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修正草案明确,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修正草案的主要规定还包括: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其大致分为:
1、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
2、取消社会抚养费,生育了四孩或更多子女不再受罚;
3、采取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4、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
2021年8月20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完成修改,三孩生育政策正式入法。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法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至此,公民生育孩子的规定实现了由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三个孩子变为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孩子的转变。
一、生育三胎正式合法后,计划生育政策是否会被废除?
三胎政策入法,并不代表计划生育的废除。由于我国人口还存在性别、区域不均衡的结构性问题,人口和经济社会资源的承载能力处于紧平衡状态,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人口和社会经济资源的紧张状况依然存在,因此,计划生育这一政策还是需要继续实施的。
二、三胎政策出台后,国家鼓励生育的支持措施有哪些?
1、取消社会抚养费:三胎政策出台后,于今日正式入法,修正草案也规定了取消社会抚养费,这意味着即使生育了四孩或更多子女,从国家法律层面也没有处罚的措施了。
2、普惠托育设施的建设: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必须有配套支持措施,必须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在居住社区建设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按规定配置母婴设施。还需要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围孕期、孕产期保健服务,加强对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
3、完善生育假期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设立父母育儿假。北京市已规定,5月31日(含)后按规定生育三孩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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