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再保险合同的情况下,再保险分出人提取相关原保险合同各项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除外)确认应付保险受益人负债的同时,也产生了向再保险接受人收取补偿金额的权利,该权利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人保险人并且权利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符合资产要素的定义及确认条件,应当确认为应收分保准备金资产。需要说明的是,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属于分出的未赚保费,本质上不属于预期从再保险接受人处获得补偿的权利金额。
应收分保准备金的确认应符合与有关原保险合同准备金不相互抵销的要求,即再保险分出人不应仅以各项原保险合同准备金扣除相关应收分保准备金后的金额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负债方。原保险合同准备金反映再保险分出人应付保险受益人的负债,而应收分保准备金反映的则是再保险分出人应收再保险接受人的债权。再保险合同的签订并不能减少或免除再保险分出人对原保险合同保险受益人的保险责任,无论再保险接受人能否对再保险分出人支付补偿金额,再保险分出人都要向保险受益人全额履行赔付义务。因此,应收分保准备金与相关原保险合同准备金不应相互抵销,抵销处理会掩盖再保险分出人客观存在的信用风险,造成信息披露不充分。按照再保险合同准则要求,再保险分出人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全额列示原保险合同各项准备金,以全面、真实反映其对原保险合同保险受益人的负债情况,同时将各项应收分保准备金作为资产单独列示,以真实反映其对再保险接受人应有的债权。这样,也有利于准确考核再保险分出人的偿付能力。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同样不符合相抵销条件,应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方和负债方。
-
取消相互担保
77人看过
-
取保候审保证金收据是否与保释金相同?
131人看过
-
工伤保险与参保与否息息相关
123人看过
-
合同期满后履约保证金与货款能否可以抵消
292人看过
-
相互抵消的责任
187人看过
-
生育保险与社保的相互作用
105人看过
-
房屋保全能否与保证金相抵?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3看具体情况。房子保全与保证金保全错误如果对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申请人应该赔偿被申请人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
双方婚前债务关系是否能相互抵消北京在线咨询 2023-03-151、婚前双方为债务关系不因结婚行为而抵销,但是双方可以协商一致抵销。 2、《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
-
合同与担保合同相互间的关系是什么?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06主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订立的经济合同。担保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订立的担保主合同债权实现的合同。因此,担保合同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为根据的。 有了主合同才有担保合同的必要,没有主合同,就不需要担保合同,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是主从关系。担保合同的性质是从合同的性质,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是不会影响主合同的效力的。
-
互相抵消的债务,应具备哪些条件甘肃在线咨询 2021-10-31债务相互抵消的条件如下: 一、双方互负债务; 二、债务标的物种类.质量相同; 3、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生效; 四、债务性质.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可以抵销。
-
与互负到期债务能否抵消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2债权人与债务人互负到期债务,并且双方的债务都属于金钱债务,种类相同的话,任何一方都可以主张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消。一方主张抵消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法》对此的相关规定如下: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第六十七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