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情况什么时间披露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5 21:02:57 58 人看过

上市公司股东人数变化通常会在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如季报、中报、年报;遇重大事项,如公司股东发生变化,也会及时进行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如果,上市公司在规定披露时间结束日前,并未披露上市公司年报。上市公司在下个月的第一个交易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即立案稽查,证券交易所应当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予以处理,交易所会将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处理。同时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

上市公司股东人数变化通常会在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如季报、中报、年报;遇重大事项,如公司股东发生变化,也会及时进行公告。

一、股东的权利有哪些?

1、知情质询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2、决策表决权

股东有权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并根据股份比例或其他约定行使表决权、议事权。《公司法》还赋予对违规决议的请求撤销权,规定:如果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3、选举权

股东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4、收益权

股东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获取红利,分取公司终止后,再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资产。

5、优先权

股东在公司新增资本或发行新股时在同等条件下有认缴优先权,有限公司股东还享有对其他股东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8: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司债务相关文章
  • 股东出资信息如何公开披露
    已公示股东及出资信息能改正,股东变更后公示的流程:进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页面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模块“用户登录”点击“联络员信息申报”输入完整的企业注册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联络员的身份证号。股东不出资的违约责任及损失如何计算股东出资不实的,要对如实出资的股东承的违约责任,以股东应缴的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的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
    2023-07-17
    249人看过
  • 代持是否要向其他股东披露
    一般不需要,但也要看公司的章程。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这一条明确规定了股权行使的代理制度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合法性,除非章程对表决权代理进行排除。股份代持双方的法律风险(一)实际出资人可能面临的风险:1、股份代持协议因违反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而无效,实际出资人将无法依据该协议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2、如果得不到公司半数以上股东认可,实际出资人可能面临无法转正的尴尬局面。3、名义股东可能擅自对股份进行处分,这其实是实际出资人所面临的各项风险中最为严重的一种风险,因为,名义股东属于工商登记备案的股东,只要签署相关文件就可以将股份转让或质押给第三方。4、名义股东可能会在股利取得、股份表决权的行使、资产分配等方面背离实际出资人的本意或实施损害实际出资人的行为。5、名义股东如果拖欠债务,其所代持的实际出资人的股权可能会被查封
    2023-07-23
    51人看过
  • 股东质押登记信息披露要求
    所谓的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就是对公司有控制权或重大影响权利的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设立的质押。信息披露要求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以表格形式披露股东股权质押相关信息,包括股东名称、质押股数、质权人、质押占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通过表格形式披露相关信息,使投资者更直观、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股东股权质押的相关情况。二是进一步明确股东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等情形下,应当披露包括股东名称、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股数及占该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及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具体情况。三是明确了当控股股东质押的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股份出现可能被强制过户的风险时,应当披露是否可能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控股股东拟采取的补救措施以及披露实际控制人将面临变更的风险。同时,控股股东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时,还应当就后续进展情况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
    2023-07-19
    459人看过
  • 确保股东公司信息披露的权益
    保护股东对公司的知情权具体如下: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依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咨询,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回复股东,说明理由。如果公司拒绝提供咨询,股东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提供咨询。对股东知情权有什么要求吗?每个股东都享有知情权,相关的限制有:股东行使知情权时,应当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023-07-11
    264人看过
  • 股东之间进行资金转移是否需要公开披露?
    需要公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求需要公示信息(即时信息)包括:(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三)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四)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五)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六)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股东转股钱怎么打款到公司(一)已确定分配方案的公司利润是原股东的债权标的而非公司净资产公司的税后利润是公司在一定时期经营的财务成果,根据《公司法》第35条、167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后,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另外,根据《公司法》第38条规定,由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公司的利润在未分配之前,属于公司净资产,与股东个人没有直接的财产权属联系;而如果利润分配给付给股东后,自然就属于股东的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又相
    2023-08-12
    139人看过
  • 关于投诉处理情况的信息披露
    1、消费投诉的受理办理时限:自县级市监部门收到投诉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消费投诉的调解办理时限:受理的消费者投诉,应当自县级市监部门收到投诉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终结调解。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延期办理,并在60日内终结调解。争议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终止调解。3、举报的调查处理办理时限:承办单位应当自收到举报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并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现场笔录和照片随档留存;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对于不予立案的举报,承办单位在本机关负责人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和理由告知具名的、附有联系地址或方式的举报人。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哪些情况不属于房屋质量投诉受理范围包括投诉人未先行与保修责任单位联系、协商解决的;投诉人与所投诉房屋产权无权属关系且未受产权所有人委托的;已进入司法诉讼或仲裁程序的;不具实名或匿名投诉的;超过保修规定期限或不属于保修范围的;涉
    2023-07-07
    233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债务是指公司与特定债务人之间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这种债权债务关系可能表现为多种形式,如合同、侵权、多式运输合同、加工承揽、技术咨询或服务合同等,可能涉及到金钱、物品或金钱与物品的组合。... 更多>

    #公司债务
    相关咨询
    • 上市公司年报,上市公司股东披露时间是什么时候?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2
      一般来说,上市公司的年报都是在每年的12月31日号左右公布的,一般会公布在各大证券网站、门户财经网站上,搜索一下“上市公司名字+年报”即可查询。
    • 股东代持股权要披露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8
      一般不需要,但也要看公司的章程。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这一条明确规定了股权行使的代理制度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合法性,除非章程对表决权代理进行排除。
    • 股权质押大股东必须披露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4
      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号,以下称“1号文”)。1号文第11条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股权被质押的,该股东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2017年5月26日出台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12条延续了该规定
    • 什么是公司三季报披露时间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1-30
      上市公司三季报披露时间为每年的10月份,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是需要披露定期报告的,需要披露的定期报告有第一季报、第三季报、中期报告和年报等,其中: 1、上市公司的年报需要在1-4月份编制完毕; 2、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需要在7、8月份编制完毕; 3、上市公司的第一季报需要在4月份编制完毕,第三季报需要在10月份编制完毕。
    • 股票披露的程序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7
      根据国际股票融资惯例,在股票发行开始之前,主承销人通常须根据发行方案组织对拟配售的股票进行全球推介,即所谓“路演”,并根据路演后的预订单确定发行价格。正式的股票发行工作始自招股说明书和承销协议的签署;在此工作阶段,发行人、主承销商和相关当事人应当使业已定稿的招股文件、各类协议文件和有关法律文件均得到签署,发行人还应与拟上市的证交所签署上市协议和责任承诺声明;在招股说明书签署后,应根据公开募集地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