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并购对价的支付手段,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外国投资者以其拥有处置权的股权作为支付手段的,按照《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四章办理。
一、外资股权并购需提交的文件材料
(一)外资并购股权应向审批部门提交的文件材料:
1、被并购境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致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决议,或被并购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股东大会决议;
2、被并购境内公司依法变更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书(委托中介机构办理的应有委托书)和转报文;
3、并购后所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
4、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公司股东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的协议;
5、被并购境内公司最近财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6、投资者的身份证明文件或开业证明、资信证明文件;
7、境外投资者主体资格和身份证明的公证、认证文件;
8、被并购境内公司所投资企业的情况说明;
9、被并购境内公司及其所投资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
10、被并购境内公司职工安置计划;
11、被并购企业债权债务的处置另行达成的协议(没有的,不需要提供);
12、并购涉及市场份额的说明;
13、境外投资者与所并购境内公司关联关系的说明;
14、并购事项涉及其他政府部门许可的文件;
15、涉及国有资产的,应有国资管理部门的意见;
16、被并购境内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
17、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18、董事会成员名单、委派书、身份证明和简历;
19、股东会成员名单、委派书、身份证明和简历(不设股东会或非自然人股东的不需提供);
20、被并购境内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21、涉及委托授权签字的应提供委托授权书;
22、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二)相关知识——外资股权并购的程序:
1、并购双方谈判及确定并购意向、聘请中介进行尽职调查.
2、并购双方谈判确定外资并购合同协议文本。
3、完成外资并购审批。
4、缴纳外资并购资金。
二、海外并购基金融资方式
1、直接投资方式
①并购基金与管理层共同购买目标公司股权,共同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并购基金作为战略投资者通常资金实力雄厚,故其作为股东的加入,可大大提高管理层收购的成功率。为确保投资未来能够顺利退出,并购基金通常会事先与管理层签订一个股权回购协议,由管理层在未来某个时间按约定价格回购并购基金持有的那部分股权。
②在这种情况下,并购基金将从股权转让增值中获得丰厚的收益。同时,为控制回购风险,并购基金通常会要求管理层将所持股权的一部分或全部质押给并购基金,一旦回购不成功,这部分质押股权将无偿划归并购基金。这样,即使不能实现回购,并购基金至少可以藉此成为公司大股东而降低损失。
2、信托贷款方式
①并购基金作为资金出借人向管理层提供贷款用以进行收购,并约定用目标公司未来的经营利润偿还贷款,用收购后管理层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或管理层的其它资产作为还贷担保。
②此种方式成本相对较高,回报率却不高,故实践中很少被单独采用。
3、直接投资加信托贷款方式
①并购基金采取部分股权、部分债权的融资方式,同时向管理层提供权益性和债务性融资。即在提供贷款给管理层收购部分股权的同时,并购基金也购买一部分股权来进行战略投资,并与管理层签署一份还款计划,管理层以每年的分红所得来偿还。在还款期内,管理层要把收购的目标公司股权质押给并购基金。
②在此融资方式下,并购基金主要是为了降低单纯作为目标公司大股东的投资风险。
三、我国的海外并购存在哪些问题呢?
1、我国有关海外并购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我国尚未建立起完善的对外投资法律体系,国内市场也缺乏相应的咨询、担保等中介机构和融资手段。企业进行跨国并购的决策审批程序繁琐,效率低下,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企业跨国并购的顺利进行,使得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交易成本大大增加,结果使中国企业失去了很多难得的对外投资机会。
2、海外并购面临国际法律法规的适应问题
包括东道国关于外国投资的法律规范以及国际商务行为需要遵守的法律规范。中国企业从事海外并购行为上必须关注法律环境的快速变化趋势,采取适当的并购行为。由于对当地法律的疏忽和陌生,许多中国企业在从事海外投资时遭致了法律麻烦。联想集团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杨元庆就承认,联想集团收购IBM的Pc业务百密一疏,没有料到会受到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对该收购的审查。尽管最终安全通过审查,但其过程惊心动魄。
因此,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过程中必须重视了解和遵守东道国的法律法规要求。
-
外国投资者是否可以以股权出资并购境内企业?
396人看过
-
外资股权并购、外资增资并购
489人看过
-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股权并购与资产并购选择
374人看过
-
外国投资者能否将在华投资汇出
411人看过
-
是否允许投资公司与外国投资者合并
67人看过
-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对外资并购的影响
402人看过
外资并购中国上市公司,就是指投资者采用各种有效方式,直接或间接兼并、合并或收购在我国境内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 外资并购的作用如下: 1、外资并购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及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 2、有利于引进先进的技术与管理经验; 3、提高了... 更多>
-
外国投资者受让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后以该股权再投资是否需要再退税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5外国投资者受让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后,以该外商投资企业分配的受让前所实现的利润再投资的,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的可予以退税的再投资,不得享受再投资退税优惠。但是,外国投资者从与其有直接拥有或间接拥有或被同一人拥有100%股权关系的外国投资者或由外国投资者持有100%股份的投资公司受让股权,且按该关联转让方股权成本价成交的,则外国投资者在受让股权后,
-
外资股权并购能股权置换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08外资股权并购可以股权置换。 股权置换是指目的通常在于引入战略投资者或合作伙伴,并且不涉及控股权的变更,实现公司控股股东与战略伙伴之间的交叉持股,以建立利益关联。法律依据《公司法》第172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
公司对外投资能否收购其股权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041、公司对外投资属于以资产换股权的交易,如果使得公司的经营发生实质性或重要性改变,则属于公司转让主要财产。 2、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转让主要财产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3、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外国投资者以受让股权前外商投资企业所实现利润进行再投资的,能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2外国投资者受让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后,以该外商投资企业分配的受让前所实现的利润再投资的,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规定的可予以退税的再投资,不得享受再投资退税优惠。但是,外国投资者从与其有直接拥有或间接拥有或被同一人拥有100%股权关系的外国投资者或由外国投资者持有100%股份的投资公司受让股权,且按该关联转让方股权成本价成交的,则外国投资者在受让股权后,
-
股权投资基金境外投资,哪些是境外投资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8《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规定,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境外投资者间接拥有证券公司股权权益的比例不得达到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