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污染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9 10:00:14 400 人看过

船舶污染源的分类

海洋的污染物和污染源来自各个方面,但船舶是直接造成海洋污染的一个重要因素。船舶对海洋环境的污染可分为以下6个方面:

(1)废气污染。在船舶营运中,会排出大量的废气,其中对大气产生污染的主要有烟尘、VOCS、NOX、SOX等。

(2)石油污染。由船舶航行引起的油污染有两类:第一类是正常营运操作性排油,主要有机舱舱底污水、油船压载水、洗舱水等.

第二类是由于各种事故造成的溢油,从燃油舱或油舱货舱溢出石油。在石油污染中,最为严重的是油船泄漏,其往往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3)有毒液体的污染。在液体化学剂制品运输船上,有毒液体对海洋污染源有:从舱内排出的压载水和洗舱水;机舱污水井内(在该舱内装有有毒液体的装卸机械和设备积聚的舱底水:用于清除船上泄漏的液体的各种材料;

货物的应急排放,如碰撞、火灾、天气影响、救人等。

(4)海上包装有害物质的污染。在船上用集装箱运输有害物质,会发生包装破损泄漏、溢流以及洒落在露天甲板上和舱底.

在船上用以清除这些洒落的有毒物质的洗涤水或水溶液,成为对海洋的主要污染源。

5)

生活污水的污染。船舶生活污水包括:任何形式的厕所、小便池和厕所的排出物及其它废弃物;医务室、洗澡盆的排出物;装有活的动物处所的排出物;混有上述排出物的其它废水。

(6)船舶垃圾污染。在船舶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食品、日常用品和工作用品的废弃物,是污染海洋的垃圾。

船舶海洋污染的成因

按照船舶海洋污染的成因,船舶海洋污染可分为操作性污染和事故性污染。操作性污染是反映船舶营运过程中,航运人员有意或无意地违章排放引起的污染。事故性污染主要是指碰撞、搁浅、火灾或者爆炸等海上交通事故所致的污染。前者发生的概率远远高于后者,但因事故性污染发生的地点集中、溢漏量较大,往往造成更大的损失。操作性污染因其对海洋环境的直接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远没有事故性污染大,往往得不到重视,但是其对海洋环境的潜在威胁是不可忽视的。

船舶海洋污染的特征

船舶海洋污染具有以下三个典型特征:

(1)船舶污染物质的多样性。船舶污染物质具有多样性与流动性。船舶污染物有油类物质、散装有毒液体物质、包装有害物质、生活污水、船舶垃圾、船舶有害排气等,而其中油类物质污染危害最为严重。

(2)

船舶污染具有流动性,无界限性。水的流动性,船舶的移动性决定了由船舶进入水域的污染物不可能局限在或固定在某一点而静止不动。一次污染可能会波及多个地区,给污染的治理造成诸多不便。海洋污染持续性强,扩散范围大,是具有国际性的危害。

(3)船舶污染是一种特殊的环境侵权行为,侵权关系复杂。污染物质进入水源是由于人为因素而不是自然因素,也就是说污染行为在主观上表现为人的故意或过失。在这种侵权行为关系中,与船舶污染有关的人为侵权人,包括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承租人和对环境污染事件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污染受害人为沿岸政府、居民、渔民和企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21: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船舶相关文章
  • 船舶拍卖是否要扣押船舶
    一、船舶拍卖是否要扣押船舶对船舶进行拍卖前,一般要先申请对船舶进行扣押,法院会依据海事请求人的申请,对船舶进行拍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二十九条船舶扣押期间届满,被请求人不提供担保,而且船舶不宜继续扣押的,海事请求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后,向扣押船舶的海事法院申请拍卖船舶。第三十条海事法院收到拍卖船舶的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拍卖船舶的裁定。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申请复议一次。海事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复议期间停止裁定的执行。第三十二条海事法院裁定拍卖船舶,应当通过报纸或者其他新闻媒体发布公告。拍卖外籍船舶的,应当通过对外发行的报纸或者其他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公告包括以下内容:(一)被拍卖船舶的名称和国籍;(二)拍卖船舶的理由和依据;(三)拍卖船舶委员会的组成;(四)拍卖船舶的时间和地点;(五)被拍卖
    2023-04-27
    344人看过
  • 船舶是怎么过户的
    民法典规定,船舶的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船舶经过确权后,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过户登记。具体过户流程如下:先由旧船主办理船舶营运证注销手续。新船主持港航部门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登记证明书》到港航分局领取《船舶买卖、检验入(过)户呈批表》,加具单位意见并盖章(个体到村委或居委会加具意见并盖章);持已盖章的《船舶买卖、检验入(过)户呈批表》到海事部门办理船牌证件转让(过户)手续;填写在港航分局领取的《国内水路运输登记事项申请表》、《安全管理责任书》,加具单位意见并盖章(个体到村委或居委会加具意见并盖章),个体还需由村委或居委会出具船舶买卖证明;持以上资料及新的船舶检验证书、船舶国籍证书、所有权登记证书等证件到港航分局进行初审,再由市港航局核发新的船舶营运证和水路运输许可证。一、船舶所有权的消灭船舶所有权的消灭,是指因某种法律事实,致使船舶所有人的所有权丧失或与所有权人脱离的一种
    2023-04-03
    399人看过
  • 船舶海事侵权责任是怎样的?
    船舶海事侵权责任是需要承担赔偿损失或者是恢复原状等相关的侵权责任。交通部发布《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设立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的市场准入条件,个体船东为寻求市场机会,夹缝中求生存,将船舶委托持有经营资质的企业,以受托企业的名义进行运输。在这一市场准入的外衣下,船东与受托企业签订委托经营合同,该企业为登记所有人或经营人,但仍由船东实际运作,该企业仅收取经营费,无需也无法控制和管理船舶,导致市场准入制度的虚设,滋生“船舶挂靠”的恶性土壤。此外,我国的船舶登记和运输经营资质审批注重形式审核,并不审查船舶的真实权属关系,且缺乏有效的后续跟踪,宽松的监管为船舶挂靠提供了条件。近年来,沿海船舶的挂靠现象基本消除,但内河船舶的挂靠行为依然存在,特别是由沿海地区转向内陆省份的趋势比较明显,主要集中在水路运输便利的内河港口城市。对船舶挂靠形式进行类别分析,根据挂靠经营的程度,分为纯挂靠型和半挂靠型。前
    2023-04-05
    191人看过
  • 船舶碰撞后怎么赔偿船舶的损害?
    在海上航行的船舶,就像陆地上行使的汽车一样,难免发生“车祸”。海上船舶发生碰撞之后,根据具体情况,就要及时去赔偿船舶的损害。但是,船舶碰撞之后,可能损害的有船上的货物,还是就是船体本身等,所以这么理下来也就不知道要怎么赔偿。在实际中,发生船舶碰撞之后,确定赔偿范围之前,你要先看下船舶碰撞双方要怎么确定赔偿责任。按规定,具体的责任分配如下:1、没有过失的船舶碰撞无过错的船舶碰撞,包括由于不可抗力、其他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或无法查明的原因造成的船舶碰撞。简单来说,就是不存在人为的因素,完全是因为客观原因或不明原因造成的船舶碰撞。这种情况下的处理原则上是你们双方相互不负赔偿责任,损失就由各方自己承担。2、都有过失的船舶碰撞这种共有过失的碰撞事故,双方都是有不同程度的损失,确定赔偿责任要确定各方过失的责任,按过失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3、单方过失的船舶碰撞这种情况下,通常是在航船碰撞锚泊或停在
    2023-03-08
    389人看过
  • 船舶海事侵权责任是怎样的
    船舶海事侵权责任是需要承担赔偿损失或者是恢复原状等相关的侵权责任。交通部发布《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设立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的市场准入条件,个体船东为寻求市场机会,夹缝中求生存,将船舶委托持有经营资质的企业,以受托企业的名义进行运输。在这一市场准入的外衣下,船东与受托企业签订委托经营合同,该企业为登记所有人或经营人,但仍由船东实际运作,该企业仅收取经营费,无需也无法控制和管理船舶,导致市场准入制度的虚设,滋生“船舶挂靠”的恶性土壤。此外,我国的船舶登记和运输经营资质审批注重形式审核,并不审查船舶的真实权属关系,且缺乏有效的后续跟踪,宽松的监管为船舶挂靠提供了条件。近年来,沿海船舶的挂靠现象基本消除,但内河船舶的挂靠行为依然存在,特别是由沿海地区转向内陆省份的趋势比较明显,主要集中在水路运输便利的内河港口城市。对船舶挂靠形式进行类别分析,根据挂靠经营的程度,分为纯挂靠型和半挂靠型。前
    2023-03-21
    342人看过
  • 船舶承租人自营船舶是否要取得船舶管理资质
    船舶承租人自营船舶的,需要取得船舶管理资质,符合经营资质条件的,可以申请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一、相关法律规定《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第五条申请经营船舶管理业务,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二)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海务、机务管理人员;(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设置制度、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与其申请管理的船舶种类相适应的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六条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应当配备满足下列要求的专职海务、机务管理人员:(一)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应当至少配备海务、机务管理人员各1人,配备的具体数量应当符合附件规定的要求;(二)海务、机务管理人员的从业资历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具有与管理的船舶种类和航区相对应的船长、轮机长的从业资历;(三)海务、机务管理人员所
    2023-03-01
    126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船舶
    相关咨询
    • 第六十条船舶防治船舶污染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10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从事船舶垃圾、残油、含油污水、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水接收作业,未编制作业方案、遵守相关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防污染措施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处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罚款。
    • 船舶发生油污污染诉讼时效是怎么样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08
      《》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海商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本法所称船舶,是指海船或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但是用于军事的、政府公务的船舶和20总吨以下的小型船艇除外。关于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一般是适用《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当发生油污的船舶小于二十总吨时,因此类
    • 船舶污染污染防治法第六十条是如何规定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18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从事船舶垃圾、残油、含油污水、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水接收作业,未编制作业方案、遵守相关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防污染措施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处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罚款。
    • 船舶油污污染责任是三年还是6年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06
      《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海商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本法所称船舶,是指海船或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但是用于军事的、政府公务的船舶和20总吨以下的小型船艇除外。关于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一般是适用《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当发生油污的船舶小于二十总吨时,
    • 船舶环境污染司法解释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6
      违反本规定,船舶、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处理污染物,有下列第(一)项情形的,由海事管理机构予以警告,或者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第(二)项、第(三)项情形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船舶未如实记录污染物处置情况的;(二)船舶未按照规定办理污染物接收证明的;(三)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将船舶污染物的接收和处理情况报海事管理机构备案的。