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行为分为哪几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1:02:37 249 人看过

(1)出票行为

出票是按法定形式制作成票据交付给收款人的行为,票据上的一切权利义务均因出票而产生。出票行为包括两个内容:作成票据并在票据上签字;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出票人是债务人,持票人是债权人。只有制作并交付了票据,才算完成了出票行为。

票据是要式证券,出票人只有将法定内容记载于票据上,才能产生票据的效力;缺少法定内容的票据,如发票人姓名、收款人姓名、票据金额付款时间、地点、出票时间、地点及出票人签名等绝对应记事项之一的,即使已经完成了交付行为,也不能认为票据有效。

(2)背书行为

背书是票据持有人在票据背面批注签章,将票据转让给他人的行为,背书也包括两个内容,即在票据后面背书,和将已背书的票据交付给被背书人。背书人是被背书人的债务人,被背书人是背书人的债权人。

背书的效力有三:(1)转移效力,即通过背书,将票据的一切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2)担保效力,即保证票据必然会被付款或承兑;

(3)证明效力,即保证出票人及前手背书人的签名的真实性,票据的有效性和合格性。

背书的方式有二:(1)记名背书,即在背书中记明被背书人的姓名,并由背书人签章;(2)空白背书,即背书人只签署自己的姓名,而不记载被背书人的姓名。

背书人在背书时必须把票据上的全部金额同时转让给同一个被背书人。只转让票据金额的一部分,或将票据金额分别转让给几个被背书人,这样的背书是无效的。

背书人对其后手负有担保票据被承兑或付款的责任。背书人一经在票据上签字,即为票据的债务人,将与其他在票据上签名的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日后如有付款人对票据拒绝付款,执票人有权向任何背书人进行追索,请求偿还票载金额。被背书人,有权取得背书人原有的一切票据权利。他既可以向付款人要求承兑、付款,也可将票据再背书转让。当票据遭到拒付时,他有权向所有背书人及出票人的保证人进行追索。

(3)承兑行为

承兑行为,指汇票的付款人同意承担支付汇票所载金额的义务,在票面上作出表示承认付款的文字记载及签章的行为。也可以说,是汇票付款人承诺负担票据债务的行为。汇票到期前,持票人(债权人)应向付款人(债务人)提示票据,要求承兑;付款人同意到期付款,在票据注明“承兑”并签章,承兑票据行为即告完成。

承兑有两种:一种叫做普通承兑,也称一般承兑、单纯承兑。这是一种无条件的承兑,即承兑人对出票人的付款命令,毫无保留地加以确认。另一种叫做保留承兑,又称非单纯承兑、附条件承兑。这是指承兑人在承兑时对票据的到期付款附加某种保留条件。保留承兑又可分为两种:即部分承兑和对付款额、付款地点、付款时间等限制条件的承兑。

一般地讲,汇票是否提示承兑,由持票人自由决定,但通常情况下持票人(尤其是远期汇票)都主动、及时地进行承兑提示,这样可以及早地得知付款人是否加入票据关系,以便在付款人拒绝承兑时,及时行使追索权,保障自己的权利;以及在付款人承兑后,提高票据的信用,增强其流通性。未经承兑的汇票,付款责任未确定,不易被人接受。可见,承兑的作用主要是确定付款人对汇票的付款责任。付款人未承兑以前,对汇票不负任何责任;一旦承兑,付款人就成为汇票的主债务人,对汇票的到期付款负绝对责任。

(4)保证行为

保证行为是票据保证人发

生保证债务的行为,即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担保票据债务履行的行为。票据的债务人包括出票人、背书人和承兑人,都可成为被保证的对象,保证使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之间产生票据法律关系。保证人的责任以被保证人的责任为限,因此被保证人不同,保证人的责任也不同。

保证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只能在票据本身或粘单上表示,在票据或粘单以外的保证,不具法律效力。要在票据上载明保证人担保债务的意思表示、被保证人的姓名、保证人的签章。

票据保证与民法保证不同,是一种单方行为,保证人的行为成立不需取得债权人的同意;民法上的保证是契约行为,必须得到债权人的同意。

票据保证又是一种独立行为,即符合法定形式就可单独成立。在一般情况下,即使被保证人的债务无效,保证人仍承担其保证责任。这与民法上的保证以主债务存在为前提不同,民法上保证人承担的是从属责任,若被保证的债务无效,保证人的从属责任就可以免除。

票据保证的金额可以是全部,也可以是部分,凡是没有注明保证的具体金额或保证比例的,视为全额保证。保证一经成立,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所负责任相同,在被保证人不履行票据义务,保证人代为履行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承兑人、被保证人和他的前手的追索权。

(5)付款

付款义务人按照票面的指示或自己的承兑向权利人支付款项的行为,该行为会消灭票据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6: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票据行为相关文章
  • 什么是票据行为、特征票据行为
    【回答】是指能产生票据债权债务关系的要式法律行为,一般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参加承兑、保证、保付等六种(我国《票据法》未规定参加承兑和保付制度)。票据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具有一般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但在票据制度中,基于票据的流通性等要求,票据行为又不同于一般民事行为,其意思表示方式,意思表示内容等又有自己的独特性。具体表现为票据行为的要式性、文*性、无因性和独立性。基于民法中的私法自治原则,对于一般民事法律行为,法律强调当事人意思自由,包括当事人表达自己意思的方式的自由。在当事人意思表示时,法律所重视的是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否则,则允许当事人撤销自己的行为。而票据制度中,票据的流通性使票据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只能通过票据形式识别相对方的意思表示。票据行为者的意思表示要明确无误地到达相对人,就要求票据行为方式的表面化、简单化、统一化,即票据行为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严格的行为方式进行。票据行为的
    2023-06-14
    302人看过
  • 票据行为包括哪些,票据行为有什么特征
    票据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票据行为的特征有:1.要式性;2.无因性;3.文义性;4.独立性。一、汇票背书的转让规定是什么汇票背书的转让规定是:1、根据《票据法》,持票人不能背书转让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2、不能背书转让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汇票。《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第三十六条规定,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二、破产债权有哪些呢破产债权主要包括:①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②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③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④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⑤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
    2023-02-27
    193人看过
  • 中标人的违约行为可分为哪几大类
    法律咨询:中标人的违约行为大致可以分为哪几类?律师回答:(1)不履行(2)不完全履行,即中标人没有完全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也叫不适当履行或不正确履行。(3)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如中标人不能按期完成招标项目。(4)毁约行为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五十条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2023-03-02
    258人看过
  • 管制刑分为哪几类?
    管制刑是指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并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管制的分类有两种,一种是对价格、市场进入和推出条件、服务标准等经济管制,另一种是净化空气水源、确保核安全等用来保护环境以及劳工和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的社会管制。一、管制的执行和期限是什么管制的期限。根据刑法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二、被管制的罪犯,执行期满,如何恢复政治权利如果只是被单独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如果是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
    2023-03-07
    409人看过
  • 健康险分为哪几类
    健康保险的分类:医疗保险即医疗费用保险,指以约定的医疗费用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即提供医疗费用保障的保险,它是健康保险的主要内容之一,不仅包括医生的医疗费和手术费用,还包括住院、护理、医院设备等的费用。疾病保险指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包括有普通疾病保险与重大疾病保险两种形式。通常这种保单的保险金额比较大,给付方式一般是在确诊为特种疾病后,立即一次性支付保险金额[2]。收入保障保险指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具体是指当被保险人由于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残疾,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以致失去收入或减少收入时,由保险人在一定期限内分期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形式。护理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是为因年老、疾病或伤残而需要长期照顾的被保险人提供护理服务费用补偿的健康保险。保险范围分为医护人员看护、中级看护、照顾式看护和家中看护四个等级,但早期的长期护理保险产品不包括家中看护。
    2023-05-03
    365人看过
  • 扒窃根据场所分为哪几种类型?
    一、扒窃根据场所分为哪几种类型?所谓扒窃行为,一般具备两个特征:1、窃取行为发生在公共场所,通常发生在公共交通工具、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广场等公用建筑及公用场所设施;2、秘密窃取的对象通常为被害人贴身放置的财物,如餐厅顾客放在座位上的包袋内财物,或是挂在座位椅背上的衣服口袋内的财物。如果行为人趁顾客短暂离开座位时行窃,或是窃取乘客放在公共交通工具行李架上等非贴身位置的财物,一般可认定为普通盗窃行为。二、盗窃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判定扒窃犯罪如何考虑情节?扒窃行为入罪,应充分考虑行为情节
    2023-04-28
    477人看过
  • 员工分为哪几类,当公司有诈骗行为?
    根据是否直接参与公司的犯罪活动,员工大致可以分为两类:1、直接参与公司犯罪活动的员工客观上直接参与犯罪活动,主观上认识到公司的经营模式,很可能构成犯罪;2、不直接参与公司犯罪活动的员工,只是为公司的犯罪活动提供帮助。是否构成犯罪,取决于他们是否主观了解公司的商业模式。如果证据能证明对公司的商业模式有主观了解,可能构成犯罪。物业公司主要涉及哪些纠纷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纠纷、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纠纷、保管合同纠纷、相邻关系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名誉权纠纷、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无因管理纠纷等。发生纠纷之后,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进行解决。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一旦发生一些物业方面的纠纷的话,那么就必须要通过合法的方式来进行解决,比如说物业公司和相关的小区业主代表是可以通过签订和解协议的方式来达成一致的,实在
    2023-07-05
    350人看过
  • 民法中限制行为能力人分为哪几类?
    一、民法中限制行为能力人分为哪几类?民法中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但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就是16岁以上不满18岁已经工作了的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完全精神病的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二、民法中限制行为能力的相关的该法律依据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二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
    2023-06-19
    214人看过
  • 传染病分为哪几类?
    传染病是由细菌、病毒、寄生虫等特殊病原体引发的,具有传染性的疾病。其主要特征是:有特异的病原体;有传染性;有流行性、季节性、地方性;有一定潜伏期;有特殊临床表现,包括高热、肝脾肿大、毒血症、皮疹等。传染病分为哪几类?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根据其暴发、流行情况
    2023-06-08
    89人看过
  • 准生证分为哪几类?
    1、生殖健康服务证:符合政策怀孕时需要办理的,一般来说孩子出生后报户口还需要。2、流动人口婚育证:当你离开户籍地,到外地工作或生活时,需要办理的。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生了一个孩子,不打算生第二个(当然是要符合政策,不违法计生法的情况下),需要办理的证,一般来说孩子上学会用到。对双方都是农民的夫妻的再生一胎申请,经县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同意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批的,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审批发放。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经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后,对申请人的情况和是否张榜公布进行核实,再报送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决定。在我们的生活当中,现在绝大多数人对于准生证的办理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实际上我们国家对于准生证办理的流程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如果不太了解的话
    2023-06-25
    232人看过
  • 本票中有哪些票据行为
    本票的出票人,为在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批准办理本票业务的银行机构。本票的出票人就是本票的付款人。签发银行本票由作成和银行本票的交付两部分构成。票据的作成是指在原始票据上记载法定事项并签章,票据的交付指以成立票据关系为目的而将票据交予他人占有。作成和交付是出票行为有效成立及票据有效成立的两个必备条件,缺一不可。本票的出票行为是一种要式行为,本票上必须记载以下事项:(一)表明"银行本票"的字样;(二)无条件支付的承诺;(三)确定的金额;(四)收款人名称;(五)出票日期;(六)出票人签章。本票上未记载上述规定事项之一的,银行本票无效。"本票"字样是本票文句,是区别于汇票和支票以及其他有价证券的重要标志。在实务中,已经在印刷在空白本票正面上方,如"银行本票"等,出票银行无须另行记载;无条件支付的承诺是支付文句,例如"凭票即付"等,在实务中,已经印刷在空白本票正面,出票银行无须另行记载;确定的
    2023-06-14
    234人看过
  • 刑事证据规定分类为几种
    一、刑事证据规定分类为几种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1、物证是用于犯罪或与犯罪相关联的能够证明犯罪行为和有关犯罪情节的物品或痕迹,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脚印等。2、书证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件或其他文字材料,如毒品犯罪分子进行联络的往来书信;贪污犯罪分子涂改的单据、账簿等。3、证人证言,是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作的陈述。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都有向司法机关作证的义务。证人不能随意指定,也不能由他人代替。4、被害人陈述,是直接受到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就受害情况及案件的有关其他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所作的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本人的犯罪行为向司法机关所作的供述,或称口供;或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否认自己有犯罪行为或者承认犯罪,但认为应当减
    2023-04-20
    141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行为分哪几类呢?
    我国法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中了一般包括: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呢1、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行为。2、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即行为人非法窃取商业秘密、非法泄露或公开商业秘密、非常使用商业秘密,导致权利人损害的行为。除了上述两种主要的不正当行为,还有假冒仿冒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强制性交易行为、行政强制经营行为、低价倾销行为、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诋毁商誉行为、招标投标中的串通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经营者在生产经
    2023-08-13
    430人看过
  • 我国刑罚分为哪几类
    我国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而附加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三种。另外,还有一种对外国人适用的既是主刑又可以是附加刑,既可以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的驱除出境。刑罚分哪几类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种。(一)主刑所谓主刑,是指只能独立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主刑的特点是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于个体犯罪,只能适用一种主刑,不能适用两种以上的主刑。主刑具体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二)附加刑所谓附加刑,是指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也称从刑。附加刑的特点是:可以附加主刑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在附加适用时,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的附加刑。附加刑具体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三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2023-07-24
    117人看过
换一批
#票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票据行为是指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进行,以发生、变更和消灭票据关系,确定和实现票据上的权利和义务为目的的法律行为。 票据行为一般包括出票行为、背书行为、承兑行为、保证行为和付款行为。在票据行为中,有关当事人应当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票据所记载... 更多>

    #票据行为
    相关咨询
    • 票据抗辩权分为几类,债务人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2-21
      票据抗辩权分为对物的抗辩和对人的抗辩,抗辩权基于票据本身的瑕疵而产生,抗辩事由具有客观性。债务人有主债务人和次债务人,主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承兑人,次债务人是作为票据作担保保证人、背书转让人。
    • 支票分类分为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02
      1、支票兑现分为普通支票兑现、现金支票兑现、转账支票兑现3种。 2、现金支票兑现只能用于支取现金,它可以由存款人签发用于到银行为本单位提取现金,也可以签发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用来办理结算或者委托银行代为支付现金给收款人; 3、转账支票兑现只能用于转账,它适用于存款人给同一城市范围内的收款单位划转款项,以办理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清偿债务和其他往来款项结算; 4、普通支票兑现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
    • 根据合同法可分为哪几类行政诉讼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四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第十五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
    • 发票分为哪三大类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21
      常见的发票种类有三种,即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专业发票。 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 前者适用于某个行业和经营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商业批发统一发票、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等;后者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发票,商品房销售发票等。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我国实施新
    • 票据抗辩可分为什么类型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票据抗辩根据抗辩所依据事由的不同,可以分为对物的抗辩和对人的抗辩两类。 (一)物的抗辩物的抗辩,又称为绝对的抗辩或客观的抗辩,是指基于票据或者票据上记载的债务人而发生的抗辩,该抗辩不因持票人的变更而受到影响。[4]可以看到,物的抗辩事由产生于“物”——票据,即票据本身存在着影响票据效力的事由,从而导致票据的绝对无效。当票据本身缺乏效力时,不论何人持票,票据债务人均可拒绝履行债务。对物的抗辩包括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