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属于什么原则来认定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16:01:40 83 人看过

一、高空坠物属于什么原则来认定责任

高空坠物属于无过错原则来认定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原则。

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中,“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本身和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推定,不能把因果关系与当事人的主观方面混同起来。

二、法律上高空坠物哪个部门管理

法律上高空坠物由国家土地房屋管理局管理。该部门对于此类事故是有着宣传避免的责任,并对涉及到容易发生高空坠物的房屋,需要及时整顿,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有作出处罚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三、高空坠物找不到责任人怎么办

高空抛物找不到责任人的,可以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4日 18: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侵权行为相关文章
  • 高空坠物举证责任归属于谁
    一、高空坠物举证责任归属于谁高空坠物适用举证责任一般由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此时不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属于法定的举证责任倒置,因而由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来承担举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二、高空坠物无过错责任的原则是什么高空坠物无过错责任的原则是在无法确定后具体的抛物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所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但是如果能够确定具体的侵权人,则不适用无过错原则。三、高空坠物什么情况下会构成犯罪关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
    2023-06-14
    372人看过
  • 高空坠物适用哪些原则划分责任
    高空坠物侵权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原则。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2024-05-09
    464人看过
  • 工厂高空坠物责任应该属于谁?
    工厂一般都会为了是自己的生产规模尽可能变大而在建设厂房的时候就会加高楼层,但是高楼就容易出现坠物让他人受伤的事情,工厂本身员工多而且可能随时都有可能经过案发地,但是受害者追责时没有确切的加害者就可以直接找工厂承担坠物伤人的责任。一、工厂高空坠物责任应该属于谁?高空坠物伤人事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通常是以下几种情形认定侵权者:一、由具体的侵权人或实施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有明确证据证明高空抛物的实施人,那么,该实施高空抛物的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如果找不到具体加害人,受害人可以向所有可能加害的人追责。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据此,同
    2023-02-22
    222人看过
  • 我国高空坠物属于过失责任吗?
    一、高空坠物属于过失责任吗?高空坠物不是过失责任,高空坠物之过错责任由侵权行为人承担。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原则。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中,“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本身和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推定,不能把因果关系与当事人的主观方面混同起来。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加害人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高空坠物案件中采用无过错原则有利于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促进案件的顺利开展。虽然会牵涉到无辜的业主参与到诉讼中去,但是通过其他业主的行为能够更好更快地推动案件的进展,有助于及时发现加害人。其他业主也并不是直接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而是在不能证明自己不是
    2024-01-18
    93人看过
  • 高空坠物属于侵权责任吗,责任该如何归属?
    (一)高空坠物的行为人损害了他人的民事利益,因此属于侵权责任。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但是具体应该属于一般侵权行为还是特殊侵权行为,要看是否确定了具体的侵权责任人,确定了责任人就属于一般侵权行为,否则就是特殊侵权。(二)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中,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本身和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推定,不能把因果关系与当事人的主观方面混同起来。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应当是无过错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加害人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高空坠物案件中采用无过错原则有利于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促进案件的顺利开展。虽然会牵涉到无辜的业主参与到诉讼中去,但是通过其他业主的行为能够更好更快地推动案件的进展,有助于及时发现加害人。其他业主也
    2023-04-18
    276人看过
  • 高空坠物归责原则和免责事由
    一、高空坠物归责原则高空坠物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在高空坠物事故当中的被侵权人难以确认具体侵权人的情况下,可以将二楼以上的所有高层住户列为侵权人,而这些高层住户,需要自己提供证据,证明自身不是侵权人,否则就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二、高空坠物的免责事由以下是高空坠物免责事由:1.“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确定了具体的侵权责任人。相较于被害人来说,可能加害人与实际加害人同住一栋建筑物内,对于建筑物的情况较为了解,具有地理优势和人脉优势,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找出实际加害人来免除自己的责任。2.“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能加害人可以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于侵权行为发生时根本不可能在建筑物内或伤人物品不可能归属自己从而在时间上或客观方面免责。3.不可抗力。在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由于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物品坠落,即便查明了坠落物的所有人也不用担责,那么在无法查明具体侵权人时更应
    2023-06-25
    79人看过
  • 高空抛物责任归责原则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加害人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高空坠物案件中采用无过错原则有利于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促进案件的顺利开展。虽然会牵涉到无辜的业主参与到诉讼中去,但是通过其他业主的行为能够更好更快地推动案件的进展,有助于及时发现加害人。一、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有哪些?归责原则包括过错责任原则(含过错推定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严格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以过错作为归责的最终构成要件。即行为人的侵权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害,须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过错才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过错责任是侵权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别侵权行为外,一般侵权行为均适用过错归责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推定加害人存在过错而应承担侵权责任,加害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无过错责任原则又称严格责
    2023-06-22
    300人看过
  • 高空坠物是否可以报警吗以及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一、高空坠物是否可以报警吗?高空坠物可以报警,没有造成严重伤害的不需要报警,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没有造成严重伤害的不需要报警。法律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是什么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原则。在高空坠物案件中采用无过错原则有利于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促进案件的顺利开展。虽然会牵涉到无辜的业主参与到诉讼中去,但是通过其他业主的行为能够更好更快地推动案件的进展,有助于及时发现加害人。大家注意不能把因果关系与当事人的主观方面混同起来,“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本身和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推定。三、高空坠物的防范措施高空坠物的防范措施包括:1.警惕高架的广告牌。2.注意居民楼房坠物。3.要小
    2023-06-25
    346人看过
  • 高空作业坠物侵权责任认定
    一、高空作业坠物侵权责任认定高空作业坠物侵权责任认定是指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二、侵权责任纠纷赔偿有哪些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
    2023-04-26
    343人看过
  • 我国大风天高空坠物责任属于谁?
    我国大风天高空坠物责任属于所有人和保管人。《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大风天的住宅坠物为例,砸伤路人,究竟由谁承担责任,如果有租户的话,租户和业主又各应该承担多大比例,需要根据具体形势加以判断。如果是绿化树木被刮倒伤人,则要看相关管理部门是否履行了应尽之责。“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大风等
    2023-04-18
    251人看过
  • 高空坠物砸烂是否属于刑事责任
    一、高空坠物砸烂是否属于刑事责任高空坠物造成严重后果的,情节严重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二、高空坠物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有哪些1.医疗费,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2.误工费,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乘住院天数赔偿;4.护理费,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5.住宿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
    2023-09-23
    101人看过
  • 属于工程坠落事故高空坠物怎么划分责任
    施工事故高空坠物的责任由坠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无法确定高空坠物的来源和所属,则由建筑物的所有者或者是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可以证明自己无过错,则可以免于承担赔偿责任。一、业主高空坠物保险责任如何划分1、高空坠物伤人并不是整栋楼都应当承担责任,一般高空坠物一楼属于免责。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2、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3、另外,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二、高空坠物砸伤全楼业主全房都要赔偿吗高空坠物砸死人全楼住户来赔偿依据的法律是,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
    2023-06-28
    464人看过
  • 高空吐痰属于高空坠物吗?
    一、高空吐痰属于高空坠物吗?高空吐痰一般情况下不属于高空坠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54条明确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
    2024-01-28
    179人看过
  • 高空坠物责任归属的争议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如果找到了实际侵权人,那么一楼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找不到实际的侵权人,一楼的住户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不可能是实际的侵权人,如果证明不了,一楼的住户就需要承担适当的补偿责任,而非赔偿责任。对于高空坠物的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被告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高空坠物属于警察管吗1、高空坠物不一定属于警察管。如果高空坠物给受害人造成了伤害的,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该案件归公安机关受理。没有造成严重伤害的不需要报警,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高空坠物纠纷。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
    2023-07-06
    492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侵权行为发生后,在侵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就产生了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 更多>

    #侵权行为
    相关咨询
    • 我国关于高空坠物适用什么责任原则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03
      我国关于高空坠物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律规定应由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确认责任的准则。
    • 高空坠物属于什么归责以及都包括哪些原则?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2-14
      高空坠物致人员伤亡事情屡见不鲜,但是有些人并不知道这些责任应该归咎于谁,那么高空坠物属于什么归责以及都包括哪些原则?相关的说法,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本身和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推定,不能把因果关系与当事人的主观方面混同起来。也就是说,这些责任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 高空坠物砸车属于哪种责任?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20
      对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问题,我国侵权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个问题由于篇幅有限,如需要详细的解答建议咨询律师。
    • 我想问一下,关于高空坠物过错责任认定原则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4-09-18
      高空坠物过错责任认定原则是过错推定原则。 也就是说,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工厂高空坠物责任应该属于谁?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0-19
      工厂一般都会为了是自己的生产规模尽可能变大而在建设厂房的时候就会加高楼层,但是高楼就容易出现坠物让他人受伤的事情,工厂本身员工多而且可能随时都有可能经过案发地,但是受害者追责时没有确切的加害者就可以直接找工厂承担坠物伤人的责任。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