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维简费支出到底该如何进行涉税处理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11:10:50 302 人看过

企业维简费,即专项用于企业维持简单再生产和安全生产设施支出方面的资金。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业维简费支出有关所得税处理作出了进一步规定。那么,企业维简费支出到底该如何进行涉税处理呢?

维简费的会计处理

在掌握维简费涉税处理时,我们首先要了解、熟悉其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企业按规定标准提取安全费用、维简费时,借记:“利润分配——提取专项储备”科目,贷记:“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企业按规定范围使用安全费用、维简费购建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等形成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冲减“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但冲减金额以“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余额冲减至零为限,应借记:“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提取专项储备”科目;企业应当按规定计提折旧,计入有关成本费用。

企业按规定范围使用安全费用、维简费支付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价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等费用性支出时,应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冲减“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但冲减金额以“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余额冲减至零为限,应借记:“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提取专项储备”科目。

企业未按上述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调整时将按安全费用、维简费计提时计入“长期应付款”科目的账面余额调整为零,同时增加权益,负债的减少额为权益的增加额,涉及固定资产的也要作相应的追溯调整。

维简费的税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维简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67号)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企业实际发生的维简费支出,属于收益性支出的,可作为当期费用税前扣除;属于资本性支出的,应计入有关资产成本,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在税前扣除。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预提的维简费,不得在当期税前扣除。

例如,A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13年按销售收入的2%计提维简费1032581.56元,从税后利润中列支;当年实际发生安全技能培训支出210470元;2013年3月,购入用于安全生产方面的固定资产2140326元,当月投入使用。假如购入的该类固定资产残值率为5%,会计计提折旧年限为6年,税法为10年,2013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为30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因素,那么A公司2013年该如何申报缴纳所得税?

A公司2013年计提的维简费支出,是按会计准则从税后利润中计提,不影响当期损益,不涉及所得税,所以,企业当年计提的维简费不作纳税调整。会计计提时,借记成本费用科目,贷记专项储备科目。同时,A公司当年实际发生了维简费,企业应计入管理费用,税法也允许税前扣除,因此,也不作纳税调整;但对于固定资产折旧,由于会计和税法计提年限不同,需要作适当的调整。

A公司2013年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140326×95%÷6÷12×9-2140326×95%÷10÷12×9)=101665.48(元),应申报缴纳所得税:[(3000000+101665.48)×25%]=775416.37(元)。

无独有偶,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67号公告还规定:在该公告实施前,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且已在当期税前扣除的维简费,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尚未使用的维简费,并未作纳税调整的,可不作纳税调整,应首先抵减2013年实际发生的维简费,仍有余额的,继续抵减以后年度实际发生的维简费,至余额为零时,企业方可按照上述例子相关规定执行;已作纳税调整的,不再调回,直接按照上述例子相关规定执行。

二、已用于资产投资并形成相关资产全部成本的,该资产提取的折旧或费用摊销额,不得税前扣除;已用于资产投资并形成相关资产部分成本的,该资产提取的折旧或费用摊销额中与该部分成本对应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已税前扣除的,应调整作为201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例如,B公司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2013年计提维简费832581元,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同时,当年实际发生维简费240332元,但企业并未作纳税调整。假定2013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为10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因素,那么B公司2013年该如何申报缴纳所得税?

由于该企业2013年计提的维简费支出,计入了管理费用,影响了当期损益,相应也涉及所得税,但由于该企业计提的维简费是67号公告公布以前计提的,所以,税法总的原则是不调整,只抵减以后实际发生的维简费,至余额为零为止。这样,B公司2013年不调整维简费,维简费余额为(832581-240332)=592249(元),待以后使用,2013年应申报缴纳所得税为25万元。如果B公司计提的维简费已经作了纳税调整,那么纳税调整的,不再调回,2013年应申报缴纳所得税为[(1000000+592249)×25%]=398062.25(元)。

再比如,C公司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2013年1月计提维简费1832581元,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但企业当年并未实际发生维简费,也未作纳税调整。2013年2月,C公司把计提的维简费100万元,用来购买固定资产,对甲公司实施短期投资。2013年12月8日,该笔投资收回,共取得全部款项1210000元,账面反映该笔投资所得为210000元。假定C公司2013年实现利润总额为20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因素,那么C公司2013年该如何申报缴纳所得税?

由于C公司2013年计提的维简费支出,计入了管理费用,影响了当期损益;同时,该企业又把该部分款项用于购买实物对外投资。显然,同一笔款项形成了两笔支出。一是管理费用支出,二是投资成本。根据67号公告精神,已用于资产投资并形成相关资产部分成本的,该资产提取的折旧或费用摊销额中与该部分成本对应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所以,C公司2013年应按规定调整维简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调整后维简费余额为(1832581-1000000)=832581(元),待以后使用。这样,2013年应申报缴纳所得税为[(2000000+1000000)×25%]=750000(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19: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利润分配相关文章
  • 企业进行债务重组如何征收企业所得税呢
    【问】A企业欠B企业100万元货款,由于A企业无力偿还,双方达成债转股协议,由B企业持有A企业35%的股权,该股权的公允价值为70万元。假设该项重组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而且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此时,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答】对于该项债务重组而言,双方可以选择按照一般性税务处理进行处理;也可以选择按照特殊性税务处理进行处理。但一定要注意:同一重组业务的当事各方应采取一致税务处理原则,即统一按一般性或特殊性税务处理。如果双方选择按照特殊性税务处理进行处理,则双方对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暂不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债权人B企业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以原债权的计税基础100万元确定,债务人A企业应当按照原债务的计税基础1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
    2023-06-07
    419人看过
  • 小微企业免征税费的会计处理是如何进行
    哪些企业可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根据财税〔2013〕5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时间范围如下:免征时间为2013年8月1日开始。免征范围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免征费用会计处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免征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例1】2014年2月5日,某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本月生产销售甲产品一批,价款3090元(含增值税),货款存入银行。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3090贷:主营业务收入3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90【例2】2013年8月25日,某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本月生产销售甲产品一批,价款10300元(含增值税),货款存入银行。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10300贷:主营业务收入10
    2023-05-05
    265人看过
  • 个人从企业借款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又到年底,个人从企业借款相关个人所得税事项又要提到日程上。企业对于该事项应如何进行财税处理呢?1、企业其他人员借款个人所得税案例:某企业,2014年6月为企业一高级管理人员购买汽车,价值15万,汽车的所有权登记为该高-管个人。该企业以借款给该高-管的形式支付该笔款项,账务上计入其他应收款,在2014年底该款项尚未归还。为方便理解,暂不考虑其月工资。根据158号文件规定,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有以下三种计算方式:(1)、将该借款作为不含税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该高-管取得了价值15万的汽车,相当于取得了到手工资15万,因此应按照不含税金额计算个人所得税。企业的账务处理应为:借:管理费用——职工薪酬245309.09贷:应付职工薪酬245309.09借:应付职工薪酬245309
    2022-10-26
    150人看过
  • 企业为员工购车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近年来,企业出资为员工个人购车、企业租赁员工车辆用于公务、企业奖励股东与员工车辆、企业为员工报销或补贴个人车辆相关费用等现象呈上升趋势。企业购车、用车的形式不同,税务处理的方式也不同。一、企业为股东个人购车企业为股东购车,税务处理实务中要视企业的经济类型分别进行处理:1.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为个人投资者购车。《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2.其他企业为个人投资者购车。涉及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两个税种。对于个人所得税,财税〔2003〕158号规定,对投资者取得的所得视为企业
    2023-06-07
    419人看过
  • 企业对固定资产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2002年1月1日起实施)第31条规定:企业发生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时,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对固定资产的购建、出售、清理、报废和内部转移等,都应当办理会计手续,并应当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或者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明细核算。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当在期末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财税字(2002)29号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将有关旧货和旧机动车的增值税政策明确如下:(1)纳税人销售旧货(包括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的固定资产),无论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也无论其是否为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
    2023-05-05
    73人看过
  • 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涉税事项应该如何处理
    企业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方式具体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以外的其他附着于土地的不动产。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的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按照的规定,企业处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销售货物(旧货)的行为,应当计算并缴纳增值税。一、处置不动产类固定资产涉税处理一是出售、转让时的涉税处理。企业在将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在内的不动产所有权有偿转让给他人、将企业自建住房销售给本单位职工时,应当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按照此项交易营业额的5%计算缴纳营业税。“营业额=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全部收入-不动产的购置原价”。二是报废和毁损时的涉税处理。此种情况下,企业将报废和毁损后的不动产类固定资产的残值变价出售或作为消耗性材料使用的行为,无须缴纳营业税。三是
    2023-05-04
    390人看过
  • 房地产企业利息支出的财税如何处理
    房地产行业具有资金需求量大的特点。房地产行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渠道包括,自筹资本金、银行借款、关联企业借款等。随着近年,金融机构对房地产行业借款的限制,使得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渠道更多的依靠关联企业的资金拆借进行。由于相关法规对借款利息在列支上的不同要求,和企业借款情况复杂的普遍化,我们有必要对该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探讨。一、借款利息的会计处理首先明确的是,房地产行业的特殊性使得借款费用的处理与其他企业相比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2001年颁布的《借款费用》准则也明确声明了“该准则不涉及房地产商品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借款费用”所以,对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至今没有相关准则为依据。而按照1993年《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在房地产开发经营过程中,为进行资金筹集等理财活动而发生的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是计入当期财务费用的。其后,财政部对此又重新进行
    2023-05-04
    465人看过
  • 进口消费税该如何做税务处理
    借:库存商品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由于报关的时候,相关的税费海关代征,你一次都交了,所以很多时候就把两步合成一步了。借:库存商品贷:银行存款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的生产企业,在计算消费税时,按应交消费税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实际交纳消费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应税消费品出口并收到外贸企业退回的税金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一、进口消费税的计算公式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2、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3、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办法应纳税额的计算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
    2023-02-18
    493人看过
  • 税务规划:企业如何进行合理避税?
    企业是不能逃税的,逃税是违法的行为,企业应该按照税法的规定缴纳税款的,但有些方法是可以减少税款的,那就是:1、税法规定有些收入是可以免交税款的,这些收入在缴纳税款时,是可以不用缴纳税款的;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是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的部分,可以在以后扣除。合理避税12种方法合理避税12种方法是分摊费用、缩短折旧年限、高新技术开发、提高职工福利、税收优惠政策、定价转移等等。合理避税又称税收筹划,即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取得节税的经济利益。1、分摊费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要按一定的方法摊入成本,费用分摊就是指企业在保证费用必要支出的前提下,想方设法从账目找到平衡,使费用摊入成本时尽可能地最大摊入,从而实现最大限度的避税;2、缩短折旧年限,折旧金额增加,利润减少,所得税减少;3
    2023-06-30
    147人看过
  • 如何对外贸企业出口免抵城建税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如果出口企业当期应纳税额大于0,企业应进行以下会计处理: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缴税金)贷:银行存款如果当期的免抵税额大于0,企业应进行以下会计处理: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显然可知,出口企业根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缴税金)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这两个科目当期借方发生额就可以计算出当期应纳的城建税。由于外贸公司是按照进项税额来计算应退税款的,其出口增值部分是不计算免抵税额的,自然不存在城建
    2023-05-04
    277人看过
  • 消费税调整到底谁进谁出?
    本月起,我国将电池、涂料列入征收消费税范围,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适用税率均为4%。这是继成品油消费税上调之后,对消费税征收范围的一次扩容。与其他税种相比,消费税因带有消费二字,与消费者的关系更为密切,也格外受到社会关注。消费税改革,未来的基本方向是什么?在征收范围上,哪些商品会被扩进来,哪些又会被剔出去?就消费者关心的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财税专家。突出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或成消费税调整主基调消费税是一种间接税,征收对象并非所有商品,而是只针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介绍,我国从1994年开始征收消费税以来,消费税制度和政策已经进行过多次调整,纳入征收范围的商品也在不断变动。在我国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情况下,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成为近期消费税调整的一个重要方向。白景明表示,此次对电池、涂料开征消费税,就体现了这样一个意图。一般来说,电池
    2023-06-07
    64人看过
  • 企业如何合理筹划出口消费税的税务处理
    为鼓励纳税人扩大出口规模,我国现行有关消费税的税收法规对出口应税消费品规定了优惠措施,只要出口的消费品不是国家禁止或限制出口的货物,纳税人在出口环节可享受退(免)税待遇。由此,企业若能对出口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进行合理筹划,可使企业资金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退关货物调节补税时间等于获得无息贷款】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退税后,发生退关,或者国外退货进口时予以免税的,报关出口者须及时向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补缴已退的消费税税款。纳税人直接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免税后,发生退关或者国外退货,进口时已予以免税的,经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暂不办理补税,待其转为国内销售时,再申报补缴消费税。由此,在发生出口货物退关或退货时,适当调节办理补税的时间,可在一定时期占用消费税税款,相当于获得一笔无息贷款。【依经济走势选择结汇时间可改变纳税金
    2023-05-03
    268人看过
  • 防暑降温费如何进行会计和税务处理呢
    近日,全国各地都出现了持续性高温天气。不少单位在给员工准备防暑降温物品的同时,适当发放了一些防暑降温费。那么,防暑降温费如何进行会计和税务处理呢?会计处理对防暑降温费的会计处理,在新企业会计准则出台之前,有人认为应计入“应付福利费”,有人认为应计入“管理费用”,还有人认为应区分管理人员还是车间生产人员,分别计入“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新企业会计准则对此问题进行了明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二)职工福利费;(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四)住房公积金;(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六)非货币性福利;(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八)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职工薪酬应用指
    2023-05-05
    161人看过
  • 企业进行股权重组后税务要如何处理
    问:企业进行股权重组后如何进行税务处理?答:股权重组是指股份制企业的股东(投资者)或股东持有的股份发生变更。股权重组主要包括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两种形式。股权转让是指企业的股东将其拥有的股权或股份,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增资扩股是指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加投资扩大股权,从而增加企业的资本金。股权重组一般不须经清算程序,其债权、债务关系,在股权重组后继续有效。企业股权重组后,有关税务事项按规定处理。股票发行溢价是企业的股东权益,不作为营业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清算时,亦不计入清算所得。企业股权重组后的各项资产,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能以企业为实现股权重组而对有关资产等进行评估的价值计价并计提折旧,应按股权重组前企业资产的账面历史成本计价和计提折旧。凡股权重组后的企业在会计损益核算中,按评估价调整了有关资产账面价值并据此计提折旧的,应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调整
    2023-05-05
    463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税后利润分配政策,对利润进行合理分配的过程。一般而言,企业应该按照税后利润的顺序进行如下分配: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利润分配的目的是为了保持企业的财务状况的稳定和保护各方... 更多>

    #利润分配
    相关咨询
    • 企业如何进行维简费的所得税处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2
      《公告》对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预提的维简费,明确不得在当期税前扣除。但企业实际发生的维简费支出,属于收益性支出的,可作为当期费用税前扣除;属于资本性支出的,应计入有关资产成本,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在税前扣除。这一处理原则与26号公告相同。考虑到按照有关规定提取维简费的企业,其维简费的税务处理原则应该一致,为保证政策公平,公告将26号公告的处理原则扩大到所有按规定提取维简费的企业。
    • 企业之间债务违约到底该如何处理呢?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20
      面对企业债务违约,债权人可选择破产诉讼。债权人也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在目前的国内司法体系下,债权人的权益相对得到保护,表现在放宽破产申请条件,轻举证责任。原则上,只要有债务违约,债权人就可以申请,不一定要求债务人资不抵债。债权人只需提供与债务人债权债务关系依法建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未能完全清偿债务三个具体证据,相对简单易行,无需提供债务人失去偿债能力的证据,大大降低了债权人的举证责任。面对
    •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到底该如何处理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31
      所示:会计处理上应该按支付的劳务费进行处理,计入相关的成本或者费用科目。 税务处理请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规定: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税前扣除问题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
    • 企业改制中银行债务到底该如何处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20
      企业的债务由改制后的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所以企业改制的,不影响公司债务的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改制时要通知债权人,因此,企业改制时需要通知银行债权人。 风险提示:企业改制后,原有的债务未落实承担人的,或虽有承担人但无实际履行能力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如对改制前的债务承担约定不明,改制人又不明知的,原则上应由参加改制的另一方承担;但对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的,应坚决执行。如改制人以零付出
    • 企业为个人消费性财产性支出的涉税处理
      辽宁在线咨询 2024-08-25
      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消费性支出及财产性支出的处理问题: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20]83号)第一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20]158号)的有关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房屋或其他财产,不论所有权人是否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