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代理
人制度是为了适应当事人因故无法完成诉讼而产生的一种诉讼制度。
在庭审中,一般的民事案件,民事诉讼时可以由当事人本人进行诉讼,但往往有当事人无法到达庭审现场,或者当事人不具备基本的法律常识,因而无法完成诉讼,此时当事人有权指定一位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民事诉讼代理人,是指在一定权限内代替或协助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的人。被代替或被协助的当事人称为被代理人。“一定权限”又称为诉讼代理权限,即诉讼代理人为诉讼行为和接受对方当事人诉讼行为的权利范围。
民事诉讼一般由当事人亲自进行,但在当事人不能或难以亲自进行诉讼时,就需要有人代替或帮助其诉讼。民事诉讼代理就是适应这一客观需要而设立的一种法律制度。
民事诉讼代理人具有以下特点
1、诉讼代理人始终是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设立诉讼代理制度是解决当事人不能或难以亲自诉讼的困难。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活动的唯一目的是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参加诉讼活动始终是以被代理人名义,不能也不允许他以自己名义为诉讼行为或接受对方的诉讼行为。否则,他就不是诉讼代理人而是当事人了。可见,以谁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是区分诉讼代理人和当事人的重要标志。
2、诉讼代理人必须具有诉讼行为能力和一定的诉讼基本知识
诉讼代理人具诉讼行为能力是他充当代理人的首要条件。只有具备这一条件他才能代替那些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参加诉讼。在诉讼持续期间,如果诉讼代理人突然丧失诉讼行为能力,他就丧失代理人资格。
诉讼代理人还须具备一定的诉讼基本知识。例如具备社会所需的社会经验、文化知识、表达能力和一定法律修养。否则就难以代为诉讼,也难以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3、诉讼代理人必须在诉讼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活动
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作为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却不一定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诉讼代理人享有诉讼权利的多寡,全由“诉讼代理权限”决定。“诉讼代理权限”或由法律规定或由当事人授予。诉讼代理权限由法律规定者称为法定诉讼代理人;由当事人授予者称为委托诉讼代理人。如果诉讼代理人不充分行使“代理权限”即构成失职;超越“代理权限”视为越权。前者会遭到被代理人反对,后者不会被人民法院认可。
4、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的终极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终极后果是指人民法院对案件的最后判决结果。在当事人亲自进行诉讼时,诉讼行为人与诉讼终极结果承受人是一致的。当诉讼由诉讼代理人代为进行时,诉讼行为人与终极结果承受人就要发生分离,即终极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而不由诉讼代理人承担。因为诉讼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的诉讼行为是一种法律上的劳务行为。他是帮人打官司,而不是为自己争输赢。值得说明的是,诉讼代理人不承担终极后果,不等于诉讼代理人不享有诉讼权利或不负有诉讼义务。诉讼代理人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在诉讼中他要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诉讼代理人的违法行为,如妨害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则直接由诉讼代理人承担,不得转嫁给被代理人。
根据民事诉讼法代理人的特点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只要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经过人民法院对其资格进行审查后,均可被当事人委托作为代理人为其进行民事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对什么人具备代理人资格做了明确规定。
-
民事诉讼法代理人的特点
449人看过
-
民事诉讼代理人的特征
304人看过
-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特点
114人看过
-
诉讼代理人的法律特点是怎样的
383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 代理人
200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调解的特点
487人看过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
民事诉讼代理人的特点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032013年01月01日施行的新《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与原民事诉讼法相比,本次修改限制了诉讼代理人的范围,删除了原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将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范
-
民事诉讼代理人有哪些特点?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24民事诉讼代理人的特征有以下几点: 1、诉讼代理人始终是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诉讼活动设立诉讼代理制度是解决当事人不能或难以亲自诉讼的困难。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活动的唯一目的是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参加诉讼活动始终是以被代理人名义,不能也不允许他以自己名义为诉讼行为或接受对方的诉讼行为。否则,他就不是诉讼代理人而是当事人了。可见,以谁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是区分诉讼代理人和当事人的重要标志。 2、诉讼代理人
-
民事诉讼代理人到底有哪些特点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27民事诉讼代理人的特征有以下几点:1、诉讼代理人始终是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诉讼活动设立诉讼代理制度是解决当事人不能或难以亲自诉讼的困难。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活动的唯一目的是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参加诉讼活动始终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不允许他以自己的名义作为诉讼行为或接受对方的诉讼行为。否则,他不是诉讼代理人,而是当事人。可谁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是区分诉讼代理人和当事人的重要标志。2、诉讼代理人必须具有诉讼行
-
民事诉讼诉讼的特点及主要特点湖北在线咨询 2021-08-06具有公权性,与调解、仲裁这些诉讼外的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相比,民事诉讼有如下特征:民事诉讼是以司法方式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是由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争议。它既不同于群众自治组织性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也不同于由民间性质的仲裁委员会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强制性是公权力的重要属性。民事诉讼的强制性既表现在案件的受理上,又反映在裁判的执行上。调解、仲裁均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
-
诉讼代理人的法律特点是什么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04诉讼代理人具有以下特征: 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诉讼代理的目的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2、诉讼代理人是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如果诉讼代理人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也就丧失了诉讼代理人的资格。 3、在代理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为。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