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待遇怎么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1 08:11:11 490 人看过

交通事故痕迹鉴定:1、寻找发现事故现场痕迹物证,确定第一次接触点;2、对事故有关的主要痕迹物证进行检验鉴定,为事故责任认定提供证据;3、分析推断事故的形成过程,为事故处理提供参考依据;4、为侦破逃逸案件提供方向范围。

一、实物证据的运用规则

1、实物证据提供重要线索和依据。

实物证据不仅能为案件破获提供重要线索和依据,而且能使法官对于侦查机关破获案件的过程有一个基本的判断和了解。所谓雁过留声,人过留痕。任何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都必然会在现场或者其本人身上以不同形式留下各种痕迹或者物品。这些痕迹、物品是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伴生物,它一定会与犯罪嫌疑人或者案件事实产生某种必然联系。所以,一起刑事案件发生后,侦查机关通过勘验现场,或者对相关人员的人身进行检查,或者对相关场所进行搜查,通常能发现和提取到一些痕迹、物品,并通过对这些痕迹、物品进行分析、鉴别,为案件侦破指明方向;

案件侦破被起诉到人民法院后,借助这些取自现场的物品、痕迹,审理法官能够分析判断侦查的过程是否自然合理,案件发生与被告人存在哪些不能否定的联系等等。如,在现场提取的血迹,经DNA鉴定确定为死者之外的人所留,这就极有可能系犯罪嫌疑人所留,下一步的侦查工作就可以重点围绕该血迹来展开。如果通过进一步鉴定而确定血迹系某一嫌疑人所留,该嫌疑人与犯罪现场的联系便得以建立,再通过对嫌疑人在案发时的去向及其他相关问题进行了解和分析,便能判断嫌疑人员有无作案的可能。法官通过对该血迹的审查,便能判断犯罪嫌疑人到案的原因及依据,由此便能对侦查机关的侦破经过形成一个较为客观、准确的判断。

2、实物证据是检验其他证据是否真实可靠的重要依据

实物证据是一种客观存在,其证明价值不受人的思维影响而改变,本身不会“说谎”。而言词证据则不同,容易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可能出现虚假。我们根据查证属实的实物证据以及由此建立起来的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和指向事项,就可甄别言词证据证明内容的真实性。如在现场提取到犯罪嫌疑人的指纹,而犯罪嫌疑人供称没有去过现场,其供述显然与指纹所证明的犯罪嫌疑人到过现场的内容不符,这样犯罪嫌疑人的供述通过物证所证明的内容便可确定是虚假的。基于其证明内容的客观性及其对于言词证据的检验性,实物证据还具有促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案件真实情况、证人如实作证的重要功能。刑事审判中,利用经查证属实的实物证据来判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的真实性,或者证人所说的情况是否属实,是审判法官经常使用且非常必要的一种鉴别方法。

3、实物证据是刑事审判中查明或者认定案件事实的可靠依据。

刑事案件中,实物证据具有较强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在司法实践中通常比言词证据更能客观地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更有说服力,对事实的认定有着重大甚至决定性的作用。特别是在刑事审判阶段,已不可能回复到侦查的过程,如果能借助相关实物证据来进行分析判断,就能综合判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是否真实,证人证言是否失之偏颇,从而达到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的目的。可以说,案件如果没有实物证据,司法实践中将有相当一部分案件事实难以无疑义地决然认定。因为其他证据对于案件事实所证实的程度终归难以像实物证据那样排除人们的合理怀疑。

4、实物证据所证实的案件事实相对于其他证据而言更能经得住历史的检验。

这是由实物证据的稳定性所形成的。实物证据本身除非遭受污损或者重大侵损,一般不容易发生改变,其一旦以其外形、结构、性能等特征对案件事实形成证明之后,就不会再发生改变。这一点,是言词证据、鉴定意见及电子证据等所无法比拟的。其他类型的证据所证实的情况可能随着时间的流逝或者环境条件的改变而发生变化,如证人改变证言、重新鉴定出现新的鉴定意见、电子数据被修改等。当然,物证的结构、性能等由于认识上的缺陷而影响其证明作用的问题也可能出现,如指纹、血迹鉴定的改变等,但那并非物证本身发生了改变,而是人的认识方面的变化。

二、可向办案人员索取有关证据及认定责任的依据和理由,以解开心中的疑团。

有关证据包括事故现场图、现场拍摄的照片以及鉴定结论(痕迹鉴定、车速鉴定、车辆安全运行技术状况鉴定、酒精检测鉴定)等。认定责任的依据是指事实依据、理论依据和法律依据,其中事实依据是各种证据加以证明的交通事故发生的有关事实,理论依据是指有关碰撞力学、汽车理论、交通心理、法学、痕迹学等理论,法律依据是指有关交通法规和事故处理法规。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理由主要是指为什么要认定当事人负交通事故责任和具体负哪一种交通事故责任。

三、法院如何鉴定借条笔迹

法院可以通过提交书面的申请书的方式申请鉴定借条笔迹。根据法律规定,法院笔迹鉴定应当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一)了解案情明确送检要求

1、发案情况,即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发现经过。

2、侦察调查工作的开展情况,主要包括对作案范围的判断以及根据是什么。嫌疑人嫌疑的根据是什么。

3、嫌疑人的情况,即了解嫌疑人的年龄、籍贯、职业、文化程度、社会经历、个人爱好、平时表现等情况,便于确定其究竟有多大的伪装能力。

4、物证的鉴定与查证情况,即了解送检的笔迹物证是否经过其它部门检验,鉴定结论及依据如何。另外还要了解案件中的其它物证如纸张、书写工具、手印、脚印等现场遗留痕迹物证的调查和鉴定情况如何。

5、明确鉴定要求,即向送检人员了解要求鉴定解决什么问题,必要时还可根据笔迹物证和样本条件商定、修改鉴定要求。

(二)查验物证笔迹

1、查验物证笔迹是否清晰完整,有无检验条件。凡具有检验条件的虽然检验条件差些也要尽可能利用现有条件予以鉴定,而对那些字数很少又模糊不清确已失去检验条件的可以不予受理。

2、了解物证笔迹原始状况,主要是对那些直接书写在某些物体上的字迹应了解它在现场上的原始状态,如具体的位置、倾斜方向、字迹大小以及使用什么工具在何种物体上书写的,物体表面状况如何等,必要时应当对现场进行实地勘察。

3、了解物证笔迹本身情况,对于支票、收条等证据应了解哪些是作案人字迹,哪些是无关人员字迹;对于照片、复印件类的物证笔迹材料更应向送检人员了解其中的某些笔画的连接、搭配及笔顺关系,有的还需要确定哪些是无关痕迹等。

4、了解物证笔迹在提取、拍照、包装、运送过程中是否发生过变化及变化的程度和原因等。

5、核对物证笔迹的数量和名称并进行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3日 11: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痕迹鉴定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对事故认定书的影响
    一、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对事故认定书的影响交通事故车辆鉴定一般不超过30日。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二、事故车辆鉴定费谁出事故车辆鉴定费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三、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流程1、凡需要鉴定事故车辆及其他检材,由办案人在案发72小时内,按规定项目认真填写委托书,并由办案人亲自送到鉴定大厅技术科登记,对需要做车辆、物品及人员的司法鉴定的事故,必须由办案人及双方当事人三方同时到场,并签字方可生效,缺一不予受理检验。2、对拒绝到场的当一人或一方拒绝签字的,
    2023-06-06
    487人看过
  • 交通事故车痕迹分类
    行政强制措施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是由具有技术职称的事故处理交通警-察或者委托专门机构使用仪器设备对事故车辆、现场物体上的承受客体痕迹与嫌疑造型客体进行检验鉴别,对痕迹与嫌疑造型客体是否同一作出认定结论。(一)平面痕迹鉴定平面痕迹鉴定,主要是检验痕迹的线形特征与嫌疑造型客体是否同一,以及痕迹的物理、化学成分与嫌疑造型客体上的成分是否同一。例如,两车刮擦事故,此车上的刮擦痕迹与彼车上的刮擦痕迹是否相对应,此车上的油漆减层与彼车上的油漆加层颜色、成分是否相同;人车相撞事故,行人衣物上的轮胎印迹与该车的轮胎花纹是否一致。(二)立体痕迹鉴定立体痕迹鉴定,主要是检验痕迹的形状特征与嫌疑造型客体是否同一。如两年相撞事故,此年上凹陷痕迹与彼车上的相应凸出部位形状是否吻合。(三)其他物证及法医物证鉴定其他物证及法医物证鉴定,是由具有技术职称的事故处理交通警-察、法医或者委托专门机构使用仪器设备对现场遗留的物证与从交通
    2023-03-17
    410人看过
  • 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和车祸司法鉴定有哪些区别
    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司法鉴定事项有以下内容:1、尸体检验,对尸体表面痕迹的检验以此证明确是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如果不能查明原因必要的话还要对尸体进行解剖;2、鉴定人体受损部分与交通事故的关系;3、对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鉴定;4、对于车辆的鉴定,包括车辆的机械类故障和车辆痕迹的鉴定。具体进行何种鉴定要根据事故发生的方式和内容。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委托书)或律师事务所委托书;2、携带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
    2023-03-25
    213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是否要做痕迹鉴定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处理,不一定需要做痕迹鉴定。交通事故鉴定是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为了解决交通事故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题目,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职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修、分析、判定的一种调查流动。交通事故常见的鉴定有: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车辆类鉴定、道路鉴定、事故成因鉴定和财产损失评估等。一、责任无法认定保险公司怎么赔交通事故无法认定就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现有的证据来看,没有证据证明事故的任何一方对于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因此,无法对事故作出判断,究竟由谁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该起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由谁承担,便成了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那么是否交警作出事故无法认定的认定书就意味着任何一方都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了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交通事故无法认定,按照现行的法律,应当对非机动车方是有利的,因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规
    2023-03-24
    213人看过
  • 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的类型都有哪些
    1、平面痕迹鉴定平面痕迹鉴定,主要是检验痕迹的线形特征与嫌疑造型客体是否同一,以及痕迹的物理、化学成分与嫌疑造型客体上的成分是否同一。例如,两车刮擦事故,此车上的刮擦痕迹与彼车上的刮擦痕迹是否相对应,此车上的油漆减层与彼车上的油漆加层颜色、成分是否相同;人车相撞事故,行人衣物上的轮胎印迹与该车的轮胎花纹是否一致。2、立体痕迹鉴定立体痕迹鉴定,主要是检验痕迹的形状特征与嫌疑造型客体是否同一。如两年相撞事故,此年上凹陷痕迹与彼车上的相应凸出部位形状是否吻合。3、其他物证及法医物证鉴定其他物证及法医物证鉴定,是由具有技术职称的事故处理交通警-察、法医或者委托专门机构使用仪器设备对现场遗留的物证与从交通肇事嫌疑车辆上提取的微量物证进行同一认定。其他物证检验包括对轮胎、橡胶、金属合成树脂、纤维、油斑、玻璃、土壤、煤和焦炭检验、鉴定。法医物证鉴定包括对血液、血型、毛发、人与动物的组织碎块等的检验、鉴定
    2023-08-15
    378人看过
  • 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有效时间为多久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7条规定解答如下: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2.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一、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所谓交通事故的痕迹是指交通事故形成的一切痕迹,具体指在交通事故和逃逸案件的发生过程中,车辆与其他车辆或物体相接触和相互作用时,在彼此间的作用面上形成的形象痕迹、整体分离痕迹和表面附着痕迹。二、交通事故鉴定程序1、鉴定的申请和决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和代办代理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和重新鉴定的申请。但条件前提一是鉴定申请的理由要公道;二是鉴定项目有助于弄清事实的真相;三是鉴定项目切实可行,能够实现。事故调查所需的鉴定由公安机关决定;事故调解所需的鉴定,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已在省级公安
    2023-02-07
    302人看过
  • 交通事故碰撞有几种痕迹
    一、交通事故有几种碰撞痕迹(一)交通事故的碰撞痕迹分别有:1、平面痕迹鉴定平面痕迹鉴定,主要是检验痕迹的线形特征与嫌疑造型客体是否同一,以及痕迹的物理、化学成分与嫌疑造型客体上的成分是否同一。2、立体痕迹鉴定立体痕迹鉴定,主要是检验痕迹的形状特征与嫌疑造型客体是否同一。3、其他物证及法医物证鉴定其他物证及法医物证鉴定,是由具有技术职称的事故处理交通警-察、法医或者委托专门机构使用仪器设备对现场遗留的物证与从交通肇事嫌疑车辆上提取的微量物证进行同一认定。二、交通事故的赔偿原则有哪些(一)交通事故的赔偿原则有:1、全部赔偿原则。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按照交通事故责任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全部予以赔偿,也就是赔偿实际造成的损失。2、财产赔偿的原则。因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还是精神损害均以财产赔偿作为基本方法。3、公平原则。当事双方在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当
    2023-04-04
    153人看过
  • 交通事故是否会留下痕迹?
    交通事故构成刑事犯罪,被判处刑事处罚的,会留下案底;交通事故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不属于犯罪行为,只需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的,不会留下案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重伤、死亡或者给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事故处罚会留案底吗一、交通事故处罚会留案底吗1、交通事故处罚一般不会留案底。因为案底一般是针对刑事处罚,但如果行为人触犯了交通肇事罪,则会留下案底。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与相关国家机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
    2023-07-07
    461人看过
  • 交通事故没有碰撞痕迹能定罪吗
    没有碰撞痕迹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电动车、轿车虽无碰撞痕迹,但交通事故的发生并不以直接碰撞作为必要和唯一的条件,以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发生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来认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划分是什么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
    2023-03-26
    321人看过
  • 事故车辆痕迹鉴定日期错误怎么办
    一、事故车辆痕迹鉴定日期错误怎么办面对事故车辆痕迹鉴定日期出现错误的情况,当事人应立即采取行动以纠正此错误。1.应明确鉴定日期错误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如影响事故责任划分、保险理赔等。因此,当事人应及时向作出鉴定结论的机构提出书面异议,并要求重新鉴定或更正鉴定日期。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接到鉴定结论后的一定期限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以进一步维护自身权益。二、鉴定日期错误如何申请复核若对事故车辆痕迹鉴定日期错误存在异议,并决定申请复核,当事人需遵循以下步骤进行:1.应详细查阅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特别是关于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的具体规定。2.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复核申请。在申请中,应明确指出鉴定日期错误的具体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支持自己的主张。3.耐心等待复核结果,并根据复核结果采取相应的
    2024-07-22
    430人看过
  • 交通事故现场痕迹有什么作用
    交通事故现场痕迹物证的作用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目前全国各地都有发生。且多发生在车辆来往混杂、周围人员稀少的路段,几乎没有目击证人。因此,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和提取成为唯一的侦查线索及破案后进行司法诉讼的直接的证据。许多逃逸案件历尽艰辛最后因无有效的现场物证认定功亏一赘,有的案件被退查,均属证据不足所致。必须加强业务理论、法律条文的学习,依法行政。道路交通逃逸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由于其形成过程条件的特殊性,比如形成前后道路相对静态的自然气候和动态的车辆,变数很多。各种各样大小、五花八门型号的车辆,千奇百怪的原因造成路面上车辆痕迹、跌失散落物、零配件种类繁杂。结果导致逃逸现场的痕迹物证真伪难辨,因此,现场痕迹物证的甄别筛选和全面广泛的提取都非常重要。如今随着科技的发展,交通参与者法律意识的增加,国家法制的健全,现场痕迹物证传统落后的查找、提取法,亟待用更先进的勘验提取设备所替代;微量痕迹物证的
    2023-06-05
    233人看过
  • 交通事故没有刹车痕迹如何定责
    一、交通事故没有刹车痕迹如何定责1、事故的发生两车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并非发生交通事故一定要留下接触痕迹,责任认定承担的比例需要结合交通事故案情实际做出依法判定。具体情况如下:(1)一种是双方都是机动车;(2)另一种情况是单方是机动车,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者是行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二、交通事故财产保全要满足什么要求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
    2023-08-10
    402人看过
  • 事故车辆痕迹鉴定到哪里做
    一、事故车辆痕迹鉴定到哪里做针对事故车辆痕迹的鉴定,通常需前往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这类机构多为司法鉴定所。1.事故车辆痕迹鉴定是诉讼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要求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专业知识,对事故车辆上留下的痕迹进行鉴别和判断,以提供科学、客观的鉴定意见。2.这些鉴定意见对于事故责任的划分、赔偿责任的确定等方面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二、如何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首先需要明确鉴定的方法和流程。1.一般来说,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包括伤残级别鉴定、后续治疗费鉴定、护理级别鉴定以及误工时间鉴定等多个方面。2.在鉴定过程中,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鉴定标准,确保鉴定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1)伤残级别鉴定是计算残疾赔偿金等赔偿项目的重要依据,需要在专业鉴定机构的指导下进行。(2)后续治疗费鉴定则是对受害人未来可能产生的治疗费用进行预估,以便在赔偿时予以考虑。(3)护理级别鉴定则
    2024-08-20
    204人看过
  • 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是否需要两辆车都在
    一、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是否需要两辆车都在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是根据车辆的车体痕迹、车轮痕迹、车辆附属部件痕迹以及分离物痕迹所反映的特征,对嫌疑车辆进行检验,认定或否定嫌疑车辆的过程。《道路交通事故程序处理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二、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有效时间为多久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7条规定解答如下: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2.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三、不服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结果该怎么办(一)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的,对伤残评定结论不服分为以下两种情形:1.申请伤残
    2023-06-06
    408人看过
换一批
#司法鉴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痕迹鉴定是指鉴定机构对犯罪现场、物品、人身等上的痕迹进行检验和鉴定,确定其是否为特定客体所遗留,以及与案件事实的关系等。 痕迹通常包括手印、脚印、车辆痕迹、工具痕迹、纤维、体液等生物痕迹,以及爆炸残留物、泥土痕迹等。 在进行痕迹鉴定时,鉴定... 更多>

    #痕迹鉴定
    相关咨询
    • 什么是痕迹鉴定,鉴定痕迹是怎样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5
      “痕迹鉴定”,是指运用痕迹学的原理和技术,对有关人体、物体形成痕迹的同一性及分离痕迹与原整体相关性等问题进行鉴定。运用枪械学、弹药学、弹道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枪弹及射击后的残留物、残留物形成的痕迹、自制枪支和弹药及杀伤力进行鉴定。痕迹是指由于人、动物或者其他物体的运动,在物质性客体上形成的物体的移动、物质增减、形态结构改变等物质性变化。现在痕迹鉴定仍然在各种诉讼活动中广泛运用,几乎所有的现场都会涉及
    • 表弟发生了交通事故,他进行了痕迹鉴定,哪些是痕迹鉴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4-09-02
      痕迹鉴定属于刑事技术鉴定,只能有具有专门技术的侦查人员来完成。痕迹鉴定是刑事侦查中常用的鉴定。 刑事诉讼中的痕迹是指犯罪行为所引起的一切物质环境的改变。 广义的痕迹,包括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可以证明犯罪事实的所有物质。如留在犯罪现场的犯罪工具、衣物、毛发、血迹以及其他物质;与犯罪有联系的有机生命体,如受伤的人、犯罪行为致死的尸体,尸体所生的蛆虫;与犯罪有联系的客观现象,如颜色的变化、气味的变化、形态的
    •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是如何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4-08-29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的程序: 1、接受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2、公安交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给当事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
    • 交通事故责任鉴定书是否包含痕迹鉴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3-26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处理,不一定需要做痕迹鉴定。 交通事故鉴定是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为了解决交通事故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题目,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职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修、分析、判定的一种调
    • 几种交通事故痕迹鉴定类型的鉴定要点
      新疆在线咨询 2024-09-19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是由具有技术职称的事故处理交通警-察或者委托专门机构使用仪器设备对事故车辆、现场物体上的承受客体痕迹与嫌疑造型客体进行检验鉴别,对痕迹与嫌疑造型客体是否“同一”作出认定结论。 (一)平面痕迹鉴定平面痕迹鉴定,主要是检验痕迹的线形特征与嫌疑造型客体是否同一,以及痕迹的物理、化学成分与嫌疑造型客体上的成分是否同一。例如,两车刮擦事故,此车上的刮擦痕迹与彼车上的刮擦痕迹是否相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