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6-18 10:53:43 302 人看过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可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这一裁定:法院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报告财产;已发出限制消费令,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且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仍无可查找的财产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适用条件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一条

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

(二)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

(四)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

(五)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已依法予以查找;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已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9日 14: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2023可以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的情形
    可以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的情形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的情形包括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经查证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等。相关法律规定《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一)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二)因被执行人无财产而中止执行满两年,经查证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三)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提供不出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并在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之后,对人民法院认定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书面表示认可的;(四)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变卖,或者动产经两次拍卖、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经三次拍卖仍然流拍,申请执行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经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确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
    2023-05-03
    349人看过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制度的后期法律救济
    一、终结本次执行的条件设置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制度并以此作为执行案件的结案方式,并不是说只要履行了法定的执行程序、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就可以终结结案,必须对此作出严格的条件限制,防止滥用。笔者认为,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执行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必须符合以下条件:①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②有证据材料证明依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生产生活情况。即应当向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及居住地周边群众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包括被执行人的经济收入来源、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等;③有证据材料证明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经济收入只能维持正常的生活生产需要,没有剩余价值的财产可供执行的。即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确无财产可供执行;④必须向申请执行人反馈案件执行情况,申请执行人表示无异议的,且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向人民法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
    2023-02-19
    305人看过
  • 执行案件终结执行程序的情形
    一、行为执行案件终结执行程序的情形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二、行为执行案件终结执行后能否申请恢复执行执行终结的案件不能再恢复执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定: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终结后,执行已经结束了,一般不能恢复执行;如果发现执行有条件,是可以申请重新执行的。三、行为执行案件终结执行是否取消失信名单法院终结执行,失信被执行人可以从失信黑名单中移除。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最高人
    2023-12-22
    409人看过
  • 申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怎么写申请书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书申请人:被申请人:案号:请求事项: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纠纷执行一案[执行案号:],由于被申请人已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自愿申请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有条件时申请人再申请恢复执行。此致人民法院申请人:年月日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各地法院对清理积案活动以来已经报结的执行案件要重新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已结案件要抓紧整改。清理积案领导小组将适时派出检查组进行检查验收。发现故意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情况的,将坚决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023-06-13
    252人看过
  •  法院终结执行程序的条件是什么?
    终止执行的情形包括申请人撤销申请、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且无收入来源丧失劳动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终止执行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某种特殊情况导致执行工作无法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申请人撤销申请的;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影响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的处理问题可能会引起广泛关注。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公民死亡后,其遗产应当由其继承人继承。然而,当公民死亡后,如果其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尚未终结,则可能会对其
    2023-10-23
    147人看过
  • 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恢复后没财产怎么处置
    一、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恢复后没财产怎么处置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九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执行法院核查属实的,应当恢复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五年内,执行法院应当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执行法院应当及时恢复执行。二、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吗可以。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是民事诉讼法总则部分第50条赋予当事人的权利,当然也适用于执行程序。因而不仅申请执行人有权委托代理人,被执行人也应当有权委托代理人。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有违法侵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委托代理人有权代被执行人
    2023-02-14
    413人看过
  • 执行终结与执行程序终结有什么不同
    执行程序的终止和执行终止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这里的执行程序终结实际上是法律上的执行中止。执行程序的终结不等于案件的实质性终结,执行程序终结可以在被执行人有财产的情况下申请恢复执行。执行终结的案件是指被执行人按照判决书的内容,或者双方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案件。执行程序结束的标志及司法救济执行程序结束又称执行结案或执行完结,具有一定的存在和表达方式,主要有三种: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落实完毕。这类结案方式因申请执行人享受了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权利,执行的目的达到,实现了申请人的诉讼愿望,因此是最理想的诉讼结果。2、案件被裁定执行终结。相比之下,被裁定终结的执行方式的完美性,较之执行完毕要逊色。其中包括部分权利因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没有得到执行,一种情况可能系申请人自愿放弃,另一种情况则是因法定无需或没必要再执行而使执行程序结束。3、裁定不予执行。主要指对仲裁裁决和公证债权文书,由于其公
    2023-06-11
    498人看过
  • 执行案件终结结果有哪些?
    一、执行案件终结结果有哪些?《民事诉讼法》条二百五十八条规定,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因此,当事人不存在上诉的问题。另外,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有协助执行人的,终结的裁定也应对其送达。执行终结的效力表现在两个方面:1、程序上的效力。执行终结的裁定一经生效,执行程序就宣告结束,以后也不再恢复。2、实体上的效力。执行终结后,法院不再以司法强制力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也不以执行程序保证权利人实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否认或推翻了法律文书对权利人所应享有的权利的确认,只是法律不再对其实施保障而已。二、终结执行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
    2023-06-06
    252人看过
  • 行为案件是否可以终结本次执行
    一、行为案件是否可以终结本次执行行为案件可以终结本次执行。在民事案件的执行中,对于财产执行案件,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即执行不能时,可以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对于行为执行案件,当执行不能时,能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法律尚无明确规定。二、行为案件是什么行为案件是指涉及行为人行为是否合法、是否构成犯罪等问题的案件。在行为案件中,需要对行为人的行为进行认定和判断,以确定其是否违反了法律规定或者构成犯罪。在行为案件中,法院会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对行为人的行为进行认定和判决。如果行为人的行为被认定为违法或者犯罪,法院将会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如果对行为案件的判决结果不满意,可以通过上诉、申诉等方式进行救济。同时,也可以向相关监督机构进行投诉或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行为案件诉讼费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023-11-13
    176人看过
  • 终结本次执行后怎么办
    终结本次执行以后也不再恢复执行的制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清理执行积案中,提出的一种执行案件的结案方式,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穷尽法律规定的财产调查和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予以结案。一、中止和终止的区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的规定,中止和终止的区别是法律效力和结果不同。中止只是暂时终结了本次程序,并不是对案件的终结。而终止后,当事人可以申请执行权利的消灭。就结果而言,中止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终止是停止执行程序,以后不再恢复。并且,产生条件也不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发生特殊情况,人民法院需要暂时停止执行程序。终止是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某些特殊情况,执行工作无法继续进行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的。二、限高申请取消要多久限高在执行人履行完义务后就可以解除。失信被执行人在履行法律规定的
    2023-06-22
    237人看过
  • 程序终结与终结执行有什么区别?
    一、程序终结与终结执行有什么区别?1、定义不同法院的执行程序终结,主要是针对在法定的执行期限内(6个月)采取各种执行措施,都不无法将本案执行完毕,而暂时做的一个结案处理。执行终结是指: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2、后果不同法院的执行程序终结可以恢复执行。执行终结是结束执行程序,不再恢复。3、法律效力不同法院的执行程序终结,实际上是法律上的执行中止,主要是因为法院为了避免未结案数字久高不下,而想出的一个办法。而执行程序的终结等于案件的实质性终结。二、执行终结的情形有哪些?执行终结有以下几种情形:1、申请执行人撤销申请;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
    2024-01-10
    67人看过
  • 2024终止本次执行程序是什么意思
    一、终止本次执行程序是什么意思1、指人民法院已穷尽一切执行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的,将暂时终结执行程序并作结案处理,待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后继续恢复执行的一项制度。2、最高人民法院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实质标准和程序标准作了严格规定,包括要求必须依法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依法查找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穷尽财产调查措施、约谈申请执行人等等。3、特别是规定需要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一律限制被执行人乘坐飞机、高铁等消费,防止其借终本程序规避执行。此后,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二、执行终结的必要性执行终结,是民事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产生和发展适应了中国目前司法实践的需要。实践中,不是所有的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都能得以实
    2023-11-28
    381人看过
  • 执行程序终结有裁定吗
    民事诉讼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程序:1、申请人撤销申请。执行程序一般是因当事人申请而开始的,当事人提出申请后,表示放弃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撤销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就没有必要进行了。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人民法院予以执行的根据是生效的法律文书,如果法律文书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被撤销;公证机关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被公证机关撤销;仲裁裁决被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撤销,执行工作就无从进行了,只能终结执行。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被执行人死亡,一般并不免除其应承担的义务,如果他有遗产可供执行,或者有义务承担人的,仍应依法予以执行。但如果被执行死亡后既无遗产,又无义务承担人时,执行工作就无法进行,因此应当终结执行。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追索“三费”是特定人的权利,是基于特定身份关系存
    2023-02-18
    268人看过
  • 中止两年终结本次执行吗
    中止执行满两年,经查证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经合议庭评议,可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结案。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执行程序在一定期间无法继续进行,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合议庭评议,可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结案:(1)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2)因被执行人无财产而中止执行满两年,经查证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3)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提供不出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并在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之后对人民法院认定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书面表示认可的;(4)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变卖,或者动产经两次拍卖、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经三次拍卖仍然流拍,申请执行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经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确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5)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歇业后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也
    2023-06-13
    35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与终结执行有何区别?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27
      “终结执行”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区分: 1、两者适用的情形不同。 2、两者确立的法条依据不同。 3、两者制度设计的目的不同。 4、两者适用的宽严程度不同。 5、结案后是否继续查控财产不同。
    • 什么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3-02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清理执行积案中,提出的一种执行案件的结案方式,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穷尽法律规定的财产调查和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予以结案。
    • 和解后是终结执行还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1
      执行和解是中止执行不是终结执行。如果对方在本次和解履行中违约还将继续执行,如果终结但必须履行完毕。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再次申请执行时有时间限制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6
      没有时间限制。只要申请人有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就可以随时向法院提出恢复执行的申请,法院会立即予以执行的。r《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六条第六款规定: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的,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的,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如何再次申请执行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2-24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再次申请执行应提交以下材料: (1)恢复执行申请书; (2)原执行依据(判决书、裁决书等)副本; (3)原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副本或执行和解协议; (4)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以及联系方式; (5)当事人信息及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的相关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