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厂房是不是属于违建,就看你有没有土地使用权,有没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如果各种手续是齐全的,符合建厂要求,那自建肯定是合法的,不属于违建。在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改变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以后,就可以按照审批进行建设了。
乡镇村民违建由谁来认定
目前许多农村违规违章建筑的认定,许多农村居民都认为是村委会说了算,甚至一些村委会打着违规违章建筑侵害农村居民的权益,其实违规违章建筑的认定村委会说了不算,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农村违规违章建筑的认定,应当由城乡规划补贴和土地管理部门来进行专业、合法的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按照前款规定兴办企业的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控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按照乡镇企业的不同行业和经营规模,分别规定用地标准。
-
乡镇是否有权拆除违法建设物?
122人看过
-
乡村土地是否可以建设厂房?
147人看过
-
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厂房建设是否违规?
500人看过
-
乡镇企业建设用地审批程序
372人看过
-
乡镇厂房拆迁补偿标准
190人看过
-
乡镇有权拆违建房吗
255人看过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
乡镇垃圾厂建设规范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271、地下水集中供水源和供水区;洪水区和泄洪道;填埋场与污水处理区的边界距居民区或人畜供水点500m:垃圾填埋场与污水处理区之间的河流和湖泊边界50m: 2、垃圾填埋场与污水处理区的边界距民用机场3km内部区域:活动坍塌区、未开采的地下矿区、灰岩坑、溶岩区;珍贵动植物保护区、国家和地方自然保护区;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区、文物古迹区、考古学、历史学、生物学研究研究区;要地、基地、军事基地和国家保密区
-
乡镇垃圾处理厂建设标准规定江西在线咨询 2021-12-16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的选址应综合考虑地理、地形、地貌、水文、气候、地质等一系列条件对周边环境、工程建设投资、运营成本和运输成本的影响。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和《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建设标准》应执行以下强制性规定,不得设在以下地区:(1)地下水集中供水源和供水区;(2)洪水区和泄洪道;(3)填埋场与污水处理区的边界距居民区或人畜供水点500m(4)垃
-
乡镇垃圾处理厂的建设标准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221、地下水集中供水源和供水区;洪水区和泄洪道;填埋场与污水处理区的边界距居民区或人畜供水点500m:垃圾填埋场与污水处理区之间的河流和湖泊边界50m: 2、垃圾填埋场与污水处理区的边界距民用机场3km内部区域:活动坍塌区、未开采的地下矿区、灰岩坑、溶岩区;珍贵动植物保护区、国家和地方自然保护区;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区、文物古迹区、考古学、历史学、生物学研究研究区;要地、基地、军事基地和国家保密区
-
乡镇垃圾处理厂建设标准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30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项目的选址应综合考虑地理、地形、地貌、水文、气候、地质等一系列条件对周围环境、工程建设投资、运行成本及运输费用等影响。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17200 4)和《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埋场选址应执行下列强制性条文,不应设在下列地区: (1)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地及补给区; (2)洪泛区和泄洪道; (3)填埋库区与污水处理区边界距居民居住区
-
乡镇是否需要强拆乡镇违建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5对于农村中肆意所为的欺街占道、违法建筑,乡镇政府具有行政执法权,有权责令拆除或予以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5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