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记名国债知识问答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2 15:44:57 314 人看过

1981开始,国家相继发行了多期国库券,为便于管理和宣传,对各类国债名称进行了规范,印有固定面额、实行不记名销售的国库券更名为无记名国债。这一品种于1998年停止发行,17年间共发行21个品种,已全部到期,由于到期后不再支付利息,所以持有人需要尽快到银行部门办理兑付手续。

一、无记名国债如何兑付?

兑付方式有二种,一是到人民银行指定的商业银行网点办理,无锡市区为建设银行无锡分行营业部,电话82812897;江阴地区为江阴市农村商业银行,电话86897310;宜兴地区为农业银行宜兴营业部,电话0510-87927692;二是直接到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办理兑付,持有人需要持券并提供身份证和在商业银行(信用社)开户的个人账户。

二、破损无记名国债的兑换标准是什么?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并且能够鉴别真伪可以按全额兑换。①其留存部分够原券面积的三分之二,并且号码完整无缺的;②号码不全或完全失号,但其留存部分超过三分之二的。

2、票面在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在内)以上,能够辨认真假和金额的按照半额兑换。

三、残缺破损的无记名国债什么情况下不能办理兑付?

一是无法鉴别真伪的;

二是残留部分达不到最低标准的;

三是故意涂改、挖补、拼凑。

四、遇到假券如何处理?

居民发现假券后,应及时与当地人民银行联系,如发现大量的可疑国库券,应向公安部门报案,协助做好侦破工作。兑付点柜面人员要提高警惕,防止误兑,对发现的可疑国库券,则应立即向本单位领导、保卫部门及上级人民银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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