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全履行的具体类型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20:03:07 60 人看过

一、不完全履行有哪些分类

不完全履行包括主要有以下四种:

1.违约瑕疵。指债务人履行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也就是说履行具有瑕疵。对于违约瑕疵,在不适当履行的情况下,如果合同对责任形式和补救方式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则应当按照合同的规定确定责任。如果合同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受害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各种不同的补救方式和责任形式。

2.损害瑕疵。又称为加害给付,是指债务人的违约瑕疵履行行为造成债权人的履行利益以外的人身或其他财产损失。

3.部分履行。指合同虽然履行,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全部合同义务。对于部分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接受,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4.其他的不适当履行。主要包括:履行的标的物的品种、规格、型号等不符合合同约定;履行方式不适当,如依约应一次性履行而分期履行;履行地点不适当,即未在合同规定的履行地点履行;违反附随义务的行为,如违反告知义务行为等。

二、合同不完全履行的构成要件

债务人的履行行为构成不完全履行,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须有履行行为

不完全履行的基本条件就是债务人有履行债务的行为,如果没有履行行为,则可能构成履行不能,而不会构成不完全履行。还需注意的是,债务人的履行行为,是指以履行债务为意思的行为;与履行债务无关的行为造成债权人损害的,不属于加害给付,属于一般的侵权行为。

2.须债务人的履行不完全合乎债的内容

债务人履行债务应以满足债权人的利益为目的,同时债务人的履行行为也不能给债权人带来损害。这是法律对债务人的最基本的要求。而在不完全履行的场合,债务人违反了此义务,没有按照债务本旨履行债务。债务人的履行不完全合乎债的内容,具体表现为:履行的数量上不完全,标的物的品种、规格、型号不合乎规定或标的物有缺陷,加害给付,履行方法上的不完全以及违反附随义务的不完全履行。

3.须可归责于债务人

可归责于债务人,是指债务人对其履行债务所造成的对于债权人的损害,未尽相当的注意。在瑕疵给付中,无论债务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者过失,只要其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债务人即应负责;在加害给付,因其系债务人的履行行为造成债权人的其他利益的损失,故应以债务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过失为要件。但对于债务人的故意或过失,债权人不负举证责任,债务人须证明自己主观上没有过错时,才能免于负责。

三、不完全履行的法律后果

不完全履行的法律后果主要是:瑕疵能补正的,债权人有权拒绝接受有瑕疵的履行,并要求债务人补正,因补正标的物导致债务人迟延履行的;债务人应负迟延履行的责任;瑕疵不能补正时,债权人有权拒绝受领标的物,并可以解除合同,要求损害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2日 03: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不完全履行相关文章
  • 债的担保种类有哪些具体类型?
    1、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2、抵押可以抵押财产有:(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3、动产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4、权利质押(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2023-03-22
    50人看过
  • 合同的完全不履行与不完全履行的区别
    一、合同的完全不履行与不完全履行的区别《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该条款,违约情形划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不履行合同义务,第二类是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1、所谓不履行合同义务,又称毁约行为,指债务人拒绝履行任何合同义务。2、所谓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是指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有瑕疵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1)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后,债务人无正当理由仍未履行合同债务。如果合同未对履行期限作出规定,那么债务人在债权人提出履行催告后仍未履行债务的,则构成了履行迟延。(2)所谓履行合同义务有瑕疵,是指合同债务人所作履行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3)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主要指部分履行、履行方法不当、履行地点不当及其他违反合同附随义务的行为。二、合同
    2023-04-12
    323人看过
  • 工伤事故有哪些具体的类型
    一、什么是工伤事故我国国家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中指出,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的规定及《工伤保险条例》的基本精神,工伤事故应该是指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即职工在本岗位工作,或虽不在本岗位工作,但由于其所在单位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管理不善,以及本单位领导指派到本单位以外从事工作时,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其本质特征是由于工作原因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二、工伤事故有哪些类型(一)根据损伤原因划分,工伤事故类型可以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窒息以及其他伤害。(二)根据伤害程度,工
    2023-03-26
    329人看过
  • 提前还款的类型具体有哪些
    什么是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是指借款方在还款期未到之前即先行偿还贷款的行为。简言之,就不着急还的房贷先还上了,提前还款主要是为了省利息。提前还款有哪些类型?类型一:提前全部还款即将所剩贷款一次还清。利息总额就是提前还贷前的利息额。类型二:部分提前还款,月供不变,缩短还款限期即通过还一部分贷款,使贷款总额变少,每月所还房贷数量不变,可早日还完房贷。类型三:部分提前还款,减少月供,还款期限不变即通过还一部分贷款,使贷款总额变少,还是贷款相同的期限,但是每月月供减少。类型四:部分提前还款,减少月供,同时缩短还款期限即通过还一部分贷款,使贷款总额变少,贷款期限也变少,月供也变少。类型五:部分提前还款,增加月供,缩短还款期限即通过还一部分贷款,使贷款总额变少,贷款期限也变少,月供也变少。哪种类型提前还款省利息?阿-明去年1月买了一套房,价值100万元,首付30%,贷款额为70万元,贷款期限20年。按目前
    2023-06-02
    199人看过
  • 不完全履行包括哪些情形
    不完全履行的情形有:违约瑕疵,指债务人履行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损害瑕疵;是指债务人的违约瑕疵履行行为造成债权人的履行利益以外的人身或其他财产损失;部分履行,指合同虽然履行,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全部合同义务;其他的不适当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和解协议怎么办1、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2023-07-25
    199人看过
  • 网络诈骗具体有哪些类型
    一、网络诈骗具体有哪些类型1、买物品诈骗类;2、中奖诈骗类;3、加会员方式诈骗;4、其他。(1)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诈骗的方式进行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2)构成诈骗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如何防范网络诈骗1、给自己的电脑和手机安装杀毒软件,定期杀毒应该成为一种习惯;2、进行网银、支付宝操作时,要确保使用安全的浏览器和登录正确的网址;3、在网上购物,要选择正规、大型电商。设置复杂支付密码,并定期更换,最好选择“密码+校验码”双重验证;4
    2023-06-16
    332人看过
  • 往来票据具体有哪些类型
    借条又称借据、借款据或者借款凭证。借条是确认双方借贷关系成立的原始凭证。除支付报销款项、支付无需归还的款项和确认以往债务外,其他款项支付皆可以用借条。在会计实践中,款项付出时如当时难于确定其使用性质,会计人员应坚持要求收款人出具借条。收款人使用白纸书写借条时,“标题”可直接写“借条”,“借据”或“今借到”。(二)领条领条是确认应领款项(或物资,下同)已实际领取的原始凭证。通常情况下,领条表示两重含义:一是应领款项已收到;二是所领款项属于收款人应得,无需归还。因此,会计处理上,领条或用于报销。或用于冲销往来或代办收付。领条也有两种形式,一是以白纸由收款人直接书写或单独出具:二是印制有固定格式的原始凭证,付款时由收款人签字领取。后一种多为多人式的,而且不一定使用“领条”这一名称,职工工资表、取暖费发放表等均属这类领条。以自纸直接书写领条时,通常标题为“领条”、“今领到”。而且必须在领条正文写明
    2023-06-27
    288人看过
  • 违约责任有哪些具体类型
    有以下两类:1.预期违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到来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2.届期违约。在履行期限到来以后,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将构成届期违约。一、构成拒绝履行的条件:构成拒绝履行须同时具备以下要件:1、须有合法有效的债务存在这是拒绝履行的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合法有效的债务关系存在,就无所谓拒绝履行的问题。2、须履行仍为可能如果履行已陷于不能,则为履行不能,只有在可能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务人拒不履行债务的,才构成拒绝履行。3、须债务人有拒绝履行债务的表示债务人的拒绝履行的表示,或者是明示的,或者是以行为的方式为之。无论以何种方式,债务人向债权人所表达的不履行债务的意思都是明确、肯定的。4、须债务人主观上出于故意即债务人明知存在债务并且能够履行债务而不履行。债务人的故意由法官依具体情事作出判断,无需
    2023-03-06
    153人看过
  • 建设用地具体有哪些类型
    建设用地通常是指用于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它利用的是土地的承载力。它是把土地作为生产基地,生活场所,而不是以取得生物产品为主要目的的用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直接为农业建设服务的用地(如:打谷场、暖房、排灌站、渠道等)称为“农业建设用地”,其余称为“非农业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具体分类:(一)按附着物的性质分类,可分为:1.建筑物用地。所谓建筑物,是指人们在内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等;2.构筑物用地。所谓构筑物,是指人们一般不直接在内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建筑物。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和囤仓等。建筑物和构筑物又统称建筑,因此,国外和我国港台地区又将建设用地称为建筑用地。这里所指的用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土地,实际上是建筑物的基地,与国外所称的建筑用地只是名称的差
    2023-05-05
    205人看过
  • 大病保险具体有哪些类型
    重大疾病的发病率年年攀高,众所周知,重大疾病的治疗费是十分高的,为规避一定的风险,人们会购买大病保险给现有医保做补充,那么大病保险种类有哪些呢?大病保险的种类主要有独立主险型、提前给付型、按比例给付型、附加给付型。1、独立主险型这种独立主险型的大病保险种类是最纯粹的重大疾病险,主要包括死亡与重大疾病责任两部分,两者相互独立,各自的保额为单一保额,如果被保险人患上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就赔付大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死亡,则赔付死亡保险金。2、提前给付型对于提前给付型的大病保险,如果被保险人患上了保险合同规定的重大疾病,被保险人可以将死亡保额一定比例的大病保险金提前给付,用于医疗或手术费用的开支,如果身故时由身故受益人领取剩余部分的死亡保险金。3、按比例给付型在众多大病保险种类中,这种类型的大病保险主要针对重大疾病花费较高的的种类而设置的,对于常发生费用花费较大的重大疾病给付比例相对较高,这种疾病
    2023-05-08
    53人看过
  • 房产中介的欺诈行为具体有哪些类型
    1、以承包销售的名义,隐瞒委托人的实际销售价格和第三者进行交易,获得佣金以外的报酬。2、从事独立住宅使用权买卖经纪活动。3、无证经营,超出经营范围和非法异地经营。4、房地产经纪人出租,出租经纪人执照。5、房地产经纪组织滥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利用格式合同对相对人作出不合理,不公正的规定。6、房地产经纪组织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备案手续。7、各类房地产广告信息,内容中未标注忠告语,以及未经登记发布房地产印刷品广告。如何应对房产中介欺诈行为人们通过房产中介咨询、购买、出售、租赁房产已经是很普遍的现象。房产中介在房产交易中的地位日益上升。据有关部门统计约50%的新建商品房销售和90%的二手房买卖是通过房地产中介企业实现的,其中存在的主要欺诈行为有:1、以包销的名义,隐瞒委托人的实际出卖价格和第三方进行交易,获取佣金以外的报酬。2、从事成套独用居住房屋使用权买卖经纪活动。3、无照经营、超越经营范围和非法异地
    2023-08-05
    491人看过
  • 债的履行不能的类型有哪几种
    合同债的不履行含义在合同之债中,债的不履行也就是合同的不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约,都同样构成合同的不履行,都要负违约责任。债的不履行有两种情况:一是全部不履行,又称不实际履行,指完全没有履行债务,没有履行债的标的;二是部分不履行,又称不当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指不完全履行债务,也就是没有按照约定的条件履行,包括迟延履行。(一)预期违约。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没有正当理由而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可能履行合同。预期违约主要表现为明示预期违约和默示预期违约。1、明示预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向另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其将在履行期限到来时不履行合同。2、默示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其将在履行期到来时不履行合同。(二)现实违约。是指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至时,债务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三)全部不履行和部分不
    2023-06-14
    189人看过
  • 收养关系具体有哪些类型
    收养关系的类型收养类型主要有:完全收养和简单收养;共同收养和单独收养;私法收养和公法收养;法律收养和事实收养;有效收养和无效收养;生前收养和遗嘱收养。也可以依法解除。具体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处理:依当事人的协议而解除、依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而解除。(一)完全收养和简单收养以被收养人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终止为标准,收养可以分为完全收养和简单收养。完全收养是指收养关系成立后,被收养人解除与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养父母养子女间发生等同于父母与婚生子女关系。简单收养也称不完全收养,是指被收养人在与收养人建立父母子女关系的同时,与其生父母之间仍然保持父母子女关系。我国古代的“兼祧”就是属于简单收养。当代国家中,法国、罗马尼亚等国家同时设立完全收养和不完全收养两种制度,允许当事人自由选择。(二)共同收养和单独收养以收养人的人数的标准,将收养分为共同收养和单独收养。共同收养是指夫妻双方收养
    2023-05-05
    98人看过
  • 减刑条件、具体类型有哪些?
    一、什么是减刑?在我国《刑法》第78条的规定中,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上面法条规定中的“减轻原判处罚”,既指刑种的减轻,也指刑期的缩短。具体来说,可以是将较重的刑种减为较轻的刑种,也可以是较长的刑期减为较短的刑期。二、减刑条件有哪些我们知道,减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应当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否则不能减刑。那么,在哪些情况下才可以减刑呢?换言之,减刑需要哪些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第78条的规定,可以归纳如下:1、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这些条件规定得比较抽象,我国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对这些条件进行了细化。其中:“确有悔改表现”这一条件
    2023-04-28
    25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不完全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债务,但其履行不完全符合债务的本旨甚至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又称为不完全给付。债务人不完全履行所违反的债的关系上的义务,可以是主给付义务,也可以是从给付义务,还可以是附随义务,但违反附随义务的,债权人不得单独诉... 更多>

    #不完全履行
    相关咨询
    • 2022年不完全履行有哪些分类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4
      合同不完全履行的分类有: 1、违约瑕疵,是指债务人履行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 2、损害瑕疵,是指债务人的违约瑕疵履行行为造成债权人损失; 3、部分履行,是指没有履行全部合同义务。
    • 合同中有哪些不完全履行种类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24
      从不完全履行所造成的损害的角度,我们可以把不完全履行分为瑕疵给付和加害给付两大类。 1、瑕疵给付 瑕疵给付,是指给付本身不完全,具有瑕疵,以致减少或丧失该给付本身的价值或效用。瑕疵给付所侵害的是债权人对完全给付所具有的利益,即履行利益。 瑕疵给付在日常生活中较为多见,如给付的标的物的品质不当、数量不当、给付方法不当、地点不当等,但最常见的是标的物的质量上的瑕疵或者履行行为上的瑕疵。如承揽完成的工作
    • 不完全履行能分为哪些种类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0-12
      不完全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 不完全履行的种类:有瑕疵给付和加害给付两种情形。瑕疵给付是指债务人履行的标的物在品种、规格、数量、内在质量等方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履行行为。 如果因债务人交付的标的物的缺陷而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此种给付行为则为加害给付。
    • 哪些是不完全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要承担哪些后果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3
      不完全履行又称为“不完全给付”、“不良给付”、“积极侵害债权”,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债务,但其履行不完全符合债务的本旨甚至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 债务人不完全履行所违反的债的关系上的义务,可以是主给付义务,也可以是从给付义务,还可以是附随义务,但违反附随义务的,债权人不得单独诉请执行。 一、瑕疵履行的法律后果 在债务人瑕疵履行时,由于债务人不完全履行债务的表现多种多样,有些瑕疵是无法补正的,而有些
    • 债的担保种类有哪些具体类型?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4
      1、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 3、动产质押 4、权利质押 5、留置 6、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