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可以添加附加条款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6:30:35 150 人看过

劳动合同是可以有附加协议的,可以对劳动者相关事项进行补充说明,应当遵照执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如果双方当事人要订立劳动合同的,是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劳动合同才有可能发生法律效力。

一、劳动合同是应该给本人一份吗

劳动合同应该给本人一份。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而不能用口头方式通知。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有利于加强合同当事人的责任感,促使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能够全面履行;有利于劳动行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也有利于在发生劳动争议时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和解决纠纷,能更有力地保护作为弱势群体的劳动者的利益。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关系当事人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自觉履行。

二、劳动合同只有一份可以吗

试用期劳动合同只有一份,其实是无效的,劳动者可以积极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应该是签两份,而不是一份合同,劳动者与公司各执一份。而且,劳动合同需要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签字盖章后才能生效。

三、签订劳动合同后在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可以吗

劳动合同附加协议书是有法律效应的,只要是在双方自愿且符合劳动法要求前提下,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也就是说,一旦双方签字认同,如果出现违约情况,另一方都可以用此为依据,向劳动监管部门申诉维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03: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监察相关文章
  • 是否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添加变更协议
    能否在劳动合同中增加变更协议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增加变更协议。增加变更协议就是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的修改应采用书面形式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文本应由雇主和雇员分别持有劳动合同变更条件1。劳动合同订立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变更生产时,原组织机构仍然存在,原劳动合同仍然有效。但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劳动合同中的一些条款不适应发展变化,需要进行相应的修改。企业变更生产任务,导致原劳动合同中的产量、质量、生产条件发生一定变化,需要进行相应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4。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部分条款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相关条款必须修改
    2023-05-07
    341人看过
  • 合同中如何加入附加条款
    一般来说,合同的附加协议是对原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合同履行过程中新发生的情况而另外进行的补充或者变更。在增加附加协议条款的时候,要做到以下几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注意附加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和原来合同当事人保持一致。附加协议的内容应当是对原合同未尽事宜的详细说明,注意附加协议的内容不能和原合同的内容矛盾,附加的内容要表达清楚,避免歧义。当然,附加协议的形式应当与原合同一样完备。附加协议的尾部要写上相应的日期与落款。购房合同附加条款应注意什么第一,明确协议内容;第二,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第三,明确办理按揭中双方的责任;第四,明确公摊建筑面积;第五,明确装修标准;第六,明确退房的责任;第七,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
    2023-07-07
    421人看过
  • 整租合同里可以添加合租人吗
    一、整租合同里可以添加合租人吗是可以的。你这种情况属于要添加合同当事人,变更合同的情形。在这种情形下,建议还是要和房东商议一下,最好达成一个补充协议。当然了合同的租金部分也会有变化。二、租房需要注意什么1、出租房房东个人情况对于房东的个人情况要验查仔细:房东本人、房产证、身份证,委托出租的要有委托人的委托书、房产证、身份证或复印件。无房产证的要有购房合同,转租的要有租赁合同以及提供该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明,以免引起法律纠纷。2、定金支付注意事项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也需要请查看以上证件,一般定金不要超过月租金的20%,并且要求出具收条。3、房屋损坏情况写进合同承租方收房时要仔细,将房屋设施破损的情况写进合同,以防中介在收房时扣押金。4、收据押金条的保管承租方切记不能丢失押金凭证或将其给中介公司。5、物业杂费交付写进合同除了签署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之外,对于房屋内的设备、租赁期间的水、电、煤、
    2023-06-04
    399人看过
  • 装修合同中可添加哪些额外条款?
    装修合同可以增加以下附加条款:1、施工方应自觉按合同进料,检查施工现场的材料质量和施工质量;2、施工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和数量清单必须与施工合同中的材料一致,并在进场时通知业主核实。同时提供相关厂家的发货凭证、销售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环保证明材料;3、电工等特殊工种,水暖工必须持有相关上岗证书,经业主检查后方可上岗施工等。房屋装饰装修合同包括哪些条款1、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址、联系电话;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房屋间数、建筑面积,装饰装修的项目、方式、规格、质量要求以及质量验收方式;3、装饰装修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4、装饰装修工程保修的内容、期限;5、装饰装修工程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6、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7、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8、合同的生效时间;9、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2023-07-05
    281人看过
  • 合同上用笔添加条款的有效吗
    一、合同上用笔添加条款的有效吗1、在打印的格式合同中用笔添加内容,这种形式在合同中称为“补充条款”,如果签订合同双方对补充条款都认同,那么该条款有效。如果是一方未经协商,擅自添加条款,就属于无效条款。合同只要是本人(或者单位代表人)签字就生效了。2、按照签订合同的规则,合同应当双方各执一份,由于两份合同都在甲方那里,如果合同是甲方事后添加条款,该劳动者可以主张添加的条款无效,但不影响打印部分的条款效力。3、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二、变更合同的条件是什么(1)发生了使合同基础发生变化的客观情况;(2)合同变更应经当事人各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擅自变更的合同无法律效力;(3)变更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协议变更应有相应的证据;(4)按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须由国家批准成立的合同,其内容的重大变更还应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如果
    2023-06-14
    451人看过
  • 在租房合同中添加押金条款
    租房合同的押金属于金钱质保的一种,是质押担保的一种形式,主要由当事人之间约定确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将一定数额的金钱移交债权人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债权人可以债务人所交押金优先受偿;如债务人依约履行了债务,则其所交押金可以抵作价款或者收回。一、押金的具体内涵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押金具有替代性,一般是在一方已为另一方递交实质性的标的物,为保证已交付的标的物能返还,要求另一方交付相当金额的保证金,在合同不能履行时,以没收押金作为解决合同的方式,体现保护非交付押金一方的利益。押金,实务中也称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给付一定的金额作为其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履行时,返还押金或予抵扣;
    2023-03-04
    217人看过
  •  可以在租房合同中添加名字吗?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并修改合同内容。同时,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而具备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才能被视为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并修改合同内容。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合同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一方解除合同的过错提出异议并提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具有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情形;(二)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2023-08-28
    419人看过
  • 合同里条款有附加条款能生效吗
    合同附加条款里有不合理条款,只要不影响主合同效力的,该合同就能生效。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平安生命尊严提前给付附加条款第一条附加条款的订立本生命尊严提前给付附加条款(以下简称本附加条款)之效力经附加于主合同后始生效力。第二条提前给付保险金的给付在主合同有效期间且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被保险人经本公司认可的医院诊断确定为严重疾病末期,并经本公司医师认定其所患疾病依现有医疗技术无法治愈,且根据医学及临床经验其平均存活期间在6个月以下者,可向本公司申领提前给付保险金,但申领以一次为限。提前给付保险金的金额以申请当时主合同疾病身故保险金的50%为限,且同一被保险人依各保险合同所申领的提前给付保险金总额以人民币10万元为限。本公司给付提前给付保险金后,主合同的保险金额、各项保险给
    2023-08-12
    411人看过
  • 劳动合同是否允许添加“合同专用章”?
    可以劳动合同可以盖合同章,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基本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的缴纳事宜;工资等。劳动合同要先盖章吗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再盖章,如果是空白劳动合同的,即使先盖章也无效。劳动合同签订或者变更的,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出于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生效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
    2023-07-11
    142人看过
  • 是否可以在合同生效日后加入附加条约?
    合同上可以附加款到生效,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中。其与法定条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后者是由法律规定的,不由当事人的意思取舍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条件。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法定条件作为所附条件。房产抵押合同生效日期房地产抵押合同一般情形是依法成立时生效,但是当事人约定了生效条件或生效时间的以生效条件成就时和生效时间到达时生效。合同成立的时间是: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2023-07-03
    141人看过
  • 借条上附加条件可以吗?
    1、借条上附加条件只要内容不违法就有效。欠条和借条都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2、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一、借条的标准写作格式以及注意事项1、所写的手续不是“借条”有的出借方懂得要写借款手续才保险,但不知如何写;或者是知道如何写,但由于疏忽大意,以至书写时不规范,把“借条”写成“收条”或“欠条”,把“借条”的内容写成“收条”、“欠条”的内容,而“借条”与“收条”、“欠条”是有区别的,仅有“收条”、“欠条”还需要有其他证据才能证明是民间借贷,不及直接写“借条”有证明力。2、手续对借贷币种不明确民间借贷尽管写手续,但对出借的币种没有明确,是
    2023-03-18
    270人看过
  • 合同打印后能否添加手写条款?
    合同打印后可以手写增加条款,但要取得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双方在增加的条款处签字或盖章。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格式条款可以是合同的全部条款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格式条款可以成为合同的全部条款,但应该依据不同的岗位,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内容应该不尽相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
    2023-08-16
    412人看过
  • 物业合同续签可以带附加条件
    按照《业主大会规程》成立业主大会,再由业主大会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解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由业主与物业续订。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一、物业合同到期的续签程序是怎样的具体程序是成立业主大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进行续签合同。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一般而言,物业管理合同的主要条款由以下方面构成:(一)当事人和物业的基本情况,主要是对双方当事人的资格认定以及对物业管理活动的标的物的基本情况作出确认和记载。(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是物业所有人或使用人支付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相应服务的条款。这是物业管理合同最为重要的条款,具体内容
    2023-03-28
    319人看过
  • 劳动合同可以附加生死状吗?出了事故谁负责
    工伤保险制度在我国建立已近20年,随着人们职业维权意识增强,工伤保险的作用越来越受各界重视。但出于成本考虑等一系列原因,仍然有一些企业不为职工投保工伤保险,一些雇主甚至强迫职工签订生死状。■事件:签劳动合同有附加条款2013年3月,胡某经朋友介绍到保定市高阳县某装卸公司从事货物搬运工作,工作场所为周边的几家物流公司。装卸公司与胡某订立的书面协议中约定:工作地点不固定,由装卸公司根据物流公司的需要进行人员调配;工作时间不确定,什么时候有活就什么时候干;在哪家物流公司干活由装卸公司临时安排,工资按月发放,由装卸公司从物流公司领取装卸费用后再根据胡某的出勤率及工作量大小综合计算工资数额;若因装卸公司分配的活儿影响胡某的收入,由装卸公司支付不低于每月2000元的保底工资;装卸货物时应注意安全,发生伤残事故装卸公司概不负责。2013年7月5日,胡某在某物流公司装货时不慎从车上摔下,经医院诊断为左小臂
    2023-04-22
    248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 劳动监察是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的部门或劳动者,根据现行劳动法、法规、规章的决定,分别提出警告、批判、罚款、吊销许可证、命令停产整顿的处罚,违... 更多>

    #劳动监察
    相关咨询
    • 咨询有谁知道劳动合同公司添加条款可以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19
      关于劳动合同公司添加条款第一,变更劳动合同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不同意的单位不得单方面变更劳动者可以拒绝签订变更协议 第二,如果是综合工时制,那么单位必须上报当地劳动局,经劳动局备案批准后方可实施,单位未经劳动局批准而擅自实施的属于违法 第三,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单位实行的工时制也符合法律规定了,那么该变更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就生效了
    • 租房合同签字后添加附加条款合同能否有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8
      1、手写部分是合同签订时在双方见证的情况下填写后签字; 2、手写部分在双方各自持有的合同文本上都有,且处于落款的上方; 3、如果手写部分系对打印部分的修改、解释,但在手写部分的旁边有双方签字; 那么, 手写部分同样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与打印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般来讲,手写部分在两份合同同时存在,且是双方签订合同时形成,应视为双方协商缔约的内容,是有效的
    • 放弃房产继承公证可不可以附加条件,如何进行附加条件的添加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1-20
      1.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是可以放弃继承权的,而附条件放弃继承权的,要看所附的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才能确定是否有效。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
    • 劳动合同补充条款附加如何写?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08
      劳动合同补充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补充条款,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共同遵守。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经营需要或乙方自身的能力及表现,调整乙方具体工作部门和岗位及劳动报酬。乙方如不同意的,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不承担违约及经济补偿、赔偿责任。2、甲方与乙方协
    • 劳动合同附加条款的无效条款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06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订立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按合同内容来划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按合同无效程度来划分,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类。 部分无效劳动合同: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你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违法部分应为无效,不受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