些构成条件判定职务侵占罪需要考虑以下构成条件:1.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三、职务侵占
    2023-09-15
    152人看过
  • 正确区分贪污罪与侵占罪
    什么是贪污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属于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不仅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阻碍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同时还降低了党政机关的工作效率,造成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什么是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贪污罪与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贪污罪与侵占罪有许多相同
    2023-04-28
    413人看过
  • 侵占罪和贪污罪的区分
    侵占罪和贪污罪的区别可以从犯罪主体、犯罪对象、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三个方面来进行区分。从两者的定义上来看,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是一切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贪污罪的主体则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从犯罪客观方面表现来看,侵占罪不要求行为人能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贪污罪则明确规定,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从犯罪对象上看,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动产被排除在外。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有什么区别两者在客观上都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两者在客观上均是利用职务之便;主观上两者都是出于直接故意。但是,作为两种不同犯罪形式,两者又有如下区别:(1)对犯罪客体侵犯程度与犯罪对象的范围不同。前者只侵犯公共财物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三种权能,而后者侵犯了包括出有、使用、收益、处分权能的公共财产所有权的四种权能;就犯罪对象而言,前
    2023-07-01
    469人看过
  • 职务侵占和贪污有什么区别
    一、职务侵占和贪污有什么区别?1、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2、犯罪行为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而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3、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对象必须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范围内经营的本单位的财物。它既可能是公共财物,也可能是私有财物;而贪污罪则只能是公共财物;4、情节要件的要求不同。职务侵占罪的构成必须是侵占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小的不构成。法律对贪污罪没有规定数额的限制,当然如果犯数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贪污行为不应认为是犯罪;5、法定刑上有所不同。职务侵占罪的最高法定刑只有十五年有期徒刑;而贪污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二、贪污罪的量刑依据是什么?贪污罪的立案标准是贪污数额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
    2024-02-05
    266人看过
  • 职务罪与的区别,与侵占罪的界定
    一、职务侵权罪与贪污罪的区别1、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职工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单位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2、犯罪行为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而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3、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对象必须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范围内经营的本单位的财物。它既可能是公共财物,也可能是私有财物。而
    2023-02-18
    84人看过
  • 职务侵占贪污罪的差异是什么
    一、职务侵占贪污罪的差异是什么贪污罪与职务犯罪的区别为:1.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2.犯罪行为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3.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对象必须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范围内经营的本单位的财物。贪污罪的对象只能是公共财物。4.情节要件的要求不同。职务侵占罪的构成必须是侵占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小的不构成犯罪。法律对贪污罪没有规定数额的限制。当然如果犯罪数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贪污行为不应认为是犯罪。5.法定刑上有所不同。职务侵占罪的最高法定刑只有十五年有期徒刑,而贪污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二、职务侵占罪惩罚措施是什么职务侵占罪惩罚措施是如下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
    2023-12-03
    88人看过
  • 贪污罪职务侵占罪之辨析
    一、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否限于公共财产现行刑法第271条第1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第2款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上述行为的,“依照本法第382条、第383条(贪污罪)的规定定罪处罚”。由于这里的“本单位财物”既可能是公共财产,如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也可能是国有与集体、个人、外资混和而成的混和型经济,还可能纯粹是私有财产。于是就产生了如下问题,即在“本单位财物”表现为纯粹私有财产的情况下,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究竟是以贪污罪定罪处罚,还是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否限于公共财产?要解决上述
    2023-06-03
    46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区别有哪些, 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5
      我们先看这几个罪的行为相同点就知道定性难在哪里了。首先都是以非法取得为目的的主观行为,客观行为是秘密的取得他人财产。在这里还得说一下职务侵占罪,这个罪的行为特征也是与上面提到的犯罪行为一致。所不同的是具体细节有所不同;犯罪的主、客体不同一般认为,盗窃罪适应的主体是不分身份的个人、团伙、集团,客体是公私财产;其侵犯的是财产权;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具相应职责(权力)的人员,其
    •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如何区分,与职务侵占罪的主要区别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7
      展开全部一、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如何区分两者在客观上都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两者在客观上均是利用职务之便;主观上两者都是出于直接故意。但是,作为两种不同犯罪形式,两者又有如下区别: (1)主观方面不同。前者只是暂时使用,后者具备非法占有的故意,并没有打算归还。 (2)构成犯罪的时限要求不同。前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非营利性的合法使用的,必须非法控制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才构成犯罪;而贪污罪只要非
    • 如何评价侵占罪以及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7-01
      区分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有: (一)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 (二)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三)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已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
    • 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05
      1、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职工都可成为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
    • 职务侵占罪是如何认定的?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界限与其罪是否存在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8
      职务侵占罪是如何认定的?本罪与贪污罪的界限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职工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