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代持隐名股东需要签合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6 15:15:29 137 人看过

一、股份代持隐名股东需要签合同吗?

是需要的,隐名股东协议也是称为代持协议书的;代持股协议,就是代为持有股份、享有股权的委托协议书。产生代持股的原因有多种,可能是真实的出资人不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或者是为了规避经营中的关联交易、找别人代持股,或者是为了规避国家法律对某些行业持股上限的限制,也可能是有的公司对股东身份有特别的要求。

隐名股东代持股份的行为是合法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隐名股东瑕疵出资要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发起人要对公司出资的充实承担担保责任,确保公司资本的充足和可靠,这是保证公司人格健全的第一需要。资本充实责任就是指为贯彻资本充实原则,由公司发起人共同承担的相互担保出资义务履行,确保公司实收资本与章程所定资本一致的民事责任。根据资本充实责任,出资瑕疵股东与公司其他股东之间存在缴纳担保责任、差额填补责任、损害赔偿责任。

缴纳担保责任是指股东未缴纳股款或交付实物的,由发起人承担连带缴纳股款或交付未缴付财产价款的义务,这在股份公司当中得到确认,但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并没有规定。

差额填补责任是指如果出资实物的实际价款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款时,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这在法律上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相同。

损害赔偿责任是指股东因出资不符章程约定给公司造成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设立时股东为出资瑕疵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范围也当然包括对公司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范围。替出资瑕疵股东承担责任的股东可享有追偿权。

代持股份需要签协议,隐名股东出现瑕疵出资的情况,该股东与公司其他股东之间存在缴纳担保责任,差额填补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瑕疵出资的股东不仅要按照公司的章程,补足公司的出资额,还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他股东的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07: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代持股份名义股东的法律风险
    第一、实际投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合同效力问题。第二、名义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实际投资人利益的风险。第三、名义股东自身出现问题,对实际出资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的风险。第四、实际投资人股东资格无法恢复的风险。一、股权代持受到法律损害吗?股权代持的法律后果:股权代持协议效力遭否定;股东身份不被认可;股权被处分。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二、名义股东可能面临的风险有哪些名义股东面临的风险有:1、如果股份代持协议无效,并且名义股东不愿成为该公司的实际股东并且也没有出资能力的时候,对于名义股东也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2、实际出资人出资不到位,可能会被公司债权人或其他股东追索。3、如果双方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实际参与公司管理,那么,如果其行为违反公司法规定而被公司或其他股东三、代持股份的风险代持股份的风险
    2023-03-17
    436人看过
  • 同一股东可以代持部分股份吗
    可以,以约定为准。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股份代持是否属于合法股份代持属于合法。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股权代持的风险有:1、关于股权比例的约定。公司的股权在未来存在多种变化的可能性,比如:代持股权的比例并非一成不变,公司未来的增资扩股将导致股权比例的稀释,则实际出资人的利益将很难得到保障。2、实际出资人难以确立股东身份的风险。虽然司法解释肯定了股权代持协议的效力,但是投资权益并不等同于股东权益,投资权益只能向名义股东(代持人)主张,而不能直接向公
    2023-03-01
    374人看过
  • 股权代持和隐名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一、股权代持和隐名股东的区别是什么?1、隐名股东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我国使用的是实际出资人的称呼,与其相对应的概念是名义股东或显名股东。隐名股东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中记载的出资人或股东是别人的姓名。2、股份代持股份代持是指实际出资人或股份认缴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或股份认缴人成为工商登记的名义股东;并由该他人根据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一种持股方式。以下隐名股东、匿名股东统一采用实际出资人的表述。二、股权代持协议合法吗?只要不违反《民法典》的基本原则,股权代持是合法的,目前已经越来越多被运用到了各行各业,很多创业公司的实际投资人为了规避法律或者政策的限制,选择采用股权代持的这种变通的方式进行投资,这样使的他们的投资过程变得更加便捷顺利股权代持协议是合法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
    2024-01-15
    286人看过
  • 股东替公司代持股份是合法的吗?
    公司不存在股份的,但是可以替个人来进行代持股份。股权代持有以下风险:1、实际出资人难以确立股东身份的风险;2、名义股东侵害实际出资人利益的风险;3、名义股东风险,比如债权人追索,则名义股东需要承担补缴出资的义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是不受限制的。因此,发生交易的股东没有法定通知
    2023-04-12
    148人看过
  • 隐名股东是不是股东身份
    一、隐名股东是不是股东身份隐名股东不是股东身份,但是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隐名股东无法享有股东会的表决权,无法限制显名股东将其投资所形成的股权转让给他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25条第2款规定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隐名股东权益被侵权怎么起诉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5.开庭审理;6.法院做出判决。
    2023-09-05
    259人看过
  • 隐名股东登记为显名股东需要经过其它股东同意吗?
    一、隐名股东登记为显名股东需要经过其它股东同意吗?在有限责任公司情形下,隐名股东显名应经其他股东确认。有限责任公司在强调资合性的同时更注重的是其人合性。隐名股东的显名,一定程度上是新股东的加入,类似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此时,不能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成为公司显名股东的目的就无法实现。如果其他股东知道隐名股东的存在,但在合理期限内不表示异议的,应视为确认;若隐名股东事实上行使股东权利而其他股东未提出异议,也视为确认。隐名股东对公司的投资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如法律法规对投资领域的主体限制性规定、公务员禁止经商的规定等。笔者认为,对于这一条件应当采取适当宽容的态度:如果公司设立之初不允许该主体投资,而事后该主体投资法律、行政法规不再禁止,在具备显名的其他条件,而公司和其他股东(有限责任公司)均不反对的情况下,应支持隐名股东的显名诉请。隐名股东基于
    2023-06-02
    292人看过
  • 股权代持纠纷以隐名股东为被告是否合法
    股权代持纠纷以隐名股东为被告是合法,隐名股东无股东资格,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在此种情况下,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往往仅通过一纸协议确定存在代为持有股权或股份的事实。如果说股权代持还带有一定模糊性的话,股权信托则是一个较早为人们所熟知并被很多信托投资公司应用的概念。股权信托是指委托人将其持有的某公司的股权移交给受托人,或委托人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交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将该资金定向投资于某公司,受托人因持有某公司的股份而取得的收益,归属于委托人指定的受益人。虽然股权信托与股权代持都是委托人将股权委托给名义持有人持有,但股权代持相对于股权信托的概念外延要宽泛许多,如股权信托关注的是股权的收益,而股权代持则更多关注股权持有方式的隐蔽;股权信托注重信托人的具
    2023-03-27
    293人看过
  • 显名股东代表隐名股东行使权利吗?
    一、显名股东代表隐名股东行使权利吗可以代表隐名股东行使权利,隐名股东由于没有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权权登记,是不具有对外代表公司权利的。能对外代表公司的只有企业法人或者企业负责人、显名股东等。股东资格是投资人取得和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的基础。不少人设立公司或者参与设立,或者受让公司股份,或者取得技术股、赠与股等,但是在行使股东权益时却遇到障碍,在很多情况下就需要对股权作出确认,也就是要确认其在公司的股东身份。二、如何保护隐名股东的权利1、采用书面协议明确显明股东和隐名投资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之间的书面协议是确认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和基础。在诉讼中,书面协议是保护隐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有力证据。2、争取与其他股东以及公司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对股权代持的知悉和同意。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之间的协议只在双方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不能满足“与其他股东达成设立公司或继续经营公
    2024-01-15
    213人看过
  • 代持股东帮隐名股东承担债务后怎么赔偿
    一、代持股东帮隐名股东承担债务后怎么赔偿代持股东帮隐名股东承担债务后,隐名股东可以以股权转让的方式来进行赔偿,已经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的实际出资人,有权向名义股东主张投资权益。该款所称的投资权益之归属,与因投资而形成的股权归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须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较强的人合性特点,实际出资人可以依其个人意志决定是否向公司出资,但是股东资格的取得则并非以个人意志为基础的个人行为,而是以股东成员合意为基础的股东团体成员的身份认同行为。是否承认实际出资人的股东身份,意味着其他股东是否接受公司既有成员格局的变化。二、股东代持有哪些形式第一,实际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二,是实际股东、名义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三,是实际股东、名义股东与公司外第三人之间的关系。第一种关系仅涉及两个个体,属于个人法范畴,所以如果两者出现争议,只要能证明两者存在股权代持关系,则实
    2023-06-16
    274人看过
  • 隐名股东要求显名是否需要显名股东的同意
    隐名股东要求显名需不需要显名股东的同意在有限责任公司情形下,隐名股东显名应经其他股东确认。有限责任公司在强调资合性的同时更注重的是其人合性。隐名股东的显名,一定程度上是新股东的加入,类似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此时,不能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成为公司显名股东的目的就无法实现。如果其他股东知道隐名股东的存在,但在合理期限内不表示异议的,应视为确认;若隐名股东事实上行使股东权利而其他股东未提出异议,也视为确认。隐名股东对公司的投资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如法律法规对投资领域的主体限制性规定、公务员禁止经商的规定等。笔者认为,对于这一条件应当采取适当宽容的态度:如果公司设立之初不允许该主体投资,而事后该主体投资法律、行政法规不再禁止,在具备显名的其他条件,而公司和其他股东(有限责任公司)均不反对的情况下,应支持隐名股东的显名诉请。隐名股东基于享有股东权利
    2023-06-12
    189人看过
  • 私下签署股份代持合同有效吗?
    一般情况下,只要各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私下签的协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便具有法律效力,且合同对双方具有拘束力。股份代持协议,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后签订的协议。股份代持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股份代持协议有效。股权代持协议只要是双方自愿签订的,且内容合法不违反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合法有效的。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在此种情况下,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往往仅通过一纸协议确定存在代为持有股权或股份的事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
    2023-07-28
    314人看过
  •  代持股份股东权益分析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代持股份的股东享有的权利和被代持人的股东权利。代持股份的股东有利润分配权、剩余资产分配权和参与经营管理和优先认股权的行使责任。被代持人的股东权利实际上是被代理股东的权利,这些权利可以通过协议或其他方式实现对公司的管控,但在显明股东行使真正的股东权利时,被代持股东会操控。最后指出,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代持股协议实质上就是一种代理。代持股份的股东享有利润分配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以及参与经营管理和优先认股权的行使责任。被代持人的股东权利,实则表示为隐名股东的权利。其权利一般通过协议或其他方式来实现对公司的管控,但在显明股东行使真正的股东权利时,由被代持股东操控。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持股协议实质上为代理的一种。 隐名股东的权利与义务隐名股东是指在一家公司中,股东的真实身份并未公开披露的股东。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隐名股东在享有相应的权利和
    2023-08-28
    165人看过
  • 隐名股东追讨股份胜诉
    丁xx等4人合伙出资开办公司,实体为xx星招待所,而在工商注册中公司是以另一名合伙人吴xx名义独资登记,招待所经营期间,吴xx将公司独资投资人变更为其妻赵xx,之后,丁xx等3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昨天,记者从罗湖法院了解到,对这起涉及隐名股xx的股权纠纷案,一审、二审均判决原告丁xx、张xx、阎xx3人分别享有公司25%、20%、20%股份,其隐名股xx利益受到保护。该判决已经生效。利益受损隐名股xx起诉丁xx说,自己在公司的股份是从朋友手中转让来的,如果知道会带来这么多的麻烦,就不会加入进来了,心生悔意,丁xx还是与另两名隐名股xx张xx、阎xx一起诉诸法律,将吴xx、其妻赵xx及xx星招待所告到法院。起诉状称,公司原始股xx为5人,于2005年4月1日签订《股xx协议书》,同意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xx路2039号某楼设立宾馆,共同经营旅业,并以吴xx名义向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设立个人独
    2023-06-09
    434人看过
  • 被代持股份股东的权利
    被代持股东权利如下:1、利润分配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2、参与经营管理以及优先认股权,均由代持人代为行使。被代持人的股东权利,实则表示为隐名股东的权利。其权利一般通过协议或其他方式来实现对公司的管控,但在显明股东行使真正的股东权利时,由被代持股东操控。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一、签订代持股协议则存以下法律风险:(一)合同效力纠纷如果代持股协议的内容没有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主要是没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没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等情形的,一般代持股协议是合法的。但是,这种合法也仅限于签订协议的双方之间,对第三人没有约束力。另外,根据中国法律规定,中国有些产业限制外国投资者(包括港、澳、台投资者)投资或者禁止外国投资者投资。如果外国投资者规避中国法律规定,通过股权代持方式进入相关行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此时实际出资者和名义股东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会因违反中国法律规
    2023-03-21
    38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怎么签订隐名股东代持股份有效的合同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21
      1.通过代持股权协议书签订。 2.代持股权协议书范本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住址: 住址: 鉴于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人(甲方)将其实际出资公司的部分股权(以下称为代持股权)交由受托方(乙方)代为持有。
    • 隐名股东代持股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10
      所谓的代持股东是显名股东(在工商备案)代替隐名股东.你们间的协议可约束立协议双方,但不能对抗第三人。如本应出资的股东(隐名)未履行出资义务,那你得承担出资义务,因你在工商备案上是真正股东,尽管有内部协议但不能对抗法定出资义务.将来若公司有债务纠纷,如隐名股东已履行出资义务,你无须承担民事责任.因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若公司行为涉嫌犯罪,你作为法律意义上的"股东"是有法律风险的.你必须在公司
    • 股权代持情形下,隐名股东可否要求变更股东名册确认其股东身份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08
      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可以还是不可以,但是我觉得从法理上来分析有限责任公司隐名股东要想显名,需要经其它全体股东的同意。从法理上来分析,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人合性的公司,所谓人合性的公司,就是依靠人的合作组合起来的公司,这种公司很重视人与人之间关系和意愿。比如吧,某个人,人很好,但是你就是不喜欢,这种情况很多吧。同样的道理,公司其他股东,就是不愿意和你合作,不同意你成为股东。当然,这个有争议,是我从法理上的
    • 隐名股东如何签订股权代持协议内涵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5-05
      1.通过代持股权协议书签订。 2.代持股权协议书范本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住址: 住址: 鉴于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人(甲方)将其实际出资公司的部分股权(以下称为代持股权)交由受托方(乙方)代为持有。
    • 代持股东隐身代持合同怎么写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9
      名义股东和隐名股东之间是应该签协议的,可以在协议里面把这些情况约定好,按照协议履行就行了。名义股东在和别人签协议的时候是不需要经过隐名股东的同意的,只是如果行为给隐名股东造成了损失,是需要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