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工伤保险医疗费有一部分不能报销,这部分该谁负担?单位还是个人?
答复:参保职工发生工伤,应当在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应按照烟台市工伤保险“三个目录”规定的范围用药和诊疗,超出目录的药品和诊疗项目要征得工伤职工本人或家属的同意,超出“三个目录”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应由工伤职工本人承担。未征得同意,定点医疗机构擅自使用目录外药品和诊疗项目的,超出“三个目录”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咨询:我是芝罘区单位退休的,患多种慢性病。请问怎样办理慢性病申请?慢性病门诊看病报销多少钱?办理需要多长时间?
答复:参保人员患有慢性病的,符合《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认定细则》认定标准的,可携带本人半年内有效住院病历复印件(需医院病案室盖章确认)或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经就医的定点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人员或科主任填写《烟台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病种认定申请表》(下简称《认定申请表》),由医院医保办盖章确认后,参保职工或家属携带相关材料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本人的身份证或医疗保险证;
2、《认定申请表》;
3、本人半年内有效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4、慢性病的相关检查证明。
5、两张近期一寸彩色照片。
由于不了解您具体的参保情况,以及慢性病情况,您可以拨打芝罘区或烟台市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电话进行详细咨询。
咨询:家属因病办了大病统筹,每月要上医院开两盒阿那曲唑片,价格是374元,只能报销270.22元,报销比例仅为72.2%,不是报纸上宣传的85%,这是为什么?
答复:根据《关于印发(2010年版)的通知》(烟人社发[2010]57号)第四条规定:《药品目录》属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区分甲、乙类。使用甲类药品发生的费用,直接按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支付;使用乙类药品发生的费用,先由参保患者自付规定的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支付。乙类药品自付比例分为四档,为0%自付比例、5%自付比例、10%自付比例、15%自付比例。阿那曲唑片为乙类15%自付药品,因此在结算报销时,参保人员应按规定首先自付15%后,其余部分按85%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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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部分是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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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保不报销的部分单位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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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负担部分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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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费谁承担未报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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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费报销后的差额部分该由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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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卡在门诊怎么报销单位和个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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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 医疗费可以为住院医疗费,也可以为门诊医...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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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报销部分用人单位的费用是由谁来负担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1对于工伤保险不能报销的费用,可依法由用人单位或者职工自行承担。经工伤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主要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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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单位个人部分个人部分部分自己承担部分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09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的,社会保险费和正常职工一样,单位负担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负担部分由个人缴纳。2.如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社会保险费由职工个人缴纳。3.《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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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后医疗费用怎么报销, 报销用人单位部分的部分医疗费用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3不能全部报销。只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即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销。对于不能报销部分的医疗费用,可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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