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被质押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16 03:11:17 230 人看过

律师解答:

不可以。

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可以被质押,只有法律规定可以质押的动产和权利才能进行质押,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进行抵押,建设用地属于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财产范围。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的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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