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短信约定工资的效力怎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08:46:17 325 人看过

手机短信约定的工资具备法律效力。

争议处理中涉及证据形式、证据提交、证据交换、证据质证、证据认定等事项,本规则未规定的,参照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民事诉讼证据分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其中的视听资料是指以声音、图像及其他视听信息来证明案情待证事实的录像带、录音带、电脑软件等信息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16条规定:“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该解释明确了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中的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3: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员工车祸身亡认定工伤手机短信帮忙
    中国法院网讯山东德州一名女工在车祸中不幸遇难,这天她是正在休班还是在下班途中死亡?近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死者手机发出的短信和通话时间记载,终审判决维持德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其为工伤的决定。2008年7月17日7时10分,在德州市陵西路与共青团路交叉路口西侧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德州某机床公司女工张某被一辆拖拉机变形运输车碾轧致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死者的丈夫申请认定工伤。经查,从时间上看,张某发生交通事故是上午7时许,正在上班的合理时间段内;从路线上看,根据德州市区的实际地形,涉案交通事故地点位于张某的住所到工作单位的合理路线上。德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后,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作出了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张某系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认定工伤的情形,张某之死为工伤。对此,德州市政府亦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予以维持,而德州某机床
    2023-06-10
    280人看过
  • 手机短信证据怎么保全
    由于手机的存储容量过小以及使用者的不当操作,短信息可能会自然泯灭或人为毁灭,且事后难以重现。因此在收集时、诉讼前或诉讼中必须以一定的形式加以固定,并妥善保管,以使法院在分析、认定案件事实时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可以采取勘验及制作笔录的方法,将短信息的内容固定下来。对文字短信,可以制作笔录;对彩信,可以进行拍照或与电脑联机打印。但在保全时,均应标明短信来源手机和接收手机的号码及发送和接收时间,必要时,应提供详细的短信清单佐证。在庭审质证时,应出示原手机供对方当事人质证。除此之外,通过公证也可以起到很好的保全效果。离婚手机短信证据的效力如何评定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来使用,首先要考量手机短信是否具备证据效力,即手机短信亦应具备证据的三大性能: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证据作为已发生的案件事实的客观遗留,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2023-08-05
    244人看过
  • 女工遭遇车祸身亡手机短信锁定工伤
    作者:郑春笋高咏梅中国法院网讯山东德州一名女工在车祸中不幸遇难,这天她是正在休班还是在下班途中死亡?近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死者手机发出的短信和通话时间记载,终审判决维持德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其为工伤的决定。2008年7月17日7时10分,在德州市陵西路与共青团路交叉路口西侧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德州某机床公司女工张某被一辆拖拉机变形运输车碾轧致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死者的丈夫申请认定工伤。经查,从时间上看,张某发生交通事故是上午7时许,正在上班的合理时间段内;从路线上看,根据德州市区的实际地形,涉案交通事故地点位于张某的住所到工作单位的合理路线上。德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后,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作出了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张某系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认定工伤的情形,张某之死为工伤。对此,德州市政府亦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予以
    2023-06-10
    474人看过
  • 职工短期病假工资规定是怎样的?
    一、职工短期病假工资规定是怎样的?病假在劳动法规上称作“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第一、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
    2023-05-22
    373人看过
  • 手机短信可以短信证明外遇吗
    是的,手机短信本身可以作为证据,但关键是证据能否证明要证明的问题,是否有一定的证明效力。,或是否结合其他证据相互映证。在举证时,往往要考虑证据的来源是否合法,是否有证明效力,证据是否与要证明的事项有关。作为法庭证据,手机短信需要证明其真实性。推荐将手机及上述短信带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要求对手机上的短信内容进行公证。《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证明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的责任和职权,并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所需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对证据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查和核实。法国最高法院: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可作离婚证据-->近日,法国最高法院在一项离婚诉讼案中做出裁决: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可以作为离婚证据。这一裁决推翻了2007年法国里昂一家法院认定用手机短信作证据侵犯当事人隐私的裁定。不过,也有法国媒体指出,虽然
    2023-08-06
    77人看过
  • 手机短信骗术曝光
    核心提示时下,手机已为人们所不可或缺,可人们在享受手机带给自己沟通的便利、快捷的同时,也不得不忍受着日益猖獗泛滥的短信“骚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某些人贪图便宜的心理,制造、散播一些含有领取奖品、办假证、买便宜货等内容的带有欺诈性质的手机短信,导演一幕幕看似高明实际并不高明的骗局。骗局1手机号码中大奖“新加坡华丰集团为庆祝成立二十周年,特举行抽奖活动,恭喜您幸运地抽中一等奖笔记本电脑一台,请您速与1395983××××沈小姐联系。”近日,记者就接到这样一条短信。记者以普通市民的身份,按短信后面的号码拨通了电话。一名男子在电话中称:“这是我们公司成立20周年,而在手机用户中随机抽取的,你能中一等奖是极幸运的,只要给我们汇几百元的税和邮寄费就行了。”随后他向记者介绍许多其他产品,如汽车等。如选定了其中一样产品,公司将把发货单寄出,记者收到后将款项汇入他们的银行账号就行了,货几天后会到。“不是说货
    2023-06-07
    244人看过
  • 手机短信内容显示帐已还手机短信可否做为证据
    一、手机短信内容显示帐已还赵*麟向阂*安借款5000元,出具了借条,约定还款期限为2011年12月。2012年4月,阂*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赵*麟借款一直未还,自己几次向其索要,赵*麟均借故推脱,现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赵*麟归还借款。阂*安向人民法院提供了借条一张作为证据。在庭审过程中,赵*麟答辫称:借款已于2005年春节期间偿还。由于阂*安称借条不在身边,当时未取回借条。事后,两人因故发生冲突,闺*安为报复自己,以借条为据,要求自己重新偿还借款。赵*麟当庭展示了手机上储存的阂*安发送的短信,内容为:“借条尚未取回,过两天给你。放心,账已清,我不会再向你要了!”二、手机短信可否做为证据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新的证据形式开始出现并在诉讼活动中得到应用。手机短信息就是其中之一。所谓手机短信息,是随着通信技术的发展以及信息网络的建立和完善而出现的一种通过电信运营商的信号网络进行传输的数字化
    2023-04-27
    270人看过
  • 合同的效力应该怎样约定合同的效力才有效
    合同生效要件有以下几个: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订约主体不合格,所订立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合同无效时,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造成损失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合同无效后是否要返还财产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赔偿。1、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应当返还合同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不需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赔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2、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二、房屋租赁合同成立生效的要件是什么房屋租赁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条件:1、
    2023-06-29
    312人看过
  • 夫妻一方的手机短信证据
    一切能反映案件事实的合法的材料都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但是这些材料的证明力需要通过法庭确认。手机短信具有不可修改性和闪存封闭性的特点,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能反应案件事实的真实性。所以当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而且电子签名法也明确了电子签名的证据效力,手机短信作为一种电子签名的方式,其证据效力得到法律的认可。但是,手机短信作为证据提交时应注意注明手机型号、发送接收的时间、发信人的手机号码等,最好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另外,手机短信应还有其他证据相佐证,这样使得手机短信具备更强的证明效力。
    2023-06-11
    79人看过
  • 约定定金作为担保的效力怎样
    (一)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的定金。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定金也就是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订立正式合同而交付的定金。一般来说,我们在签订认购书或意向书时约定交付定金作为签订正式合同的担保,这种定金就是立约定金。如果因一方原因导致没有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适用定金罚则。也就是说,购房者交了定金但又不想买房,那么开发商可以不退定金。如果开发商收了定金但不卖房,要双倍赔偿定金。但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所谓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主要有银行按揭未获批准等第三方原因或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并未在房屋认购书或意向书中约定的情况等等。这里提醒购房者,如果能证明开发商不卖房导致自己的损失大于双倍赔偿的定金,还可以主张开发商赔偿损失。(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定金。正式的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定金一般分两种情形,一种解约
    2023-06-13
    310人看过
  • 怎么在法庭上出示手机短信
    手机短信怎么在法庭上出示手机短信应当庭出示,并将短信内容、发(收)件人、发(收)时间、保存位置等相关信息予以书面摘录,作为庭审笔录的一部分。举证方也可自愿申请短信公证,并将公证文书作为证据出示。实践中,建议作短信保全证据公证,公证人员会对短信的内容、存储短信的设备进行拍照或摄像,方便法院客观采纳事实。审查手机短信的注意事项经过法院审查核实符合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要求的手机短信,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但因手机短信存在删改的特性,一般情况下不宜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应结合其他证据加以佐证补充。1、审查发、收件人(姓名及手机号码)以及发送、接收的时间;发、收件人与案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2、审查手机短信的位置是否出现变动,发出(收到)的信息是否仍在发(收)件箱中;3、审查手机短信的内容是否完整,与其他证据是否有矛盾,与待证事实是否有关联;4、必要时可申请鉴定或向电信运营商作调查。但因短信、微信
    2023-06-07
    175人看过
  • 错发别人手机发短信可以解除怎么样的婚姻
    如果老公的手机里误收到妻子约见网友的短信,老公可以以妻子出轨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或者老公也可以直接和对方提出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双方亲自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一、老公性无能怎么离婚在我国,离婚方式可以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其中,老公性无能可以作为诉讼离婚中夫妻感情破裂的理由依据。具体讲解如下:1、妻子可以与对方协商,如果双方能在离婚、财产分割和债权债务承担问题上协商一致,那么可以根据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2、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妻子可以作为原告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存在法定准许离婚的情形。原告需要证明被告存在“一方因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并且难以治愈”的情形,即对老公性无能的医学证据。二、老公起诉离婚一定要回户籍地吗?怎么办?丈夫离开户籍地多年的情况下,妻子到其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
    2023-06-27
    213人看过
  • 手机遭受短信轰炸该怎么办?
    收到短信轰炸可以报案。具体分析如下:1、网络警察可以查到IP地址,但是有怀疑对象并提供证据最好,否则报警后也很难处理;2、短信轰炸机是通过任何有可能的方式发送尽可能多的短信给指定的手机号的软件,可以是在电脑运行或是手机运行;3、通过不同网络产品的短信验证码机制给指定手机号码发送验证码信息。这种方式只需要简单的程序就可以实现;4、报案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将发现的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向司法机关报告的行为。被短信轰炸了怎么报警?遭到短信轰炸时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报警,也可以到自己所在地区的派出所报案。短信骚扰如果影响正常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收到的短信轰炸很有可能是用专门的“短信轰炸”软件做出
    2023-07-11
    468人看过
  • 约定仲裁地点未约定机构的条款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仅选择仲裁地点而对仲裁机构没有约定的仲裁条款效力问题的函(1997年3月19日法函?1997?36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浙法经字(1997)7号关于朱国珲诉浙江省义乌市对外经济贸易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仲裁条款效力的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本案合同仲裁条款中双方当事人仅约定仲裁地点,而对仲裁机构没有约定。发生纠纷后,双方当事人就仲裁机构达不成补充协议,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八条之规定,认定本案所涉仲裁协议无效,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受理本案。
    2023-06-06
    376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请问手机短信的证据效力如何判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17
      依照我国的学理意见和法律规定,七种传统证据的采用标准通常可归纳为客观性标准、关联性标准与合法性标准。因此,判断一个事物能否作为证据采用,必须考察其是否具备证据的“三性”。证据的客观性指证据作为已发生的案件事实的客观遗留,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手机短信作为移动通讯营运商信号网络连接的一种新型通讯方式,其主要工作原理是把人们所表达的意思转化为数字信号,并通过信号网络传输至对方手机,呈现
    • 电话录音、手机短信、手机短信、手机短信、手机短信等能作为证据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1
      电话录音、手机短信、手机摄像等能作为诉讼证据,但仍有一些限制。一、电话录音、手机短信、手机摄像等要尽量保留原始载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二、电话录音、手机短信、手机摄像等不得侵犯他人隐私:《若干规定》第6
    • 手机短信的证据效力应怎么认定这个问题的详细解答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5
      当手机短信能够作为一个证据被采用之后,还应从以下几个角度入手对其证据效力加以审查判断,以确认该证据能否被采信: 首先应当树立正确的证据观念。(一)承认法律真实和客观真实之间存在差距。法院认定的事实是有证据证明的事实,法院审判认定事实的标准是证据是否充分,不能以哲学上的客观真实标准替代司法领域内的法律真实标准,无休止地追求案件事实的客观真实,使案件事实在各审级的不同阶段均处于不确定状态,导致案件久拖
    • 如何确保手机短信和单位证明的证据效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2
      很高兴为你解答问题,手机短信息和单位证明的证据效力探讨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二第二款规定:“数据电文是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第七条规定:“数据电文不得仅因为其是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而被拒绝作为证据使用。”第五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件形式要求:(一)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
    • 手机短信录音多久失效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7
      提交后被认可是有效的,一般没有时间限制。合法的录音资料是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出现在法庭上。视听资料作为证据形式之一,是法律认可的证据形式。《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70条规定的《有其他证据证明,以合法手段取得的》第70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以下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够反驳的反证据,人民法院必须确认其证明力:(一)证明原件或与证明原件核对无误复印件、照片、复印件、笔记本(二)证明原件或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