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批准建设的厂房是否违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9 22:13:30 208 人看过

自建厂房是不是属于违建,就看你有没有土地使用权,有没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如果各种手续是齐全的,符合建厂要求,那自建肯定是合法的,不属于违建。在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改变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以后,就可以按照审批进行建设了。

乡镇村民违建由谁来认定

目前许多农村违规违章建筑的认定,许多农村居民都认为是村委会说了算,甚至一些村委会打着违规违章建筑侵害农村居民的权益,其实违规违章建筑的认定村委会说了不算,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农村违规违章建筑的认定,应当由城乡规划补贴和土地管理部门来进行专业、合法的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按照前款规定兴办企业的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控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按照乡镇企业的不同行业和经营规模,分别规定用地标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9: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乡镇是否有权强制拆除农村违建房屋?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对于乡村违法建设,乡镇政府是有行政处罚权的。乡镇政府强拆程序强制拆迁的程序:申请、审查、组织听证、报批、证据保全、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实施:1、张贴强制拆迁公告;2、受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部门拟定实施方案,做好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各种准备;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3、通知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有关证据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
    2023-07-09
    109人看过
  • 乡镇建设用地手续
    一、乡镇建设用地手续乡镇企业使用农民集体土地,按照下列程序审批:(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建设单位持有关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申请;(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用地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三)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有地的,应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四)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后,申请用地单位按照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占用耕地的,并履行开垦新耕地的义务;(五)工程项目竣工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用地和开垦耕地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核发《集体土地使用并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二、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可以依法转让的,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
    2023-06-15
    198人看过
  • 乡镇建设征地程序
    1、乡镇建设征地程序。在依法报批征地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将征地的目的、地点、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书面通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接到通知后,对在被征收土地上抢种、种植、修建地上附着物和苗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不予补偿。5。除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的征地审批事项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当按照《征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公告被征地村组的征地审批事项。6。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地方国土资源部门应当配合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集体组织内土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进行监督。二是对征地补偿不满意怎么办。申请裁定的条件所谓申请裁定,是指对征地补偿标准的争议。征地补偿标准可分为产值标准、多元标准和附加标准。其中一方发生争议,即构成赔偿标准争议。首先要向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协调;申请协调要有明
    2023-05-08
    241人看过
  • 乡镇建设征地程序
    1、乡镇建设征地程序。在依法报批征地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将征地的目的、地点、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书面通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接到通知后,对在被征收土地上抢种、种植、修建地上附着物和苗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不予补偿。5。除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的征地审批事项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当按照《征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公告被征地村组的征地审批事项。6。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地方国土资源部门应当配合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集体组织内土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进行监督。二是对征地补偿不满意怎么办。申请裁定的条件所谓申请裁定,是指对征地补偿标准的争议。征地补偿标准可分为产值标准、多元标准和附加标准。其中一方发生争议,即构成赔偿标准争议。首先要向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协调;申请协调要有明
    2023-05-08
    66人看过
  • 自建厂房认定是否为违建的判定标准
    一是自建时间。由于违法建设的认定主体、处理主体、处理方式等内容最早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1989年12月26日通过,自1990年4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城市规划法》规制,而后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城乡规划法》规制。那么一旦自建行为发生在《城市规划法》生效之前,则因“新法不溯及既往”的通用原则而不得依据《城市规划法》确认未获得规划许可的自建房为违章建筑或违法建设。二是认定主体。拆迁实践中,由拆迁人、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和城管大队等直接认定某一房屋(包括自建房)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等其他设施为违章建筑的情形很普遍。实际上,违章建筑只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加以认定。《城乡规划法》实施后的违法建设也仅能够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认定。那么对于自建房是否属于违章建筑、违法建设,
    2023-03-20
    431人看过
  • 村委批准建房是否违法?
    村委同意建房是否违法,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村委仅仅是口头同意建房,没有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算违建。因为相关部门规定农村居民想要建造房子,必须要村委会主任出具相关的书面证明文件。并且还需要村委会主任会在文件上面签字盖章。若属于违章建筑,需要被拆除。若不拆除,可能面临罚款等处罚。自建房必须严格履行建房程序简单讲,先要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张榜公布,村批准通过后报到乡里,乡里审核同意后报到县里审批,最终才能获批宅基地开始建房。实践中一些农民习惯了“向村长打个招呼”就开始建房的方式,从严格意义上说这是可能为自己留下利益隐患的。一旦土地征收到来,这样的未经严格依法审批建造的房屋就有可能面临较低的补偿标准,而难以达到被征收人心中满意的补偿。在明拆迁律师最后想强调的是,即便是“打招呼就建”的自建房,实践中也不宜被简单认定为违建而不予补偿,更不应在拆迁时直接以“责令限期拆除决定”来威胁强拆。这里面最主要的
    2023-07-11
    341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乡镇垃圾厂建设规范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27
      1、地下水集中供水源和供水区;洪水区和泄洪道;填埋场与污水处理区的边界距居民区或人畜供水点500m:垃圾填埋场与污水处理区之间的河流和湖泊边界50m: 2、垃圾填埋场与污水处理区的边界距民用机场3km内部区域:活动坍塌区、未开采的地下矿区、灰岩坑、溶岩区;珍贵动植物保护区、国家和地方自然保护区;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区、文物古迹区、考古学、历史学、生物学研究研究区;要地、基地、军事基地和国家保密区
    • 乡镇垃圾处理厂建设标准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2-16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的选址应综合考虑地理、地形、地貌、水文、气候、地质等一系列条件对周边环境、工程建设投资、运营成本和运输成本的影响。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和《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建设标准》应执行以下强制性规定,不得设在以下地区:(1)地下水集中供水源和供水区;(2)洪水区和泄洪道;(3)填埋场与污水处理区的边界距居民区或人畜供水点500m(4)垃
    • 乡镇垃圾处理厂的建设标准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22
      1、地下水集中供水源和供水区;洪水区和泄洪道;填埋场与污水处理区的边界距居民区或人畜供水点500m:垃圾填埋场与污水处理区之间的河流和湖泊边界50m: 2、垃圾填埋场与污水处理区的边界距民用机场3km内部区域:活动坍塌区、未开采的地下矿区、灰岩坑、溶岩区;珍贵动植物保护区、国家和地方自然保护区;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区、文物古迹区、考古学、历史学、生物学研究研究区;要地、基地、军事基地和国家保密区
    • 乡镇垃圾处理厂建设标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30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项目的选址应综合考虑地理、地形、地貌、水文、气候、地质等一系列条件对周围环境、工程建设投资、运行成本及运输费用等影响。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17200 4)和《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埋场选址应执行下列强制性条文,不应设在下列地区: (1)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地及补给区; (2)洪泛区和泄洪道; (3)填埋库区与污水处理区边界距居民居住区
    • 乡镇是否需要强拆乡镇违建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5
      对于农村中肆意所为的欺街占道、违法建筑,乡镇政府具有行政执法权,有权责令拆除或予以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5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