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解释—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4 17:20:26 244 人看过

①对于同一刑法条文中的同一概念,既可以进行文理解释也可以进行论理解释

②一个解释者对于同一刑法条文的同一概念,不可能同时既作扩大解释又作缩小解释

③刑法中类推解释被禁止,扩大解释被允许,但扩大解释的结论也可能是错误的

④当然解释追求结论的合理性,但并不必然符合罪刑法定原则

关于上述4句话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

B.第①②句正确,第③④句错误

C.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

D.第①③④句正确,第②句错误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刑法解释。

第①句表述正确。对于同一刑法条文中的同一概念,既可以进行文理解释也可以进行论理解释。

第②句表述正确。扩大解释是指刑法条文字面的通常含义比刑法的真实意含义窄,于是扩张字面含义,使其符合刑法的真实含义的解释。而缩小解释则是刑法条文的字面通常含义比刑法的真实含义广,于是限制字面含义,使其符合刑法的真实含义的解释。因此,对于一个刑法条文,解释者不能同时既作扩大解释又作缩小解释。

第③句表述正确。采取何种方法、取向来解释法律,都不能保证结论一定正确。

第④句表述正确。当然解释是指刑法规定虽未明示某一事项,但依形式逻辑、规范目的及事物属性的当然道理,将该事项解释为包括在该规定的适用范围之内。因此,追求结论的合理性,是当然解释的特点,“但并不必然符合罪刑法定原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14: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罪刑法定相关文章
  • 司法赔偿—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李某被县公安局以涉嫌盗窃为由刑事拘留,后被释放。李某向县公安局申请国家赔偿,遭到拒绝,经复议后,向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李某应向赔偿委员会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4份B.县公安局可以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C.县公安局应对李某的损失与刑事拘留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提供证据D.李某不服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复议一次【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司法赔偿。选项A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简称《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下同)第一条规定,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四份。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填写《申请赔偿登记表》,由赔偿请求人签名或者盖章。据此可知,李某应向赔偿委员会递交赔
    2023-05-04
    327人看过
  • 司法公正—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我国司法承担着实现公平正义的使命,据此,下列哪些说法能够成立?()A.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我国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B.司法通过解决纠纷这一主要功能,维持社会秩序和正义C.没有司法效率,谈不上司法公正,公平正义也将难以实现,因此应当选择“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价值目标D.在符合法律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司法兼顾法理和情理更利于公平正义的实现【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司法公正。公正是人们所追求的崇高理想、价值和目标,也是法治的灵魂和核心。司法公正是法律精神的内在要求,是法治的组成部分和基本内容,是民众对法制的必然要求。选项A正确。在我国,要想实现公平正义必然离不开我国的司法制度。选项B正确。司法通过解决纠纷,既实现了正义,又维护了秩序。选项C正确。公正优先、兼顾效率,这是我国司法的重要价值立场。选项D正确。在不违背基本原则的情况下,如果能兼顾法理和情理,则无疑有助于实现实质性
    2023-05-04
    154人看过
  • 胁迫—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下列哪一情形下,甲对乙不构成胁迫?()A.甲说,如不出借1万元,则举报乙犯罪。乙照办,后查实乙构成犯罪B.甲说,如不将藏獒卖给甲,则举报乙犯罪。乙照办,后查实乙不构成犯罪C.甲说,如不购甲即将报废的汽车,将公开乙的个人隐私。乙照办D.甲说,如不赔偿乙撞伤甲的医疗费,则举报乙醉酒驾车。乙照办,甲取得医疗费和慰问金【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胁迫的构成。所谓胁迫,是指为达到非法目的,采用某种方法造成他人精神上的巨大压力或直接对他人肉体施加暴力的行为。其核心在于“非法目的”。选项A.B.C中的甲均有非法目的,从事甲所要求的行为并非乙的义务,都构成胁迫。选项D中,乙赔偿撞伤甲的医疗费是法律规定必须承担的责任,甲并没有非法目的,不构成胁迫。
    2023-05-04
    461人看过
  • 反诉—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2009年2月,家住甲市A区的赵-刚向家住甲市B区的李-强借了5000元,言明2010年2月之前偿还。到期后赵-刚一直没有还钱。2010年3月,李-强找到赵-刚家追讨该债务,发生争吵。赵-刚因所牵宠物狗易受惊,遂对李-强说:“你不要大声喊,狗会咬你。”李-强不理,仍然叫骂,并指着狗叫喊。该狗受惊,扑向李-强并将其咬伤。李-强治伤花费6000元。李-强起诉要求赵-刚返还欠款5000元、支付医药费6000元,并向法院提交了赵-刚书写的借条、其向赵-刚转账5000元的银行转账凭证、本人病历、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医院处方(复印件)发票等。赵-刚称,其向李-强借款是事实,但在2010年1月卖给李-强一块玉石,价值5000元,说好用玉石货款清偿借款。当时李-强表示同意,并称之后会把借条还给赵-刚,但其一直未还该借条。赵-刚还称,李-强故意激怒狗,被狗咬伤的责任应由李-强自己承担。对此,赵-刚提交了邻
    2023-05-04
    133人看过
  • 补正—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根据《仲裁法》,仲裁庭作出的裁决书生效后,在下列哪一情形下仲裁庭不可进行补正?()A.裁决书认定的事实错误B.裁决书中的文字错误C.裁决书中的计算错误D.裁决书遗漏了仲裁评议中记录的仲裁庭已经裁决的事项【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仲裁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仲裁庭应当补正;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请求仲裁庭补正。据此可知,仲裁裁决书认定的事实错误的,不可进行补正。
    2023-05-04
    317人看过
  • 补贴—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下列哪些选项属于补贴?()A.出口国政府出资兴建通向口岸的高速公路B.出口国政府给予企业的免税优惠C.出口国政府提供的贷款D.出口国政府通过向筹资机构付款,转而向企业提供资金【正确答案】BCD【答案解析】《反补贴条例》第三条规定,补贴,是指出口国(地区)政府或者其任何公共机构提供的并为接受者带来利益的财政资助以及任何形式的收入或者价格支持。出口国(地区)政府或者其任何公共机构,以下统称出口国(地区)政府。本条第一款所称财政资助,包括:(一)出口国(地区)政府以拨款、贷款、资本注入等形式直接提供资金,或者以贷款担保等形式潜在地直接转让资金或者债务;(选项C)(二)出口国(地区)政府放弃或者不收缴应收收入;(选项B)(三)出口国(地区)政府提供除一般基础设施以外的货物、服务,或者由出口国(地区)政府购买货物;(四)出口国(地区)政府通过向筹资机构付款,或者委托
    2023-05-04
    216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的立法体现: 1、刑法总则中的体现:我国刑法实现了犯罪的法定化和刑罚的法定化。 2、刑法分则中的体现:在分则罪名方面,我国刑法作了相当详备的规定。在1997... 更多>

    #罪刑法定
    相关咨询
    • 历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详解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31
      买一套就行啊,白皮卷才20块钱一套。鲤鱼网上很多大家分享的司法考试资料,你可以去看看能不能找全。
    • 参考答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实际施工人
    • 行政处罚司法解释解析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1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期末考试,有法条分析题,法条包括合同法司法解释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6
      你看看独角兽的历年真题,就能得到答案。
    • 刑法代替考试罪司法解释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14
      关于代替考试罪司法解释现行《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四项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款所规定为替考行为,即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 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