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制度的不同解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0 19:50:46 442 人看过

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适用范围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但对于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国家明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社会保险法出台后明确规定,对于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这样对于原有的体制外人群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做出了法律意义上的规定。

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按此规定,我市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确定为: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大、中、小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本市市区户籍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对缴费困难人员我市实行了相应的补贴政策。一是对于低保、重残人员其个人缴费部分全额由财政补助资金解决;二是低保、重残人员在哈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一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住院使用统筹基金时,免收住院起付金,发生的符合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原标准基础上相应提高五个百分点;三是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在现行成人居民每年个人270元缴费标准档次的基础上,同时设立每年个人135元缴费标准档次。

关于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按此要求,我市已对退休人员规定了相应的优惠政策:一是退休人员按照规定缴纳最低缴费年限的医疗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二是对退休人员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比例给予照顾。退休人员住院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在规定的支付范围内,个人自付7%的医疗费,低于在职职工三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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