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的复核程序具体是怎么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17:10:10 419 人看过

死刑复核程序只适用于死刑案件,复核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只能是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只能是高级人民法院,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1.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报请复核。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死刑判决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死刑缓期执行案件的报请复核

死刑缓期执行案件的核准权,在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的复核内容、方式等,与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相同。高级人民法院按照不同情形分别处理:

(1)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裁定发回重新审判;

(2)认为原判量刑过重的,依法改判;

(3)同意维持原判的,裁定予以核准。

一、死缓适用对象有什么法律规定

死缓适用对象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1、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2、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必立即执行,可以判处死刑,并宣布缓期执行两年;

3、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外,死刑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二、刑事诉讼法复核核准程序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复核核准程序是: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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