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转移与债务转让存在以下明显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0 11:40:49 477 人看过

1、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债务人、债权人将和第三人达成转让协议,也就是说,债务转移时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在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情况下,第三人单方表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与债务人达成代替其清偿债务的协议,但并没有与债权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也就是说,即使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产生效力且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也不得直接向第三人请求履行债务。

2、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第三人将加入原合同或完全代替债务人成为合同关系当事人,如果是合同债务的全部转移,则第三人将完全代替债务人成为合同当事人,即使是债务部分转移第三人也将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合同当事人。但在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情况下,第三人只是履行主体而非合同主体,第三人只能作为债务履行的辅助人而不能将其作为合同当事人对待。

3、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由于第三人成为合同当事人,故而该债务的履行不符合约定或未完全履行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履行或违约责任。但在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情况下,由于第三人不是合同当事人,当出现债务的履行不符合约定或未完全履行的情况时,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而不能向第三人请求承担责任。

债务加入与债务转移之间的区别

两者表示的意思不同,债务转移是债务人将债务关系整体或者一部分进行处理,债务加入是债务人与加入人一起承担这个债务;

两者构成的要件不同,债务转移若变更债务人,则对债权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所以须债权人明示准许,而债务加入的债务人的增加有益于债权,如无特殊情形,无须经债权人同意即可生效;

两者承担的法律后果不同,债务转移中债务全部转移是指原债务人对债务完全免责,债务部分转移是指原债务人与受让人承担按份责任,债务加入是指债务人与加入人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

两者原担保的存续不相同,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担保债务人只需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的担保责任即可,倘债务全部转移,担保债务人自然无须再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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