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布的关于确定盗窃罪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全文是什么
山东省发布的关于确定盗窃罪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已失效。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五条【盗窃罪】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
山东省高级人民关于盗窃罪的数额规定是什么
408人看过
-
山东省盗窃罪的数额起点
154人看过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盗窃罪数额的具体执行标准内容是什么
347人看过
-
广东省关于确定抢劫刑事案件数额巨大标准的通知内容是什么
369人看过
-
吉林省诈骗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
78人看过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是什么
68人看过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
山东省盗窃罪具体数额多少广东在线咨询 2021-12-04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确定盗窃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确定了盗窃执行具体数额的新标准,也就是说,盗窃罪数额大的标准是两千元以上,数额大的标准是六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大的标准是四十万元以上。
-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我省盗窃罪数额标准的通知具体有哪些规定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07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公安厅关于确定我省盗窃罪数额标准的通知 豫高法发〔1998〕21号 各市、地、县、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处);郑州各级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结合我省社会治安和经济发展状况,经共同研究,确定我省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标准如下:
-
盗窃省级保护石刻对盗窃数额进行确定的,数额确定的数额标准是什么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31、盗窃省级保护石刻,如果是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确定其价值进行量刑; 2、法律依据: 1)《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
山西省关于盗窃罪量刑标准中关于盗窃罪的数额的规定主要有哪些条文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1-23这要结合案情来分析判断,单纯从数额上说,应当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合并或单处罚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中规定: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确定量刑起点和增加刑罚量:盗窃数额达到2000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扒窃的,两年内三次盗窃的,或者盗窃数额达到1000元、并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盗窃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是什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14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湖高法发(2013)12号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依法惩治盗窃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8号)的有关规定,根据我省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现就我省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规定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