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人员不报或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a、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了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加重伤三人以上,或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
b、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的:
.决定不报与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及谎报事故情况的;
.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伪造及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以及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与藏匿受伤人员的;
.毁灭和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与记录及计算机数据等资料以及其他证据的;
c、其他严重的情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三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十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
.采用暴力、胁迫、命令等方式阻止他人报告事故情况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
.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危害矿山生产安全构成犯罪的人,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积极组织、参与事故抢救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投资入股矿山生产经营,构成本解释涉及的有关犯罪的,作为从重情节依法处罚。
本罪侵犯了我国安全事故的监管制度,表现为对于发生的事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不报、谎报事故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对发生的事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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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报既遂与谎报事故判刑标准一样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24最新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判刑标准是负有报告职责人的不服或谎报就可以按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来判决,如果造成的情节比较严重的,那么就可以按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来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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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湖南在线咨询 2023-07-24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为:犯此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主体为对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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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报事故罪既遂量刑指南?河北在线咨询 2023-02-03行为人构成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谎报安全事故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或者足以危害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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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报安全事故罪与谎报的事故怎么判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2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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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标准下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才立案?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6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的: 1.决定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的; 2.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3.伪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