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实施并购重组管理办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6:13:29 189 人看过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某表示,7月,证监会就修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共收到书面意见40份。社会各界对办法普遍认可,也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借壳上市的完善、并购重组的信息披露要求上。目前,证监会在征求各界要求上完善办法,将尽快实施。

目前,A股上市公司尤其是小市值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如火如荼。有统计显示,截至8月22日,A股上市公司中总市值低于25亿元的400家上市公司,停牌企业有73家,有30家企业正在进行并购重组,其中跨行业并购达14家,占比最高,同行业并购有6家,大股东资产注入达到7家,行业上下游并购有3家。

此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邓某介绍,证监会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五方面工作。其中,要开展以问题为导向的现场检查,重点关注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是否坚守诚信守法、不变相公募、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三条底线。

近日,证监会还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1号——商品期货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指引》公开征求意见。邓某表示,开发商品期货基金,一是可引入机构投资者参与商品期货市场;二是投资者可在证券市场参与商品期货投资,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三是满足投资者多样化资产配置需求;四是有利于增强证券经营机构服务投资者和实体经济的能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21: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大股东相关文章
  • 管理办法:实行组织处理的措施
    组织处理的规定如下:1、党委及其组织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组织处理职责。有关机关、单位在执纪执法、日常管理监督等工作中发现领导干部存在需要进行组织处理的情形,应当向党委报告,或者向组织部门提出建议;2、组织处理工作坚持以下原则: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党委领导、分级负责;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诫勉谈话是组织处理吗诫勉谈话作为组织处理方式之一,是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具体措施,发挥着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作用,体现严管就是厚爱、抓早抓小的精神。它不仅适用于党员领导干部,也适用于一般党员干部,根据《党内监督条例》等法规,党组织发现党员领导干部有轻微违纪问题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由本人做出说明或检讨。各级党组织要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所属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按要求做好诫勉谈话相关工作。《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第四条组织处理工作坚持以下
    2023-07-09
    102人看过
  •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4号《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7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11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8月4日起施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二○○八年六月三日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他财务顾问机构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活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证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是指为上市公司的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股份回购等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资产和负债、收入和利润等具有重大影响的并购重组活动提供交易估值、方案设计、出具专业意见等专业服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2023-04-21
    230人看过
  • 并购重组法律法规
    一、法律: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制定通过1、《证券法》(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章-证券发行、第四章上市公司的收购,是并购重组法律体系的基础与核心。2、《公司法》(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第九章-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对并购重组中的吸收合并、分拆上市、定向增发、缩股等进行规范。(1)吸收合并《公司法》第173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手柄,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第一种:同一证券市场交易所多个上市公司的吸收合并,如攀钢钢钒吸收合并ST长钢和攀渝钛业、盐湖钾肥吸收合并ST盐湖。第二种:不同证券交易所多个上市公司的跨市场吸收合并(08年1月开始允许跨市场合并),如潍柴动力吸收合并湘火炬、云天化吸收合并ST马龙和云南盐化、唐钢股份吸收合并邯郸钢铁和承德钒钛。(2)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
    2023-04-13
    95人看过
  • 兼并并购重组的差别,并购重组委员组织由来
    兼并并购重组的差别在于对债权人所承担的义务是否一致,债权债务是否能够一并转移、吸收等。并购重组委员组织由来是指为了审核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才会提高工作质量和透明度。一、兼并并购重组的差别兼并并购重组的差别如下:1.创新合并中参与合并的企业法人资格都随着合并而消失,它通过另外组建一个新企业取得法人资格;吸收合并(兼并)中的承担债务式、购买式、吸收股份式兼并,被兼并企业放弃法人资格并转让产权,兼并方接收产权、义务和责任。2.创新合并中新组建的企业形成后,参与企业的原法人资格全部消失,于是,原有企业的债务一并归于合并后的企业。承担债务式兼并中兼并企业将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及整体产权一并吸收,表现为以承担被兼并企业的债务来实现兼并。这前二者兼并形式中,原所有者将原资产、债权、债务一并转移,兼并方成为企业资产的新所有者及债务承担者。3.收购与合并对债权人新担负的义务不同。二、并购重组委员组织由来并购重
    2022-07-04
    209人看过
  • 快递业兼并重组
    兼并重组
    近日,国家邮政局再度出手整顿快递市场。据悉,56家未经许可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被取缔,涉及中通快递、申通快递、韵达快递等多家大型快递企业。而在此之前,国家邮政局刚刚发布了《关于快递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快递业在行业内以及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进行兼并重组,促使在5年内培育出一批年收入超百亿元、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快递龙头企业。都是加盟惹的祸日前,中国商报记者在国家邮政局的官网上看到,邮政局此次公布的56家被取缔的快递企业,存在未经许可经营快递业务、超地域经营快递业务、侵犯用户权益等问题。此次被取缔的快递企业多是中通、申通等民营快递企业在中西部地区的县级及县级以下的加盟网点。记者为此联系了上述快递公司,其中中通相关负责人就表示,此次被取缔的网点都是企业的加盟网点,加盟网点是独立法人,自负盈亏,且经营许可证也需要单独申请。尽管公司总部一直都要求这些加盟网点申请许可证,但这些中西
    2023-06-09
    449人看过
  • 并购重组与兼并重组的区别,股票并购重组是好是坏
    并购重组与兼并重组的区别是企业法人资格不同,债务清偿和承担责任不同和收购与合并对债权人新担负的义务不同等。股票并购重组是好是坏具有不确定性,如果是在重组期间,因某些原因导致失败的,则是坏的。一、并购重组与兼并重组的区别并购重组与兼并重组的区别:1.创新合并中参与合并的企业法人资格都随着合并而消失,它通过另外组建一个新企业取得法人资格;吸收合并(兼并)中的承担债务式、购买式、吸收股份式兼并,被兼并企业放弃法人资格并转让产权,兼并方接收产权、义务和责任。可见,包含兼并的广义合并中参与合并的企业或被兼并企业就将丧失原有的法人资格;而收购中,被收购企业作为经济实体仍然存在,被收购方仍具有法人资格,收购方只是通过控股掌握了该公司的部分所有权和经营决策权。2.创新合并中新组建的企业形成后,参与企业的原法人资格全部消失,于是,原有企业的债务一并归于合并后的企业。承担债务式兼并中兼并企业将被兼并企业的债务
    2023-06-05
    360人看过
  • 并购重组的政策法规和实务介绍
    从并购收购方法来看,收购主要是公司控股权的变化,以及公司控股权变化的相关信息披露,即并购。并购还包括吸收合并。并购在法规里执行的是证券法第四章上市公司收购及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目前此办法正在征求意见,并于8月11日已经截止。收购从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看,主要界定了收购的几种分类,以及与分类有关的信息披露的原则。收购有以下几种:1、二级市场的集中交易(包括举牌行为)2、协议收购3、继承赠与4、行政划转5、间接收购6、要约收购7、司法裁决。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看,达到5%的收购就应该进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披露;5%-20%也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披露,超过20%小于30%是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披露,大于等于30%是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披露,超过30%如果不符合要约豁免的条件,还要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进行要约收购。我们平常所界定的这几种收购,在大多数情况下,并购发生活跃
    2023-06-09
    154人看过
  • 证监会发布新版并购重组制度并联审批正式实施
    中国证监会10月24日正式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决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将实行并联审批。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某某表示,本次修订进一步减少和简化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在强化信息披露、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保护投资者权益等方面作出配套安排。并购重组是资本市场盘活存量的重要工具,随着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的深入,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更加活跃。截至2014年9月30日,今年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交易金额达到1万亿元,已超过2013年全年交易金额。目前,约90%的交易单数和75%的交易金额,依规无须证监会审批,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即可实施。依照现行规定,需由证监会核准的并购项目,涉及其他部委审批事项的,申请人应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作为证监会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并联审批之后,证监会将不需等待相关部委的批复,可大幅简短并购重组审批
    2023-06-06
    104人看过
  • 并购重组的运作,并购重组的基本流程
    一、企业并购重组的运作:企业并购重组的运作,是对企业的资金、资产、劳动力、技术、管理等要素进行重新配置,构建新的生产经营模式,使企业在变化中保持竞争优势的过程。企业并购重组贯穿于企业发展的每一个阶段。二、企业并购重组流程的三个阶段(1)首先是项目的初始阶段。这时应明确项目的内涵及意义,并组成项目团队。将需要改进的流程与企业的经营结果如提高利润率、降低成本等直接联系起来,使企业认识到改进流程的意义。明确流程的起点与终点,以及改造完后应达成的目标,即理想的状态是什么。在这个阶段,还应组成由管理层及各相关部门成员构成的项目团队,必要时可请专家提供帮助。(2)正式进入流程的分析及设计阶段。先对现有流程进行分析,可采用头脑风暴法,列出现有流程中存在的问题。如:输入/输出环节出错、步骤多余等局部问题,或是将串行的流程定义为并行,进行的时间错误等结构性问题。然后通过鱼骨图等问题分析工具找出产出问题的原因
    2023-06-01
    183人看过
  • 资产重组的实施方式:收购、托管与拍卖
    收购、托管与拍卖也是资产重组的重要形式,主要对经营不善或中小企业实施。1.收购。收购是指通过证券市场、产权交易市场收购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的股票,引起上市公司股权结构重大变更的交易行为。根据收购目的的不同,可将收购分为营业性收购与投资性收购两类。国有流通企业为了补充或加强其原有的主营业务,可以进行营业性收购。与此同时,也要谨防以换手倒卖壳资源为目的的投资性收购。2.托管。近年来某些地方政府想靠能人经营来挽救濒临破产的企业,想通过国有资产的委托运营,寻找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有资产管理的新形式,于是国有流通企业的托管经营开始出现。如鄂武商控股的武汉广场于1998年6月成立了专门的瑞泰商业顾问咨询公司,至今已有近20家零售企业接受瑞泰的专门管理培训。1999年年初,天津新安购物广场委托武汉广场瑞泰商业咨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这是国内商界首起异地托管案例。3.拍卖。拍卖是盘活国有资产存量、为中小型国有
    2023-06-09
    294人看过
  • 法律合规与并购重组
    并购重组的法律问题有:1、购买股权的法律问题。购买有限公司股权的法律障碍是,除国有独资和外商独资外,不允许公司为股东;2、资产收购中的法律问题。资产收购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在收购资产时不收购负债或定时炸弹;3、合并中的法律问题。合并中最重要的法律问题之一可能是保护债权人利益。这些规定对债权人有利,但在实践中有时不执行,债权人的利益会因公司合并而受到损害;4、重组中的法律问题。目前,相关公司重组的法律法规仍相当缺乏。企业并购重组的利空利好企业通过并购可以使企业在保持原有经营领域的同时,向新的领域扩张。对于大的企业集团来说,如果想进人一个新的领域,在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瞬息万变的市场面前,用太长的时间通过投资建厂(包括开发或引进新产品技术、招募新员工、开发市场等)是不经济的,因此企业集团在进人新产业或新业务时,更倾向于用并购的方式快速的来实现企业的多元化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2023-07-05
    362人看过
  • 并购重组的重要性
    企业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一)获取战略机会。并购者的动因之一是购买未来的发展机会。当一个企业决定扩大其在某一特定行业的经营时,一个重要战略是并购那个行业中的现有企业,直接获得正在经营的发展研究部门,获得时间优势,避免了工厂建设延误的时间;减少一个竞争者,并直接获得其在行业中的位置。(二)发挥协同效应。企业并购重组可产生规模经济性,可接受新技术,可减少供给短缺的可能性,可充分利用未使用生产能力;同样,可产生规模经济性,是进入新市场的途径,扩展现存分布网,增加产品市场控制力;充分利用未使用的税收利益,开发未使用的债务能力;吸收关键的管理技能,使多种研究与开发部门融合。(三)提高企业管理效应。企业现在的管理者以非标准方式经营,当其被更有效率的企业收购后,更替管理者而
    2023-06-05
    180人看过
  • 并购公司管理办法
    法律综合知识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证券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接受政府、社会公众的监督。第三条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充分披露其在上市公司中的权益及变动情况,依法严格履行报告、公告和其他法定义务。在相关信息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报告、公告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第四条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
    2023-02-10
    224人看过
  • 《北京市快递安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办法》是全国首个针对快递安全的地方政府规章,重点对寄递渠道安全、快件安全和用户信息安全保障作出规定,细化了北京市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资质条件,对快递企业执行收寄验视制度和建立进京邮件安检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会议强调,《办法》的颁布实施,是适应首都安全形势的客观需要,是进一步提升首都快递服务水平的客观需要,邮政管理部门及快递企业要从三个把握、三个加强、三个结合入手,全力做好《办法》的宣贯实施工作。把握首都特殊定位、把握《办法》的重点内容和核心要点;加强宣贯的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和解读培训;结合首都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结合行业日常监督管理、结合企业自身规范推进《办法》实施,健全完善与公安、交通等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合力,全面推进《办法》落实。会议要求,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快《办法》配套措施的研究制定,以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采取更加严格的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措施,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快递
    2023-06-07
    409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大股东
    词条

    大股东是指拥有公司股份较多,对公司决策有较大影响力的股东。 大股东通常拥有更多的投票权,可以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并对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有更大的话语权。 大股东可以是公司的创始人、投资者或管理层人员,他们通常拥有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可以影响公司的... 更多>

    #大股东
    相关咨询
    •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管理办法要尊重哪些原则?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5
      企业的兼并和重组中哪六大原则有: 01.强化战略竞争优势,增大市场垄断势力 02.选择紧密关联企业,实施同类并购重组 03.勇于抢抓市场窗口,快速执行并购重组 04.控制委托代理成本,防范并购重组风险 05.坚持多元文化驱动,加快核心资源整合 06.学会敬畏第四权力,积极引导社会舆论
    • 重组发布后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将实施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27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是为了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上市公司质量的不断提高,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10月23日发布。
    • 企业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最新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11
      财务顾问的委托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配合财务顾问履行职责,并向财务顾问提供有关文件及其他必要的信息,不得拒绝、隐匿、谎报。财务顾问履行职责,不能减轻或者免除委托人、其他专业机构及其签名人员的责任。
    • 并购重组就是企业并购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20
      企业并购与企业重组不一样。企业重组是对企业的资金、资产、劳动力、技术、管理等要素进行重新配置,构建新的生产经营模式,使企业在变化中保持竞争优势的过程。企业并购包括兼并和收购两层含义、两种方式。
    • 兼并、合并和收购重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0-11
      兼并、合并和收购重组 兼并与收购是市场经济中资产重组的重要形式。兼并的含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法定的方式重组,重组后只有一个公司继续保留其合法地位。合并是指重组以后,原有公司都不再继续保留其合法地位,而是组成一个新公司。收购是指一家公司在证券市场上用现金、债券股票购买另一家公司的股票和资产,以获得对该公司的控制权,该公司的法人地位并不消失。企业的兼并与收购往往同时进行,成为购并。 企业购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