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是第一还款人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21:24:16 153 人看过

担保人并不是第一还款人,第一还款人是债务人,在债务人不还款的情况下,才由债务人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担保人和担保物权人是同一个人吗

担保人和担保物权人不是属于同一个人;

担保物权人是第三人为了保证自己的债务的履行,将自己财产设定担保,当债务不能履行的时候,享有该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的个人。

担保人是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担保物权人须满足两个条件有哪些

1、必须要向债务人提供一定的资金帮助,

2、债务人也提供了具有一定价值的担保物做担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10: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主债权相关文章
  • 欠款人无力还款,担保人可以只还一部分吗
    一、欠款人无力还款,担保人可以只还一部分吗不能。从法律的角度看,只要担保人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他签字去承担担保责任,就应该有可能会要去承担担保责任后果的意识。因此,如果涉诉,自然担保人和债务人一样可以哭穷,但是如果有财产可被执行,或许就要承担相应后果后再找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索偿。二、欠钱不还把财产转移怎么办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根据这项规定,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为:(一)须以债务人所为的有害于债权人的行为作为撤销权的对象;(二)须以财产行为为撤销标的;(三)须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四)对债务人以有偿方式处分其财产时,必须在
    2023-06-08
    435人看过
  • 担保人主动还款一半可以吗
    不行。从道德角度来说,担保人愿意为借款人还一半的贷款,是很有担当的,但是从法律层面而言,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人,借款人不还款,是需要承担全部的还款责任的,主动还款一半都不行。担保人在为借款人偿还了债务之后,可以向借款人追偿,要求借款人归还担保人已支付的逾期款项。一、作为担保人我们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担保责任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一般保证就是当借款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时,由担保人承担债务。这种情况需要经过审判或者仲裁,借款人经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还款,由担保人代为还款。连带责任保证一旦借款人到了约定的还款期限还没按时还款,出借人既可要求借款人还钱,也可以要求担保人还钱。担保人代为偿还欠款后,有权向借款人追偿。二、两个人共同借款一方死亡怎么办两人前去借钱,要分清他们两人和债权人的关系,他们两人
    2023-03-10
    390人看过
  • 贷款担保人怎么找,贷款担保人一般是谁?
    金融行业中,担保贷款也是比较重要的一类,如果借款人的个人资质或信誉不符合条件,可以选择抵押贷款,如果没有抵押或质押物品,可以尝试请别人为你担保。一、贷款担保人一般是谁?由于担保人在贷款业务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所以常常是家人、亲戚、朋友、有地位的人。如果不是关系很密切的话,别人不会做你的担保人,因为一旦你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必须要承担还款责任,有可能会拍卖名下的资产用于还债,严重的可能会因为担保倾家荡产。从法律上来说,谁都可以作为担保人,只要愿意在贷款合同上签字,承诺还款即可,所以就算是陌生人也可以。但是只有对你很了解,或者有血缘关系的亲戚、关系深厚的朋友,才愿意会为你担保。二、贷款担保人去哪里找?1、亲戚朋友上述我们介绍了,一般是找家人比如父母兄弟姊妹,其次找亲戚如姑姑舅舅叔叔表哥表姐,实在不行也可以关系非常密切的闺蜜或兄弟,这些人与你感情深厚,极有可能会为你担保。
    2023-06-18
    365人看过
  • 第二次贷款是否需要担保人
    如果贷款人有清偿能力则不需要担保人,如果借款人清偿能力不够则需要担保人,这与第几次贷款没有关系,只与借款人的清偿能力有关系。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一、因担保被拉黑是否会影响子女因担保被拉黑不会影响子女。因给他人贷款担保,在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时没能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而被银行拉入黑名单的话,并不会对子女造成什么影响。主要是个人会受到影响,个人信用会受损,之后去申请信用卡、贷款可能很难办下来。而子女仍然可以正常生活,办理信贷业务也不会受到什么阻碍。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当中的话,那子女在就学方面就会受到一定影响了,子女将无法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不过公立学校还是可以正常入学的。银行担保人一般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担保人年龄必须在18-65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担保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3、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时足额还款的能力;4、拥有良好
    2023-04-11
    350人看过
  • 第三人在欠条签字是担保人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民间借贷解释》)第21条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此规定对指导案件裁判,乃至引导公民日常的经济行为,均具有一定价值,但实务中行为人在债权凭证上签字或盖章之行为,问题十分复杂,值得探讨。《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3-06-14
    249人看过
  • 被担保人去世,贷款需要担保人还吗
    如果是有担保人,借贷者死了,贷款需要由担保人偿还,如果没有担保人则不需要的。一、赌博报警后会直接拘留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1.刑事拘留才会涉及到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2.赌博拘留一般为行政拘留,可以申请拘留暂缓执行,形式与取保候审差不多,需要交纳保证金或者有担保人。3.如果是赌博涉及到犯罪而被拘留,则在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下可以取保候审。二、借条中没有担保人可以受法律保护吗借条中没有担保人也是可以受到法律保护的,在借条中写上担保人的名字只是为了保证债权能够实现而加上的担保,无论是否有担保人都不会影响借条的法律效力,但是借条必须是借款人自愿书写的,并且借条的内容是不能够违反法律还有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在借条中应该写明借款金额、借款人姓名,有担保人的应该写上担保人的个人信息。三、给别人做担保需要抵押吗一般来说用房产证抵押贷款是不需要有担保人的。民法典规定,担保可以有保证、质押、
    2023-03-23
    200人看过
  • 个人借款合同须有第三担保吗
    一、个人借款合同须有第三担保吗法律没有强制规定个人借款合同需要有第三人提供担保。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由第三人不借款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二、起诉对方借钱不还后仍然没还怎么办按规定,因为一方借钱不还起诉法院后,经判决会给民事判决书,判决对方积极还款的,要受判决书的约束。并且,如果欠款人经判决后还是不肯还钱的,借款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欠款人申请
    2023-06-16
    92人看过
  • 借款人有偿还能力还需担保人承担吗
    担保人承担还款借款人能免责,但是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二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一、关于合同保证在多少条《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
    2023-03-15
    487人看过
  • 借款人无力还款,是否有担保人?
    一方个人借债另一方要承担还款责任。离婚后,一方的个人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债务人应当自行偿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债务的,即使离婚,双方也应当共同偿还。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一方所借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一条款是通过对夫妻共同债务产生的原因来介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产生的原因很多,在律师所经过的案件中有很多其本身就是非法债务,是法律上就不认可的,更不要说将其作为夫妻共同债务来承担了。比如说赌债,毒资等。这些债务即使是有借条出具的,也不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
    2023-07-03
    281人看过
  • 贷款的联系人和担保人是一回事吗?
    不是一回事。担保人是指办信用卡提供担保责任的人,需要承担连带偿还贷款的责任。如果贷款人未按期还款,银行会收房、拍卖收回全部贷款及利息。如果房产严重贬值无法清偿全部贷款及利息,担保人承担剩余部分的连带责任,当然承担后,可以向贷款人主张权利。联系人只是提供和贷款人之间的联系,比如,贷款人不能及时还上贷款,而银行又联系不上贷款人而向法院起诉,那么法院会将起诉书送达联系人手里,从法律意义上,也视为送达到了贷款人手里。联系人不需负担保责任联系人。一、贷款人故意不还担保人怎么办贷款人故意不还,担保人应该承担还款责任,具体如下:1、被担保人欠款不还,需承担还款责任;2、被担保人逾期还款,或欠款不还后,除承担还款责任,还同时记录进入担保人信用记录;3、在担保期间申请贷款,银行会综合衡量其还款能力,需考虑偿还担保部分,贷款通过几率较小;4、担保期间,贷款审核通过,但贷款利息会比正常利息上浮10%至20%;5
    2023-03-26
    490人看过
  • 借款人延期还款担保人还有责任吗,担保人和保证人有什么区别
    一、借款人延期还款担保人还有责任吗借款人延期还款,要是没有获得担保人书面同意达成延期还款协议的,担保人是不用承担责任的。因为延期还款需要重新签订合同,而担保人只对原合同里的借款期限进行担保。不过要是借款人是获得担保人签字后办理延期还款的,那么担保人就还有责任,除非贷款人期间更换了担保人,则原担保人才会免责的。二、担保人和保证人有什么区别担保人和保证人的区别有:1.保证是一种人的担保,以保证人的信誉和财产来为借款人提供担保。而担保人则多是以其财产作为担保,当债务人无力偿还贷款时,债权人有权变卖、拍卖该财产。2.保证分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如果约定的是承担连带责任,则当债务人无法偿还贷款时,将由保证人代偿。而作为担保人,如果债务人不还款,同样承担代偿责任,并将收到致给借款人的催债副本。3.保证人不但自身负责,而且他的继承人也负责。4.保证人不得承担超过主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如果保证人替主债务人作出
    2023-06-21
    249人看过
  • 反担保人可以为第三人吗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务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比如,甲为债务人乙向债权人丙提供了担保,同时可以要求乙向甲提供反担保。在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作担保的情况下,反担保是保证担保人利益不受损害的有效方式,反担保也是担保活动中普遍使用的方法。反担保是否必须由债务人自己提供呢?债务人本人当然可以提供反担保,但并不限于债务人,其他人(第三人)也可以为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一、反担保的成立要件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2、
    2023-02-09
    110人看过
  • 承诺人和担保人一起还钱吗
    担保人和债务人可以共同承担债务,例如担保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人不还款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共同偿还债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无法前往签字,要是真正的担保人知道是由自己代替他签字,那么让他出具一份委托书。伪造担保人签字,该担保合同效力待定,没有经过担保人追认不对担保人产生法律效力。如果是这样的话,有可能涉嫌贷款诈骗罪;另外,如果从民事角度来说,就等同于不存在实际的担保人。伪造签名,指纹是属于伪造证据,根据伪造证据的目的以及情节可以分别追究法律责任。一、担保责任约定不明的情形有什么1、担保方式不明确担保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2023-06-28
    178人看过
  • 担保人第一年签字,第二年没签字
    第一年担保在续贷第二年,担保人没签字没到现场,担保无效,担保人不承担责任。一、银行续贷后担保人需要重新签字吗?如果担保人只对第一笔贷款进行担保,第一笔贷款结清以后,担保人的责任就结束了,这时候发生续贷,担保人不需要重新签字。而担保合同约定在一段时间内、限定金额内进行担保,这时候续贷发生在一段时间内、限定金额内,担保人需要重新签字。二、三年了信用社的担保还能用吗过三年担保的时效性存在两种情况:1、担保合同约定了担保期限,担保期限在债权到期日以后一年以上,那担保人就要承担担保责任,那起诉担保人是有效的。2、担保合同没有约定担保期限,担保时效在债权到期日延后6个月,目前已经满一年了,是超过了有效担保期限的,担保人不用承担担保责任,那起诉担保人是无效的。三、担保人终止能否在原担保人补办担保一般来说,担保人不能取消担保。担保合同是具有从属关系的合同,如果主合同无效,则从属合同自然也会无效。主合同内容
    2023-06-23
    336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主债权
    词条

    主债权是抵押权所担保的原本债权,是依当事人之间的主合同产生的不包括约定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在内的最开始的债权。抵押权从产生到消灭,都是为了使主债权得以圆满实现,所以主债权毫无疑问属于抵押担保的范围。... 更多>

    #主债权
    相关咨询
    • 担保人贷款与贷款人还款是一回事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28
      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予以偿还。担保人对于代替被担保人偿还的贷款数额有向被担保人追偿的权利。同时,要看在借款合同里对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否约定了连带责任。就是说有无专门的条款或文字对担保责任作了明确的约定。如果约定了,只要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则贷款人即可要求担保人连带偿还,如果没有约定,则应由借款人首先偿还贷款,包括用其所有资产进行偿还,直至无力偿还为止,才有担保人代为偿还。
    • 担保期限一年还款还给别人代还还要担保人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0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
    • 一人借款三人担保,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是不是平均分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如果没有约定,如果连带责任,则不是平均分,贷款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人主张全部借款。
    • 担保人的第二人是否要担保第一人?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9
      《担保法》第十二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你所说的第二担保人冒名顶替没有交代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我个人理解是不影响
    • 担保人不还款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9
      不需要承担的 (一)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二)担保人的责任免除情形: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