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不可抗辩条款断案尚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4-28 20:56:43 436 人看过

保险理赔是非多,争议也多,因此,通过明断是非来赔之有理、拒之有据成为理赔人员应掌握的基本功。一个无懈可击的拒赔决定既要有充分的事实根据,还要有恰当的法律依据。《中国保险报》9月5日刊登了《复效告知不实拒赔合法吗》一文(以下简称《复》文),笔者赞同文中拒赔的结论,但是,在拒赔依据这一问题上有一点不同看法。

笔者认为,对《复》文中介绍的案例,保险公司以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一项理由就足以作出拒赔决定。《复》文中提到的第二个拒赔理由———保单未超过抗辩期是不正确的。因为在我国现行保险法体系中,根本就没有对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不可争条款)的规定。

不可抗辩条款仅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合同除了欠缴保费以外,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经过一定期间(通常1年或2年)即为不可抗辩,保险人不得以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或拒绝承担保险责任。不可抗辩条款是国际上人身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之一,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在保险法中明确规定了这一条款,从而通过立法的形式使不可抗辩条款合法化。例如我国台湾地区保险法第64条就规定:订立契约时,要保人对于保险人之书面询问,应据实告知。要保人故意隐匿,或因过失遗漏,或为不实之说明,足以变更或减少保险人对于危险之估计者,保险人得解除契约前项解除契约权,自保险人知有解除之原因后,经过一个月不行使而消减;或契约订立后经过二年,即有可以解除之原因,亦不得解除契约。

不可抗辩条款的本意是基于公平、诚实信用的台湾法理对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利益的一种平衡,是对投保人一方期待利益的积极维护。然而应当指出的是,我国《保险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均没有对不可抗辩条款作出规定,现行保险条款也没有相应规定。因此,不管《保险法》制定当时为什么会对这一颇有衡平价值的条款有所疏漏,也不管将来修订后的《保险法》是否会纳入这一条款,这里应该明确的是,在当前理赔工作中不应该把不可抗辩条款作为拒赔理由,否则于法无据,还会造成认识上的混乱。

既然法无规定,为什么会出现用不可抗辩条款断案的情形呢?笔者认为这可能是理赔人员把《保险法》第53条关于年龄误告的规定与不可抗辩条款混为一谈,认为年龄误告是不可抗辩条款的典型表现,基于这种认识自然会得出我国存在不可抗辩条款的结论。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有失偏颇。

第一,在人身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中,不可抗辩条款与年龄误告条款在定义、适用范围、法律效果上都有显著区别,是两个相互独立的条款,不存在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这一点通过《保险法》的结构可以得到印证:《保险法》在第16条规定了如实告知义务及投保人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第53条则专门规定了年龄误告的法律后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8日 16: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不可抗辩条款通常用于什么保险业务
    一、不可抗辩条款通常用于什么保险业务保险不可抗辩条款适用于绝大多数类型的保险,例如人寿保险、财产保险、意外险等。不同种类的保险在保险不可抗辩条款中的表述可能会有所区别,但原则上都是为了规定保险公司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可以免除赔付责任。二、保险合同争议如何处理1.协商。协商是指合同双方在自愿、互谅、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对出现的争议直接沟通,友好磋商,消除纠纷,求大同存小异,对所争议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自行解决争议的办法。协商解决争议不仅可以节约时间、节约费用,更重要的是可以在协商过程中,增进彼此了解,强化双方互相信任,有利于圆满解决纠纷,并继续执行合同。2.仲裁。仲裁指由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对当事人双方发生的争执、纠纷进行居中调解,并做出裁决。仲裁做出的裁决,由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制作仲裁决定书。申请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基础上达成的仲裁协议为前提。仲裁协议可以是订立保险合同时列明的仲裁条款,也可以是
    2023-08-06
    393人看过
  • 寿险“不承认不可抗辩条款”遭质疑
    中消协、浙江工商局对于保险问题条款的斥责声言犹在耳。日前,本报《天下保险》周刊律师团律师之一、黑龙江高盛律师集团事务所保险专业律师李滨表示,中国保险业隐蔽着两个问题条款,目标直指寿险不承认不可抗辩条款和保险业单方约定车险合同属于不定值保险。李滨将这两个条款定性为三最:最大的、最具隐性的、最具杀伤力的问题条款。具体体现在:条款看似符合现行法律规定,但背离基本法律原则;带着极专业性的面具滑过中消协、浙江工商局和众多专家所编织的打捞问题条款的网。从商业本性和专业性来看,由保险公司来制定格式合同无可厚非。但李滨指出,正是这样的专业和优势使保险公司制定了一些隐性的问题条款,这些问题条款正张大嘴吞噬着保户的合法权益,从长远意义上来说,有可能影响整个保险业的整体发展,影响保险业的做大做强和又快又好的发展目标的实现。不可抗辩条款:养在深闺人未识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不否定条款、不可争条款。顾名思义是指投保人故意
    2023-04-23
    435人看过
  • 投保人如何受益不可抗辩条款
    -每周一招在前不久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草案)》。据有关人士透露,修订草案中对保险合同的修改内容较多,并首次将不可抗辩条款引入《保险法》。很多读者来电表示对此不解,想知道自己究竟能从这项条款中得到什么好处。先从一个案例说起:2000年8月,投保人张先生同某保险公司订立了保险合同,该合同约定:保险金额为2.5万元,张先生年缴保险费1187元。2005年6月,张先生在已经缴纳5年保险费后,罹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尿毒症,并申请理赔。同年的12月10日,该保险公司经核赔部门调查后,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2.5万元。本以为都理赔一次了,合同的效力应该是没有问题了,然而,2006年12月13日,张先生因尿毒症经治疗无效死亡后,该保险公司却以被保险人存在未如实告知的病情为由,作出了解除保险合同、不给付保险金和不退还保险费的理赔决定。不可抗辩条款的引入,与保险原则中
    2023-06-09
    354人看过
  • 可以放弃抗辩权条款吗
    签订合同之前,是可以事先约定定放弃抗辩权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债权转让时债务人抗辩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什么是抗辩权广义上的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抗辩权条款民法典条文的内容是什么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3-08-11
    128人看过
  •  "抗辩权条款:理解与适用"
    在双务合同中有先后履行顺序时,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需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已经到达无法偿还债务的程度,且对方未能提供足够担保履行义务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不安抗辩权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权益,防止欺诈行为,促使对方履行义务。中止履行债务的不安抗辩相关规定中,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等情形,可以中止履行。在双务合同中,如果有先后履行顺序,那么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必须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已经到了无法偿还债务的程度,并且对方当事人未能提供足够的担保来履行自己的义务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比如中止履行债务的不安抗辩相关规定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等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 先后
    2023-08-27
    172人看过
  • 欠条抗辩抗辩时效
    以下是欠条时效抗辩权需要注意的问题。首先,时效抗辩应在何时提出。《诉讼时效解释》第四条逆向给出了一个大的时间限度,即在一审诉讼期间,在二审提出的应是新的证据能够证明权利人的诉讼请求超出了诉讼期间,而再审期间提出时效抗辩的法院不予支持。对于基层法院法官而言,一审诉讼期间的时效抗辩节点可能有如下几种情况:一是答辩期,二是举证期,三是一审辩论终结时,四是判决作出前。时效抗辩是当事人的一项权利,对权利的主张需有证据作支撑,当事人除了提供证据,还需对证据进行质证,对证据的认证,不仅需质证,还需法官结合庭审的情况予判断,故一个可能的节点应是一审辩论终结时。在一审辩论终结后,判决作出前,当事人提出时效抗辩的,法院是否应当进行审查从程序上言,一审程序的终结不是庭审的终结,当事人在庭审后,突然意识到自己时效抗辩的权利,向法院主张,只要判决仍未作出,法院仍应审查,因为法院保障的是权利,只要权利存在,法院就有义
    2023-02-12
    481人看过
  • 如何判断是否符合可抗辩权的条件?
    行使可抗辩权的条件包括:1、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2、当事人履行有先后的顺序。3、须有先履行合同债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履行合同债务不符合约定。4、须为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应当先履行的债务是可以履行的。不可抗辩权行使的效力是什么(一)先给付义务人中止履行按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先给付义务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的,有权中止履行。所谓中止履行,就是暂停履行或者延期履行,履行义务仍然存在。在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此处所谓适当担保,既指设定担保的时间适当,更指设定的担保能保障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至于担保的类型则在所不限,可以是保证,也可以是抵押、质押等。(二)先给付义务人解除合同按民法典规定,先给付义务人中止履行后,后给付义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可以解除合同。
    2023-07-06
    204人看过
  • 提前还款可以适用不安抗辩权吗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是可以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款并不是没有履行能力的情形,并不适用不安抗辩权。《民法典》第527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提前还贷后还有哪些手续要办理呢(一)提前还贷后还有哪些手续要办理呢1、解除房屋抵押,拥有完整产权。借款人要携带房产证,结清证明和抵押在银行的他项权利证去各区住建委办理解抵押。2、办理退保手续,在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后,原个人住房贷款房屋保险合同此时也提前终止。3、办理退税手续,当购买商品房时,应将可退税的家庭成员全部作为房地产权利人写入买房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支付房款后即办理购房者已缴个人所
    2023-02-17
    273人看过
  • 应完善新《保险法》2年不可抗辩条款
    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新《保险法》,在对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上,采纳了英美法系国家普遍采纳的最大诚信原则中的标志——2年不可抗辩条款,在社会上反响强烈。但笔者认为,该条款仍有待进一步完善。新《保险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这就是所谓的2年不可抗辩条款。笔者认为,该条法律条文规定有瑕疵。假设某人就是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合同成立1年后出险,也不去报案,1年后再去,在时间上满足了新《保险法》规定的2年不可抗辩条款,在不履行诚信的前提下继续钻法律条文规定的瑕疵,显属恶意,在这种情况下,难道法院也予以保护?显然,这是违背新《保险法》设立2年不可抗辩原则初衷的,也是违背立法机关的立法本意与立法原则的。笔者再提出一个案例假设:甲已经患有慢性疾病,在投保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不如实填写投保书,随后在保险公司组织的体检中让乙冒名顶替
    2023-04-23
    180人看过
  • 什么叫做不可抗辩权和抗辩权
    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不可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一、具体的不安抗辩权在法律上有哪些明确的规定不安抗辩权的具体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债务能力的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即行使不安抗辩权。二、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哪些种类合同的抗辩权包括以下三种: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2、先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
    2023-06-29
    473人看过
  • 借钱不还可不可以用不安抗辩权
    借款不还是属于债务违约的行为,出借人已经履行了先给付款项的行为,所以是不能使用不安抗辩权的。《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是怎样的(一)中止履行合同的法律适用。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发现对方有《民法典》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时可中止履行合同。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实践
    2023-02-18
    389人看过
  • 不可抗力及罚金条款适用
    申请人:奥地利某国际刚才贸易公司被申请人:中国上海某进出口有限公司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1999年4月7日再申请人提供的格式文本的基础上签订了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申请人向被申请人出售5000公吨的优质冷轧卷办,单价242美元/公吨,合同货款总额1210000美元。价格条件为CFRtianjin,买方必须在1999年4月21日之前开立信用证。同时,合同还在支付条款中规定,若买方未按时开立信用证,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作为罚金(penalty)。被申请人因进口许可证问题没能在合同规定的开证期间开出信用证。之后,为促使被申请人尽快解决信用证的问题,申请人提议修改合同的支付条款,修改内容为:申请人支付10%定金,条款中的罚金从原合同规定的3%提高到5%。被申请人不同意这项修改,故未在申请人的提议上签字。4月22日,被申请人作出让步,函告申请变更原定开证期,同意将罚金从3%
    2023-06-07
    246人看过
  • 保险合同中的不可抗辩条款是什么意思
    不可抗辩条款是指自保险合同生效时起,超过法定时限后(一般为2年),保险公司将不得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因故意误告、漏报、隐瞒被保险人的某些事实为理由,而主张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险金。一、欺骗保险公司赔偿的法律后果1、被保险人、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结束保险合同关系,并且不退还保险费。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也不退还保险费。3、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伪造、变造有关证明、资料或其他证据,虚报事故原因,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保险欺诈行为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二、投保人在被保险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投保被
    2023-06-24
    307人看过
  • 不可抗辩条款缺失可能成寿险业发展的羁绊
    一、保险业存在对合同解除权的滥用问题。据刚刚公布的《中国保险业发展蓝皮书(2004-2005)》显示,近年来寿险业的退保率一直居高不下,呈增长的趋势。2005年寿险退保率比2004年又有较高的增长,同比增长56.18%,寿险退保金达到486.9亿元。退保率持续上升的原因应该是多方面的。据笔者了解,不认可寿险保险公司对其他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消费者,以其未履行告知义务为由作为拒赔的理由,也是大部分保险消费者不惜承担因退保而带来的经济损失,也要坚决退保的理由之一。实践中,寿险公司以上述理由而拒赔的案件,应该占到所有拒赔案件的绝对的份额。作为保险专业律师,笔者在执业过程中,代理了多起涉及不同的寿险公司的类似的拒赔案例。据了解,上述案件中,所涉及到的各大保险公司在作出拒赔决定时,一般都是经过总公司研究后作出的决定。而笔者的委托人无一例败诉的结果又说明在保险理赔实践中,保险业存在着严重的对合同解除权的
    2023-06-09
    24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不A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可行使不A抗辩权的情形?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合同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须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且具有对价关系的互负债务,没有对价关系的互负债务,不发生不安抗辩权; (2)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的债务尚未届履行期限; (3)先履行合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现实危险。二.可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
    • 不可抗辩条款的三不能包括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1
      不可抗辩条款具体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6条第三款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因此不可抗辩条款是限制保险人合同解除权的条款。按照新《保险法》的规定,出现法定合同解除的事由,保险人主张解除时,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如果合同签订未满两年,依据新《保险法》第16条第二款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
    • 与不可抗辩条款有哪些关系及法律适用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7
      刑法规定的保险诈骗罪和保险法规定的不可抗辩条款之间并不存在法律冲突,民事上合法的行为,在刑事上不可能是犯罪。不可抗辩条款限制了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维持了合同的效力,但并不具有赋予欺诈行为以合法性的法律效果,适用不可抗辩条款的保险合同,仍有存在保险诈骗罪的余地。刑法和保险法从不同角度均对保险秩序予以保护,刑法是对保险法的有益补充和有力保障。
    • a不丧失条款b不可抗辩条款c宽限期条款d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31
      C宽限期条款,减小客户带病投保的风险
    • 抗辩权和不可抗辩权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20
      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 不可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