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民事诉讼法院审查证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15:51:35 421 人看过

一、民事诉讼法院审查证据的规定

第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依法作出裁判。

第六十四条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

第六十五条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

(一)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

(三)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四)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第六十六条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

第六十七条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第六十八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六十九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第七十条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四)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

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委托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当事人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和理由的,可以认定其证明力。

第七十二条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认可或者提出的相反证据不足以反驳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其证明力。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有异议并提出反驳证据,对方当事人对反驳证据认可的,可以确认反驳证据的证明力。

第七十三条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

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作出裁判。

第七十四条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在起诉状、答辩状、陈述及其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词中承认的对己方不利的事实和认可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确认?但当事人反悔并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其主张不予支持。但对方当事人认可的除外。

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认定:

(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

(二)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三)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

(四)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

(五)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

第七十八条人民法院认定证人证言,可以通过对证人的智力状况、品德、知识、经验、法律意识和专业技能等的综合分析作出判断。

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阐明证据是否采纳的理由。

对当事人无争议的证据,是否采纳的理由可以不在裁判文书中表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5: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证人证言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的证据规定与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中的法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以及鉴定意见。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法院开庭审理有一个环节就是由双方当事人对证据材料进行质证。如果证据材料很多且当事人争议的焦点不明确的,法院可以组织庭前质证。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中的法定证据包括以下内容: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以及鉴定意见。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法院开庭审理有一个环节就是由双方当事人对证据材料进行质证。如果证据材料很多且当事人争议的焦点不明确的,法院可以组织庭前质证。 民事诉讼证据规定:哪些内容属于法定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民事诉讼证据规定了哪些内容属于法定证据。法定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
    2023-08-26
    333人看过
  • 申请法院调取证据:民事诉讼中的法律问题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第十六条除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第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第十八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
    2023-07-07
    397人看过
  • 人民法院怎样审查域外证据
    人民法院如何审查域外证据从民事、行政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可知,民事、行政审判实践对域外证据的审核采信,从起初要求所有证据都必须履行公证认证程序否则不予认定,发展到实际操作过程中灵活合理地区分证据情况适用公证认证程序。域外证据公证证明制度主要包括两种方式:公证和认证。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动。根据国家主权和平等原则,国家之间相互没有管辖权,因而发生于一国之内的公证事务应当由该国的公证机关公证证明,所以域外证据由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认证,是指外交领事机关对公证文书上印章和签字的真实性进行证明的活动。因为一个国家有权进行公证的机关可能为数甚众,他们所出具的公证文书如果不经过认证,对于外国而言极难辨其真伪,而经由外交或领事机关进行认证,则其真实性可以得到确认。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公证机关所制作的公证文书能为使用国有关当局确信和承认,其作用
    2023-06-01
    99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官对证据不质证意见
    Q在证据交换、询问、调查过程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当事人明确承认于己不利的事实的,法院是否还需要组织质证?另一方当事人是否还需要举证证明?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或者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在证据交换、询问、调查过程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当事人明确承认于己不利的事实的,适用前款规定。”据此,当事人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明确对证据表示认可的,也属于诉讼中的认可,但是,此与证据法上的直接言词原则相违背。直接言词原则包括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直接原则指法官必须亲自了解案件的所有材料,在庭上审查证据,听取当事人、证人等的口头陈述,进行辩论,最终作出裁判。其核心在于强调法官对证据的审查必须具有“亲历性”。言词原则指法院审理案
    2023-03-07
    153人看过
  • 人民法院对见证人怎样审查
    一、人民法院对见证人怎样审查法院审查见证人,主要审查以下几个方面:1、见证人资格: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担任见证人禁止情形:(1)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2)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3)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刑事诉讼职权的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3、对见证人是否属于前款规定的人员,人民法院可以通过相关笔录载明的见证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联系方式以及常住人口信息登记表等材料进行审查。4、由于客观原因无法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见证人的,应当在笔录材料中注明情况,并对相关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5、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八十条二、证人和见证人的区别1、产生的方式不同。证人是在诉讼之前由案件本身决定的,不能任意选择;见证人则是在诉讼各种过程中根据需要邀请的
    2023-06-19
    167人看过
  • 行政诉讼流程中对法院的审查
    以合法性审查为原则,以合理性审查为例外,并且要符合当下的法律政策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合法并且合理,符合当下的法律政策规定。一、新旧行政诉讼法解释如何适用新的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实行后,旧的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自然同时废止,不再适用。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规定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该解释不一致的,不再适用。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是什么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如下:1、审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是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审理,而行政诉讼则是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审理;2、法律依据不同。行政复议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而行政诉讼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2023-06-23
    82人看过
  • 新民事诉讼法逾期证据不质证的法律法规
    新民事诉讼法逾期证据不质证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一、上诉可以提交新证据吗?关于离婚上诉能否提交新的证据的问题:离婚诉讼二审可以提交新的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当事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的期限内提供,且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不公的,其提供的证据可视为新的证据。
    2023-03-20
    237人看过
  • 对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对证据要查明什么
    一、对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对证据要查明什么1、对提起公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审查证明被告人有罪、无罪、罪重、罪轻的证据材料是否全部随案移送:(1)未随案移送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指定时间内移送;(2)人民检察院未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在案证据对案件事实作出认定。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三条二、刑事诉讼法证据包括哪些1、物证。指以外部特征,物质属性、所处位置以及状态证明案件情况的食物或痕迹。2、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3、证人证言。即直接或者间接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陈述。4、被害人陈述。即本案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和承认。5、被告人供述和辩解。6、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7、视听资料。即以录音录像、扫
    2023-06-19
    377人看过
  • 民事审判只依据民事诉讼法吗
    一、经济诈骗罪经济诈骗罪行为一般都涉及经济内容,所以法律上没有“经济诈骗罪”的说法,我国现行法律上所讲的经济诈骗主要分一般诈骗、合同诈骗和金融诈骗,经济诈骗罪是包括了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其中跟经济社会密切相关的诈骗犯罪,包括但不限于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经济诈骗罪中合同诈骗是具体罪名(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在刑法中包含在扰乱市场秩序罪(刑法第八节)这一类罪名中,是指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利用合同诈骗对方钱财的某些行为;经济诈骗罪中金融诈骗是一类罪名(刑法第五节),主要涉及金融领域,包括集资诈骗、贷款诈骗、信用证诈骗、信用卡诈骗、有价证券诈骗、保险诈骗等;经济诈骗罪中其他的诈骗行为就是通常意义上的诈骗,包括利用一般手段诈骗别人财产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出口退税的行为,利用某些非法组织的诈骗行为(刑法第三百条)等。许多当事人询问经济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有人认
    2023-03-22
    109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院公开审理吗
    我国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一般是应当公开审理的,但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民事诉讼法院办理周期是多久1、一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2、二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3、特别程序《
    2023-07-29
    288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关于虚假诉讼的审查
    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三百零七条对虚假诉讼进行了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新刑法对虚假诉讼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新刑法对虚假诉讼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二、原告虚构债务时承担什么责任原告虚构债务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
    2023-03-07
    73人看过
  • 民事、刑事诉讼中对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的审查认定
    法院在审理民事、刑事诉讼中,时常遇到具体行政行为作为证据,而当事人又对其效力持有异议的情况。先看两则案例:案例一:被告某甲在村内有旧房三间已居住了几十年。1990年新村规划时,村委会决定将包括被告两间房屋在内的土地划给原告某乙,并于1992年给原告办理了县政府颁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下称《土地证》)。2003年原告欲扩建房屋时,以被告两间房屋侵犯了其土地使用权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采信了《土地证》,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不服,在对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的同时,也对《土地证》提起了行政诉讼。一审法院行政审判庭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土地证》,二审法院遂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一审民事判决。案例二:某被告人与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县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其负全部责任。公诉机关以被告人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为由向法院提起公诉。诉讼过程中,被告人依法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023-02-17
    319人看过
  • 法院对刑事诉讼证据的认定准则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明标准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具体是指符合以下要求:1.据以定案的证据具有关联性;2.据以定案的证据具有可采性;3.属于犯罪构成各要件的事实均有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4.所有证据在总体上已足以对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得出确定无疑的结论,排除了其他一切可能性。刑事证据证明标准是什么一、刑事证据证明标准是什么1、刑事证据证明标准如下:(1)据以定案的证据均已查证属实;(2)案件事实均有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3)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得到合理的排除;(4)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结论是惟一的,排除了其他的可能性。上述四点具备,才能达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
    2023-07-22
    142人看过
  • 法院对刑事案件证据真实性怎样审查
    一、法院对刑事案件证据真实性怎样审查1、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真实性,应当综合全案证据进行审查。对证据的证明力,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从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审查判断。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二、证据不足认定方法有哪些1、个别判断,逐个审查。即要对案件的每一个证据的证据力和证明力加以确定,紧紧抓住判断每一个证据的标准,也就是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这项标准,加以权衡,不符合标准的应视为证据不足。2、运用比较、鉴别、分析的方法,进行综合判断,排除矛盾,凡是矛盾没有得到排除,即可视为证据不足。3、实物检验的方法,又称实物验证法则。按照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和观点,案件中所有的言词证据,都要有实物证据验证,作到言之有物,即使没有收集到实物证据,也要把各种言词证据中所涉及到的人、财、物的来源和去向加以说明。
    2023-04-21
    458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人就是由于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依法被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证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为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作为一种证据,必须是证人亲眼看到或亲耳听到的,臆想推测的、道听途说的、未来预见的等等,都不能作为证人的证言。... 更多>

    #证人证言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中法院对证据直接审查的审查内容和证据审查的内容包括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3
      (一)关联性的审查内容关联性是证据审查首要任务,与案件待证事实无任何联系的材料,可以直接排除而无需再审查其合法性与真实性。其审查内容包括: 1,证据与案件待证事实是否存在客观联系,它要求每一个证据都与案件的待证事实具有法律上的意义,而非哲学上的联系,就行政案件而言是指证据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合理性有关联,包括行政执法主体、认定的事实及所依据的证据材料、自由裁量杈合理行使的依据等。这解决的是证据能
    • 民事诉讼二审法院会审查一审判决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5
      二审法院会审查一审的判决,做出不同的处理。可以参看《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
    • 民事诉讼中法院将录音作为诉讼证据提交法院调查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5
      私自录音成为有效证据,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比如在其工作处所或者住所以窃听方式取得的录音资料,就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对方未提出反驳或反驳理由不成立。法院在把录音证据作为判案依据
    • 民事诉讼中法院对证据的质证如何处理,法院对证据质证是如何规定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只有经过质证的证据才能作为人民法院裁判扶养、收养纠纷案件的依据。所谓质证是指在法庭上当事人就所提出的证据进行辨认和质对,以确定其证明力的活动。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证据规定》的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
    • 在民事诉讼中应该怎么审查证据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29
      1、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①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②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③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④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⑤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2、认定证人证言,可以通过对证人的智力状况、品德、知识、经验、法律意识和专业技能等的综合分析作出判断。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