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的任务是处理经济纠纷、经济犯罪和涉外经济案件,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顺利进行。根据地方经济审判的实践,地方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可以根据需要和可能暂时受理下列案件:
I.经济纠纷案件
(I)财产纠纷、供应纠纷、,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之间的运输和销售合同(2)基本建设和维修合同纠纷
(三)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申请合同纠纷
(4)信用纠纷
(五)保险纠纷
<6)环境保护纠纷(7)商标纠纷。经济犯罪案件
(1)厂矿企业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贪污、贿赂、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案件,投机倒把
(2)在处理经济纠纷案件过程中发现与本案有关的刑事案件
(3)工厂重大责任事故案件,矿山和建筑企业
(4)航空和公路运输重大责任事故案件
(五)走私案件
三、涉外经济案件
(一)中外贸易合同和来料来样加工合同纠纷
(二)航空运输货物损坏、货物短缺、短缺和债权、债务纠纷案件
(3)保险和建筑合同纠纷
(四)专利、商标和版权纠纷案件
除上述16类案件外,还有其他经济纠纷,上级人民法院认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受理的经济犯罪和涉外经济案件
附件:
关于二审以来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受理案件范围初步意见的若干说明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通过了《人民法院组织法》,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部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相继设立了经济审判庭。一些基层人民法院也在试点建设中。随着经济审判工作的积极开展,人们普遍希望制定一个案件收集范围。我们还派人到四川、广东、天津、北京、辽宁等省市进行调查。本关于案件收集范围的初步意见(以下简称初步意见)是根据当地经济审判的实践和要求撰写的。在北京召开的经济审判经验交流座谈会上,听取了高中级人民法院、中央有关部门和政法院校的意见。地方人民法院可以参考审判结果,也不受此限制。他们可以因地制宜,因时制宜,量力而行,关注一些方面,希望不断总结经验,提出修改意见,逐步完善
-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收案范围的初步意
241人看过
-
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的收案范围包括哪些
146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193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353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经济检察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126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济仲裁解释是什么?
143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0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 法发[2002]13号 为加强审判监督,规范再审立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对本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裁判,经复查认为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应当决定或裁定再审。 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最高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最高人民法院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0以下典型案例供参: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这4笔借款跨度长达4年,且数额巨大,在前款未清的情况下,又不断出借大额款项,有违借贷关系的常理及习惯;这4张借据全文为电脑打印,在落款处只有借款人的手印却无亲手签名,这对有高中文化、有书写签名能力的夏某来说也有违常理;从资金来源看,陈某的实际收入也无力有80万元现金出借给夏某。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最高检讨意见的解释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031,我们要求刘冰和陆玲的父母先垫付医药费,但其父母以没钱为由拒绝。 答:人家父母拿不出钱,谁也没办法,毕竟人家父母没有法律上的责任。 2,警察说凶手伤人的刀是小刀,不能算凶器。 答:凶器是要算的,但不一定是管制刀具。 3,学校和实习医院都说自己没责任。 答:学校和实习医院在法律上确实没一点点责任。 4,对方说哥哥这边有5个人出现,他们属于正当防卫,被逼出刀的。 答:这个问题不好回答,因为我们不知案
-
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受案范围一般是什么?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4巡回法庭设在河南省郑州市,巡回区为河南、山西、湖北、安徽四省。 第四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以下案件: (一)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二)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三)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件; (五)刑
-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赔偿企业员工经济补偿标准的意见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22法律设定了经济补偿标准的顶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按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标准,支付经济补偿的最高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