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房算不算福利分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11:50:20 367 人看过

集资房不算福利分房,单位福利房和单位集资房的区别如下:

1、产权归属不一样:单位福利房房屋产权归单位所有,后期职工按标准价或优惠价购买获得全部或者部分产权;单位集资房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2、土地来源不一样:单位福利房是由国有单位申请划拨国有土地;单位集资房是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

3、出资方式不一样:单位福利房是由单位直接出资,后期职工可购买;单位集资房是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

一、单位福利房能过户吗

取得完整产权的单位福利房可以过户。如果是公房性质是不能过户的,如果属于个人所有且有产权证的,可以过户。福利房是指通过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住宅合作社来组织建设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既定范围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宅问题所建造的房屋。

二、没有房产证可以办理房屋产权公证吗

公证的基础是要合法。所谓小产权是国家不认可的,更不能上市交易的,公证处当然不能做这种公证;但可赠与或遗嘱。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上并没有“小产权房”、“乡产权房”的提法,更没有对其下过定义。以往所说的“小产权”主要针对的是国有企事业单位自建房,在国有单位里,土地是无偿划拨的,土地由国有单位全体职工共同使用。职工购买这种条件下建设的住房,房屋由职工个人所有,但无法获得个人土地使用权证,这就是小产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2: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集资房相关文章
  • 全额集资房是福利房吗
    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但是后来很多开发商或和企业打着集资的名义到处圈地,导致很多产权很乱,现在国家已明令禁止集资房子交易。所以全额集资房不算福利分房的。单位集资建房需注意的事项:1、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2、任何单位不得利用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组织集资合作建房;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向不符合经济使用住房供应条件的家庭出售。3、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实施住房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单位福利房和单位集资建房有什么区别集资房,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个人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
    2023-06-13
    133人看过
  • 福利房与集资房问题汇总
    1.集资房经济适用房有何区别?律师解答:集资房与经济适用房相比,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点。其相同点主要表现在经济适用房享有的优惠政策集资房也完全享有,而且二者在供应对象上、建设标准方面也是一致的。其不同点主要是:1、产权性质不同:集资房与经济适用房的产权不同。集资房有两种产权:经济适用住房产权和房改房产权,即:如果职工按照房改政策购买了集资房的话,那么其产权性质属于房改房产权,但如果购买的价格高于当年的房改成本价,其产权性质则为经济适用住房产权。2、价格不同:由于集资建房单位与职工之间不存在买卖关系,而是集资合作建房关系,因此,集资建房不存在销售问题,职工可免交部分税费,所售价格只是建造房屋的价格,不包含利润;而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中包含3%的利润,即由房屋建造成本价格再加3%的利润构成。2.市民购买集资房不受法律保护律师解答:现时法院并不受理由于集资房引起的纠纷,集资房的购买合同也是无效合同
    2023-06-11
    216人看过
  • 福利房是否算遗产
    看福利房产权是否在去世者的名下,如果是在去世者的名下就可以当做遗产来继承。1、如果房产过户到了个人名下,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分割。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1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房产没有过户到个人名下,
    2023-03-01
    437人看过
  • 职工集资房是否属于福利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单位的集资房并不完全等同于福利房,集资房由职工部分出资,而建设福利房的资金可能全部是由单位出的,但集资房和福利房都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已参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第三十九条已参加福利分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实施住房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什么是单位集资房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单位职工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
    2023-06-13
    191人看过
  • 父母福利分房算子女享受过吗
    父母享有福利分房,不等于过户给子女,子女也享受了福利分房,因为办理福利房过户时,房产部门会要求按当时的市场价补齐差价的。一、父母车牌过户子女新规父母的车牌不可以过户给子女,车牌号会在车辆过户时注销,但车辆可以过户给子女。父母将车辆过户给子女的,需要到车管所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根据过户的方式不同,过户所需办理的手续也不同。但无论是哪种过户方式,子女都需要申请核发新车牌。二、如何认定享受过福利分房到房管局就能够查到你的名下有没有房,不管是房改房,福利房或者商品房,都能够调到相关的交易,所以直接到房管局去查询原始的记录,就能够了解到底有没有。在房管局的房屋使用记录方面就会有登记,而且福利分房就会确认在你的名下,显示的是福利的性质。三、父亲福利分房算儿子分过吗父亲福利分房不算儿子分过。相关规定表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
    2023-02-26
    181人看过
  • 对于返利算不算非法集资?
    一、返利算不算非法集资?返利算非法集资,该种经营模式得以持续运作的途径即不断吸引消费者进入购物网站消费,用后期消费者投入的资金来支付前期消费者的返利,该种经营模式系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沈某等人的刑事责任。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银发[1999]289号)的相关规定,“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比较常见的是: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委托投资、委托理财进行非法集资。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最新的变化是:通过出售其份额并承诺售后返租、售后回购、定期返利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3)利用民
    2023-04-29
    230人看过
  • 福利分房不交房租对吗
    这个就要看公司的规定了,如果您的公司有那样的规定说,单位分了房就不用交房租了,那么久不用交。如果没写,那么就要交。自计划经济转入市场经济后,我国逐渐取消了福利分房。1998年,《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文件出台,决定自当年起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建立住房分配货币化、住房供给商品化、社会化的住房新体制。一、福利分房的弊端其实福利分房并不完全福利,这种分房制度带有一定的计划经济色彩,其中也有一些弊端:首先,部门利益很难打破,有悖于社会公平。一些强势的部门会利用手中的职权,占有很多资源,比如土地、盖房的资金、房屋产权等等,手中掌握着巨大的社会财富,这些单位通过强势地位取得了巨大的垄断利润,而一些清水衙门却由于职权弱势,分不到一杯羹,时间一长,会很容易引起矛盾的。其次,福利分房子很容易滋生腐败。一些与权力核心比较近的人通过种种非常手段,拿到了好房子,而一些被排挤打压的没有混
    2023-04-07
    493人看过
  • 2分利算集资诈骗罪吗?
    目前关于非法集资还没有唯一的准法定概念,而且刑法也没有规定非法集资罪的罪名,根据刑法规定,与非法集资有关的罪名有: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99]41号)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其特点是: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2、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3、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
    2023-02-13
    492人看过
  • 农村集资房算违建房吗
    不一定,农村集资房不一定就是违建,如果报建手续齐全,那就是合法建筑。如果报建手续不齐全,那就是不合法建筑。但是集资房通常叫做小产权房,实际上是没有权力分割产权的房子,是不允许交易的,销售是违法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
    2023-02-04
    426人看过
  • 集资房算什么性质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集资房属于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是属于保障性的住房,按经济适用房的相关规定处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第三十五条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第三十六条任何单位不得利用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组织集资合作建房;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向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条件的家庭出售。第三十七条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在满足本单位低收入住房
    2023-06-18
    433人看过
  • 工资福利计算程序
    工资福利的计算方式是由企业规定的。劳动法并没有规定工资福利的具体的计算方法,而是把该权利交给了企业自行决定。法律只是规定了用人单位应该给员工什么福利,什么是必须给的的,什么是可以的。比如符合条件的员工是必须要享有带薪年休假的,必须给员工进行社保等的缴纳,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其他的,比如住房的补贴,各种津贴补贴等等都是由公司按照自己的情况进行制定的。计提工资福利费是怎样的?1职工医药费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4集体福利的补贴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的补助,以及未设托儿所的托儿费补助和发给职工的修理费等。5其他福利待遇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补贴、计划生育补助、住院伙食费等方面的福利费开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
    2023-07-01
    309人看过
  • 员工的年终奖算不算福利费
    一、年终奖算不算福利费?年终奖不算福利费,应付福利费是指企业从费用中提取的、准备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比如职工的医疗卫生费用、职工困难补助费,以及应付的医务、福利人员工资等。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用于支付职工的非经常性奖金(如特别贡献奖、年终奖等)以及职工集体福利的,也通过“应付福利费”核算。企业在支付上述各项费用时,应付福利费即减少。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二、应付职工酬薪计算是什么?1、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
    2023-03-03
    84人看过
  • 辞职后工资福利怎算
    1、辞职员工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正式离职日期。2、辞职员工结算款项:(1)结算工资。(2)应付未付的奖金、佣金。(3)公司拖欠员工的其他款项。须扣除以下项目:(1)员工拖欠未付的公司借款、罚金;(2)员工对公司未交接手续的赔偿金、抵押金;(3)原承诺培训服务期未满的补偿费用。如需扣除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予办理手续。相关知识延伸阅读:试用期被辞退有赔偿吗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必须是劳动者存在法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情形,比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等等。如果试用期内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2023-04-26
    340人看过
  • 公务员福利分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27日在《经济观察报》发表文章称,公务员住房享受超国民待遇危害极大。福利分房不断加剧陈淮在文章中称,一段时间来,一些部委和地方打着保障性住房的名义,以各种形式为公务员建实物型住房有不断加剧的趋势。或明或暗的福利分房正在卷土重来。陈淮称,任何国家都没有公务员住房享受超国民待遇的经验,不论富国还是穷国,不论大城市还是小城镇,不论历史还是现实,除了前苏联,一个例证都找不到。货币实物两头保障陈淮警告,当前不少地方采取委托代建、定向开发的方式,大兴土木地给公务员建实物型住房。加上各种明暗税费优惠,一些部门的公务员往往可以用只有市场价几分之一的价格买到产权房。还有一些单位,一边给公务员发着住房补贴,另一边又提供远低于市场价格的集资房,货币、实物保障两头享受。这些措施实为腐败做法。国家规定明令禁止陈淮在文章中驳斥了公务员住房超国民待遇做法的几种冠冕堂皇的理由。公务员工
    2023-06-06
    54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集资房
    词条

    集资房是由国家以及单位共同负担的住房,以筹集资金的方式建造的房屋,并对于一些困难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政策上的扶持。 单位以自己筹集的资金建造房屋,且仅限于本单位职工或住户中买卖,是一种特殊的房产形式。... 更多>

    #集资房
    相关咨询
    • 市公务员福利分房算不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9
      如果是婚后分得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屋与配偶共同共有。
    • 婚前福利房,婚后房改,算不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般情况下应该算作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各个单位有自己不同的政策。
    • 在原单位享受过集资房福利分房,统建房,能够二次买下集资房福利分房,统建房?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13
      1.你不能享受拆迁安置,因为你的名下有住房.(即福利房)享受过福利房的就无权利享受安置. 2.如果老婆家里的自建房是登记在她或你的名下,那么你们夫妻共有的房屋面积就超发生你应享受的住房面积,那么你就无住房补贴.如果登记在其爸妈名下,那么你能享受住房补贴.(如果你应得的住房为90平方,则为32每平方赔偿款) 3.如果你要把房买给单位,则要看单位可否愿意,如认可,则你应享受安置,而住房补贴参照第二条,
    • 单位集资建房归集资建房是否属于福利分房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31
      集资房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
    • 什么是集资房和福利房,福利房和单位集资房,产权性质有哪些不同?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05
      集资房,一般由国有单位使用国家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个人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福利房,一般是由国有单位申请划拨国有土地并出资建设后分配给单位职工居住,房屋产权归单位所有。只有参加了集资建房的员工才有资格取得房产证。在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