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医疗费有一部分不能报销,这部分是由单位还是个人负担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09:52:31 370 人看过

咨询:工伤保险医疗费有一部分不能报销,这部分该谁负担?单位还是个人?

答复:参保职工发生工伤,应当在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应按照烟台市工伤保险“三个目录”规定的范围用药和诊疗,超出目录的药品和诊疗项目要征得工伤职工本人或家属的同意,超出“三个目录”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应由工伤职工本人承担。未征得同意,定点医疗机构擅自使用目录外药品和诊疗项目的,超出“三个目录”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咨询:我是芝罘区单位退休的,患多种慢性病。请问怎样办理慢性病申请?慢性病门诊看病报销多少钱?办理需要多长时间?

答复:参保人员患有慢性病的,符合《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认定细则》认定标准的,可携带本人半年内有效住院病历复印件(需医院病案室盖章确认)或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经就医的定点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人员或科主任填写《烟台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病种认定申请表》(下简称《认定申请表》),由医院医保办盖章确认后,参保职工或家属携带相关材料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本人的身份证或医疗保险证;

2、《认定申请表》;

3、本人半年内有效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4、慢性病的相关检查证明。

5、两张近期一寸彩色照片。

由于不了解您具体的参保情况,以及慢性病情况,您可以拨打芝罘区或烟台市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电话进行详细咨询。

咨询:家属因病办了大病统筹,每月要上医院开两盒阿那曲唑片,价格是374元,只能报销270.22元,报销比例仅为72.2%,不是报纸上宣传的85%,这是为什么?

答复:根据《关于印发(2010年版)的通知》(烟人社发[2010]57号)第四条规定:《药品目录》属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区分甲、乙类。使用甲类药品发生的费用,直接按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支付;使用乙类药品发生的费用,先由参保患者自付规定的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支付。乙类药品自付比例分为四档,为0%自付比例、5%自付比例、10%自付比例、15%自付比例。阿那曲唑片为乙类15%自付药品,因此在结算报销时,参保人员应按规定首先自付15%后,其余部分按85%比例报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0日 12: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费相关文章
  • 一级工伤医疗自费部分由谁承担?
    一、一级工伤医疗自费部分由谁承担?1、一级工伤医疗自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未参保职工在发生工伤后,医疗费一概由用人单位承担。举重以明轻,职员要求单位支付自费部分医疗费的请求会被法院受理。2、单位支付自费部分医疗费情形一般发生在职员没有缴纳社保的情形,但是单位的一般福利待遇之中是需要包含社保缴纳的。故此单位不缴纳,在事故发生之后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
    2023-04-28
    59人看过
  • 有保险工伤赔偿费由单位承担部分有哪些
    若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需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五至六级),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至十级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全部工伤赔偿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支付。一、工伤保险的特点1、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由于职业危害无所不在,无时不在,任何人都不能完全避免职业伤害。因此工伤保险作为抗御职业危害的保险制度适用于所有职工,任何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遭受职业疾病,都应毫无例外地获得工伤保险待遇。2、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性。也就是说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生存权和劳动权受到影响、损害甚至被剥夺了。因此工伤保险是基于对工伤职工的赔偿责任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其他社会保险是基于对职工生活困难的帮助和补偿责任而设立的。统一专属工伤保险方案与社保完全对接,补充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赔偿。3、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工伤事故的责任
    2023-03-02
    447人看过
  • 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是什么意思
    以下费用由个人负担(自费、自付):1.总住院医疗费中,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的费用(自费);2.超过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自费);3.住院的基本医疗费中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自付);4.住院基本医疗费中按规定比例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自付);住院的基本医疗费用中属个人自付部分,可由参保人员个人医疗帐户支付,个人医疗帐户不足支付时,由参保人员现金支付。一、医保自负和自费是什么意思自费:指不列入基本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使用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之外的药品费用;使用了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不予支付部分诊疗项目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支付标准部分的医疗费用以及规定不予支付的医疗服务设施发生的费用。自负:指职工用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门诊账户支付不足(目前不含企业职工)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以及重大疾病医疗(即医疗救助)补助时,由个人按比例支
    2023-02-28
    124人看过
  • 工伤医疗费自费部分由谁承担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一、职业病如何赔偿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3、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
    2023-02-04
    123人看过
  • 单位让个人承担单位部分保险
    五险一金中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公积金都有职工和用人单位共同缴费,而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不需要职工承担缴费,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承担缴费义务,职工可向当地的社保局投诉,用人单位会因此受到相应的处罚。一、五险一金要缴纳年限是多少五险一金要缴纳的年限如下:1、养老保险最低要连续缴纳十五年;2、职工医疗保险应连续缴纳十三年;3、失业保险,领取失业保险金,最低缴费年限为连续缴费满一年,必须在单位辞退或合同期满后不续签,方可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额以当地实际情况为准;4、生育保险,领取生育保险,最低必须连续缴费满一年,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具体金额以当地政策为准。这是强制保险,一直支付到退休,金额由用人单位承担;5、工伤保险,只要购买工伤保险,符合工伤条件,就可以领取工伤保险金,具体金额以工伤程度、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和当地规定为准,住房公积金要求连续缴存一年,即十二个月,
    2023-04-04
    320人看过
  • 工伤自费部分由谁报销
    工伤保险实行的是无责任补偿原则、补偿直接经济损失原则,无论伤者在事故中有没有责任,发生工伤后都应依法得到补偿。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并不意味着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就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治疗工伤产生的医疗费属于直接经济损失,医疗费中不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更符合工伤保险制度设立的基本原则。工伤自费部分由工伤员工自行承担。一、工伤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1、医疗费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2、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要求:住院期间。3、交通费、食宿费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4、护理费标准: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
    2023-03-23
    192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费
    词条

    医疗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 医疗费可以为住院医疗费,也可以为门诊医... 更多>

    #医疗费
    相关咨询
    • 工伤报销部分用人单位的费用是由谁来负担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1
      对于工伤保险不能报销的费用,可依法由用人单位或者职工自行承担。经工伤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主要的工伤保险待遇。
    • 是不是医保报销的部分由个人承担啊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5
      不是,是国家给你报销了,前提是你要交一定的医保费用,才能享受国家医保政策。
    • 工伤保险单位个人部分个人部分部分自己承担部分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09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的,社会保险费和正常职工一样,单位负担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负担部分由个人缴纳。2.如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社会保险费由职工个人缴纳。3.《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 工伤认定后医疗费用怎么报销, 报销用人单位部分的部分医疗费用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3
      不能全部报销。只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即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销。对于不能报销部分的医疗费用,可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 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是指医保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04
      扣除医疗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是指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这部分费用不纳入报销范围,不能报销,需要个人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