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效力纠纷管辖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1:32:45 297 人看过

建筑工程合同效力纠纷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但双方也可以书面协议选择。以下是关于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相关法律规定: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3)补充:具体到不同的合同纠纷,有不同的规定进行管辖,比如保险、票据、运输合同纠纷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

一、民间个人借款在哪起诉

民间个人借款合同纠纷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无效合同能否以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

无效合同能以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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