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一般都是不开庭审理的,只有出现了特定情节时才会开庭审理。不开庭审理: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
琼瑶诉于正抄袭二审开庭
昨天上午,琼瑶诉于正抄袭案二审在北京市高院开庭审理。于正等几名原审被告向法庭提交新证据,以证明琼瑶并非是涉案剧本《梅花烙》的著作权人,因此无权维权。
琼瑶于正均未出庭
昨日二审中,琼瑶与于正两人均未到庭,法庭审理时,采取的仍旧是两人的本名陈喆与余征。
开庭伊始,于正的代理人便向法庭递交了一份新证据,该份证据是一份台湾智慧财产局的函以及1992年《梅花烙》在台湾地区的登记资料。
于正的代理人表示,据这份材料可以认定,琼瑶在1992年创作完成了《梅花烙》,但此后将《梅花烙》的著作财产权完全转让给了怡人传播有限公司。在台湾地区的著作权法是允许著作权买断的。全部权利都从琼瑶手中转出去了。
于正方强调,琼瑶故意隐瞒了这一情况,一审法院也未审查,因此造成错判。
早9点半审到晚6点半
而对于这份新证据,琼瑶的代理人答辩表示,于正方提交的台湾地区的著作权登记证书,超出了二审法院的举证期限。而且,该登记书也不符合相关公证认证形式要求。此外,在此案一审阶段,怡人传播公司已出具证据证实,《梅花烙》剧本由琼瑶创作完成,享有剧本全部著作权。
琼瑶方提交给法庭的新证据是于正在早年间的两篇微博博文,以此证明于正对琼瑶的作品充满喜爱。
庭审此后围绕六个焦点问题展开,焦点分别是,双方是否是各自作品的著作权人?《宫锁连城》剧本是否侵犯琼瑶的改编权?五被告是否构成共同侵权?《宫锁连城》电视剧是否侵犯了琼瑶的著作权?于正是否应该赔礼道歉?《宫锁连城》是否要被停播?
案件从上午九点半开庭,在中午休庭1个半小时后继续开庭审理,截止到晚上六点半休庭。案件没有当庭宣判。
案情回放
2014年5月28日,三中院受理了琼瑶诉于正、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五被告侵害著作权一案。琼瑶一方指于正擅自采用其作品《梅花烙》的核心独创情节,改编创作电视剧本,并联合其他被告共同摄制了电视连续剧《宫锁连城》并播出,要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2000万元。
去年12月,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宫锁连城》是对《梅花烙》的改编,于正构成侵权,据此要求五被告连带赔偿琼瑶500万元,于正公开致歉。
一审判决认为,剧本《宫锁连城》在人物设置和人物关系上是以小说和剧本《梅花烙》为基础进行的改编和再创作,前者与后者在整体上的情节排布和推演过程基本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
是否需要在庭审中进行上诉二审?
382人看过
-
二审未进行开庭是否违法?
412人看过
-
离婚二次审理是否在法庭进行裁决?
498人看过
-
离婚诉讼是否需要在法庭上进行审理?
354人看过
-
在二审中,开庭询问的流程是怎样的
458人看过
-
行政诉讼二审询问算开庭吗
72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改编应该是改编者的创造性劳动,不是简单的重复原作品的内容,而是在表现形式上有所创新,达到新的效果或新的创作目的。改编权可以由作者行使,也可以授权... 更多>
-
二审法院是否只围绕民事案件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在二审审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1当事人不服裁判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当事人没有提出上诉请求的,不予审理,但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 在二审审理中,当事人可以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
-
-
一审判决不服,而在二审的当地法院的审理庭,是在哪个法院进行审理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09一般是在负责二审的当地中级法院而不是一审的县法院的审判庭进行审理。根据了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对普通民事案件(如离婚诉讼案件等)一审的民事判决不服的,可以在上诉期内上诉,由二审法院进行二审。如果是由县法院进行一审的,则应由当地的市中级法院负责二审。而二审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时,一般都是在二审法院自己的审判法庭进行开庭审理,但如果情况特殊的,二审法院也可以在一审法院的法庭进行开庭审理。但不管是在
-
现在在法院庭审案件记录是否可以查询到?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5法庭确定调查的范围时无须征询当事人的意见。法庭调查的范围不以当事人诉讼争议的内容为限;但二者不一致的,法庭应予以释明。 法庭调查的范围主要是案件事实问题。有关法律适用问题则属于法庭辩论的范围,但对法律依据的有无以及法律条文的具体内容等发生的争议,法庭认为需要调查的,也可以作为法庭调查的范围。 法庭调查的范围确定后,法庭还宣布:当事人当庭举证、质证应当围绕法庭确定的范围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