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起诉阶段叫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是什么机关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6 18:32:37 386 人看过

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有: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3、申请回避的权利。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6、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7、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8、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9、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申诉的权利。

10、核对笔录的权利。

11、对侵权提出控告的权利。

一、辩护人的权利有哪些?

1、独立辩护权

依据事实和法律,不受公检法,其他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提出意见权

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第二审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

3、获得通知权

开庭3日之前。

4、参加法庭调查、辩论权

辩护人有权参加法庭审理,并享有发问、辩论、发表意见以及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的权利。

5、经授权的上诉权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6、申请变更、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均享有申请变更、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7、申诉、控告权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检察院申诉或控告。

检察院对申诉或者控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8、拒绝辩护权

条件: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

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中辩护人有哪些权利?

1、辩护人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独立进行辩护。辩护人根据自己对事实的认定和对法律的理解,独立进行辩护,其他任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或团体、个人,都无权干涉。

2、会见通信权。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面和通信。在审判阶段,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通信。

3、调查取证权。

4、提出辩护意见权。

《刑事诉讼法》第13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听取犯罪嫌疑人委托的人的意见。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委托的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就有权为委托人辩护。对此,人民检察院应当听取。

5、在案件的审判阶段,辩护人有权至迟在开庭3日以前接到人民法院的出庭通知书。

6、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法庭调查阶段,辩护人在公诉人讯问被告人后,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法庭审理中,辩护人有权申请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物,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庭辩论阶段,辩护人可以就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和控方展开辩论。

7、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180条规定,被告人的辩护人,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即辩护人经被告人同意,有权对第一审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提出上诉。

8、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他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9、拒绝辩护权。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规定,拒绝辩护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辩护人继续辩护;另一种拒绝辩护是指辩护人具有法定理由不再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的行为。《律师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10、代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申诉。

11、辩护人在合法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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