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担保是否必须质押登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22:31:50 170 人看过

股权担保必须办理质押登记。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并且以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同意后,可以转让。

一、股权质押的效力有哪些?

股权质押的效力如下:

1、合同中约定的对于所担保的债权范围的效力;

2、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物上代位权;

二、银行的股权质押的赔偿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的生效条件有:

1、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某种财产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具备一个最基本的要件:可转让性。

2、必须签定书面股权质押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由此可见,签定书面质押合同是股权质押生效不可或缺的法定要件。

3、必须办理出质登记。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4、禁止预设流质条款。在股权质押合同中预设流质条款,是指质权人和出质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债权未实现时,出质的股权自动转让给质权人。

三、合伙企业股权质押可以吗

合伙企业可以质押股权。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经合伙人一致同意;

2、质押股权属于合伙人或者合伙企业;

3、订立书面质押合同;

4、未经质权人同意,质押股权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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